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到“监狱”,许多人就会想到里面关押着杀人犯、抢劫犯、盗窃犯、强奸犯、贪污犯等等社会渣滓,人们往往倾向于把“囚犯”与“坏人”划上等号。然而,只要考察一下古今中外的历史,就会发现情形并非如此简单。有时候,关押在监狱里的囚犯不但不是坏人,反而是一个国家里最好的人,他们往往是由于非刑事犯罪的原因入狱的。例如,南非的曼德拉、韩国的金大中,他们都蹲过监狱,其中曼德拉甚至在监狱里呆了27年,真可谓“把牢底都坐穿了”,但后来这两个人都分别当选为他们国家的总统。“囚犯”与“总统”,两者之间的社会地位不啻有天渊之别,但也可能在极短时间内互易角色。至于社会上的大多数人,他们既不是最好的人,也不是坏人,在一般情况下是与监狱无缘的。当然,在法制不健全的社会里,普通人也可能会受到诬陷而遭受牢狱之灾。
监狱里的第一种人,即形形色色的刑事犯罪分子,不论在任何国家、任何社会制度里,都是令人痛恨、必须予以严厉打击的“坏人”,在这方面,官方和民间的立场是一致的。对于监狱里的第二种人,情况就不那么简单了。一个社会里的少数先知先觉者,由于比这个社会里的大多数人更富有远见、也更负有社会责任感,他们往往走在社会的前面,发出呐喊,启蒙民众。当统治者认为这些先知先觉者危及到他们的统治利益时,统治者就会把这些先知先觉者投进监狱。上面提到的曼德拉和金大中就是例子。
在当今中国,监狱(或拘留所)里又多了另一种人:由于“超生”并且交不起“社会抚养费”的夫妇。最近,一位浙江网友由于生二胎并且交不起巨额的“社会抚养费”,计生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她的丈夫被拘留了。这位浙江网友以前写过一篇文章《为了第二个孩子,将斗争进行到底》讲述了她生二胎的曲折经历。她和丈夫都是中学教师。在她的丈夫被拘留后,她发微博描述她的丈夫说:“文静,善良,瘦弱,一个文质彬彬满是书卷气,以作学问为爱好的人,一个哪怕打破脑袋乱想也让人觉得绝对与监狱绝缘的人,因为不忍舍弃一个意外到来的生命,被关进了铁窗!和打架的、吸毒的、抢劫的……一起在里面做了同伴!”
当然,拘留所与监狱还是有区别的,司法拘留一般不能超过15天,而坐牢的期限则长得多。然而,这位浙江网友说:“现在最担心的是被连续拘留,因为法律上规定每次只能拘留15天,却没有规定要隔多久才能再次拘留或者其他,所以,如果法院恶意,被连续拘留的可能是非常大的,我真的很担心。”她并举例说:“今天又借助朋友的关系去拘留所看老公了,他精神倒还不错。只是他说同笼的一个人,本来明天上午就可以出去了,结果今天下午法院又送去拘留证,又被拘留15天。”
我想问:除了当今中国之外,世界上还有哪个国家、哪个朝代发生过由于生孩子而被拘留的事?我转发这位浙江网友的微博后,有一位计生支持者回复说:“生不起,养不起,还拼命生?”我回复说:“这对夫妇当然养得起两个孩子(前提是没有被征收‘社会抚养费’),但养不起寄生办!‘社会抚养费’其实是抚养寄生办!”这位浙江网友回复说:“何亚福老师说得对,我们不缺少养育孩子的钱,但是缺少养寄生办的钱。在开除编制之前,我和老公都是教师,虽然我们刚买房不久,但是除了还贷,我们完全有余力养育两个孩子。”显然,人们有义务抚养自己的孩子,但没有义务抚养寄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