温州民间资本需要一条出路


  大量的温州民间资本还需要出路。需要减少管制,打破基础行业的行政垄断和“国进民退”;需要取消各种限购,恢复相关行业和产品的市场属性;需要以核准制来替代审批制,鼓励民资设立私人银行,小额贷款公司,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和准金融机构

  温州是我国民间资本和民间金融最为活跃的地区。民间借贷和民间投资形式多样,资金总量大,民众参与度高。据估计,温州目前民间资本已超过6000亿元。又据调查,温州民间借贷市场规模达1100亿元,民间借贷资金(本)规模达440亿元,年利率180%。但是该市正规金融机构的存贷款规模仍然可观。2011年10月末,也就是民间金融危机发生之后,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仍达6940亿元,各项贷款余额6043亿元,存贷比87%。可以说,民间资本规模与银行存贷款资金规模呈现两分天下的格局。

  温州可以说是中国民营企业资本自由和经营状况的晴雨表。该地发生民间金融危机,难免震惊“朝野”。

  有人说,温州的民间金融危机应怪罪于很多温州人家庭和企业的产业和金融“操作”。诚然,这次危机确实因“操作”导致资金成本越来越高,最终触发一系列企业的资金链断裂。但是,温州人工于成本收益计算,没有外部环境的急剧变化,其投资总体上应该比较稳健。

  也有人说,温州人的经营和资金运作依赖非正式的社会网络,仰仗“地缘、人缘和血缘”,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这种经营和资金运作方式越来越不适合,越来越需要依靠正式法规制度的约束。但是,无论经营和资金运作是否依赖社会网络,都服从正式法规制度的约束,而且非正规运作还可以求助于习惯法规则的支持,比如民间借贷债务在习惯法上属于无限责任,父债子偿,由此看来,非正规运作在正式法律之外应该反而多了一层保护。看来我们还需要更进一步深挖温州民间金融危机的根源。可以说,这场危机有其宏观、中观与微观背景。

  温州民间金融危机的宏观背景就是通货膨胀高企,也就是货币危机。在处理货币危机时,政府一方面对财政支出包括扩张,另一方面推行严厉的宏观调控。政府主要通过不断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和控制存贷比等手段紧缩货币,导致不仅小微企业信贷难、资金链紧张加剧,甚至像温州的一些龙头企业也出现这类问题,而且最终导致部分企业资金链断裂,引起市场恐慌,引致进一步的连锁效应。

  中观背景就是:温州地区的传统主导产业式微,产品成本高企,价格总体上趋向下滑;经济结构尚未完成转型和升级;同时,政府对很多其他产业的进入管制导致投资渠道少。这里包括政府对基础产业的行政垄断,“国进民退”(如煤炭业),大城市房地产业的限购等等。

  微观背景是,鉴于上述传统产业风光不再,企业主寻找转型或升级,较大部分的产业资本需要大量撤出传统产业,要么需要转向新的产业,要么转为金融资本投资。

  据统计,2010年,温州的投资率为33.2%,而浙江省为47%,全国为67%。这组数据可以从两方面来解释:一是温州人已把投资重心转向民间资本运作;二是温州的一些传统制造产业已经有些日薄西山,每况愈下。而且前者也部分与后者有关。温州人改革开放以来,最初主要从事最末端的纽扣、衣领等生产,随着资金规模的积累,走向更多的民间资本运作也是必然。由于正规金融部门由国家主导,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民间资本的兴起也是一种必然。

  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温州政府已经稳定了金融局面,消除了市场恐慌。虽然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政策将陆续出台,但远水解不了近渴,部分企业的资金链紧张问题还存在,仍然可能会出现小部分企业资金链断裂的问题。不过,经过这场风雨之后,无论是银行资本,还是民间资本,其运作均趋向于更为稳健。

  但是,隐患还存在。外国人可能很难理解,为什么企业主负了巨额债务,就要负债潜逃。这是因为,企业只要没有欺诈行为,完全可以依法申请破产保护,自然人也可以申请个人或家庭破产保护。我国的企业主集资负债后的前景一般不妙。一旦资金链断裂,必然可以被送上法庭,可以“非法集资罪”论处,少则判刑罚款,重则人头落地。而且,只要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了资金并支付了回报,无论企业是否真正吸收了“存款”,均可以根据国务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判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只要金额重大,涉及诈骗行为,就可以判处“集资诈骗”。但是,企业集资借款往往与吸收“存款”无关,因为只有吸收了资金用于放贷,才真正构成“存款”。看来,我国亟需取消《取缔办法》对“存款”涵义的扩大解释,回归企业集资的自然权利。

  大量的温州民间资本还需要出路。需要减少管制,打破基础行业的行政垄断和“国进民退”;国有企业需要从所有竞争性和盈利性行业退出;需要取消各种限购,恢复相关行业和产品的市场属性;中央银行应该结束以维持高存款准备率为主的信贷紧缩政策,取而代之以利率市场化,使得银行能够做到风险定价,使得信贷资金的使用者能够反映真实资金成本,使得中小企业的资金可得性能够得以改善;需要以核准制来替代审批制,鼓励民资设立私人银行,小额贷款公司,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和准金融机构;需要大力发展区域性资本市场,鼓励民资设立和参与更多的私募股权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使得一些产业资本能够退出一些已经不经济的传统行业,转化为金融资本,通过私募股权基金或者产业投资基金投放到新的产业,实现产业转型。

  所有这些政策思考职能在中长期实现,在近期,希望比较渺茫。因此,我只对温州乃至其他地区民资发展的中长期前景仍然保持谨慎看好。中国民资的美好未来还有赖于政府和社会力量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