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政府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比较


摘要:本文选取国内省级地方政府目前已出台的9个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进行比较,分析其政策特点和存在的问题,揭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一般规律,为地方政府完善综合配套政策体系提出建议。
关键词:战略性新兴产业;地方政府;制度创新
 
0 引言
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我国当前适应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举措。从中央政府层面来看,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心非常坚定,政策连贯有序,已初步形成了相互衔接、相互呼应的政策体系。2010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这是第一份明确阐述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目标、方向及任务的纲领性文件。随后,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思路研究部际协调小组着手研究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并同步推进节能环保等七大领域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指导目录等,这些规划将在2011年年底前陆续出台。届时将在国家层面形成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十二五”总体规划——各专项规划——配套政策措施”为一体的政策体系。
从地方政府来看,普遍反映迅速、态度积极,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各项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纷纷确定了自己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域,并出台了若干鼓励政策及支持措施。除了省级层面之外,各省会城市、地级市也都积极出台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规划和政策,力争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优势区域,以获得国家的更大支持。在这种形势下,地方政府如何选择、规划和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本地区未来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至关重要,也关系着区域经济能否真正实现发展方式的转变。然而,鉴于国内外的经济发展形势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自身特点,地方政府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必须避免重复建设,避免不切合实际的产业趋同化,更要避免政策的空洞化,要与传统产业相结合,合理界定政府和市场的职责,否则,战略性新兴产业就无法实现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本文将对部分省(市、自治区)现已出台的政策进行梳理,从中总结和发现问题,为制定科学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创新提出建议。
1 地方政府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比较
目前我国地方政府遵循了中央政府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的模式,即先行发布指导性意见(文件名一般为“若干政策措施”、“决定”、“实施意见”等,本文将统一称为“实施意见”),然后据此制定所在省“十二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地方政府所发布的实施意见大多以省委、省政府联合发文,也有由省政府单独发文的。本文选取已经正式发布实施意见的黑龙江、湖北、湖南、江西、山东、海南、陕西、北京、新疆等9个省(市、自治区),对其实施意见的基本内容进行细致梳理,从政策的出台时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目标、选择范围以及主要政策支持要点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详见表1)[1]
 
表1 我国部分省(市、自治区)促进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及目标
 

省(市、自治区)
文件名称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目标
产业选择
主要支持政策要点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关于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2010-7-28
 
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信息和现代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财政资金的引导扶持、企业技术创新、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产业园区建设、扩大市场需求、金融支持、专业及高端人才的培养引进
湖北省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若干意见
2010-9-9
2015年,产值突破1万亿元,重点领域营业收入超50亿元的骨干龙头企业达到40家,超10亿元企业达到100家。到2020年,新兴产业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
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
发展重大工程、企业技术创新、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发挥政府采购的功能、完善投融资体系、强化人才培养和引进、创新体制机制
湖南省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 
2010-8-30
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总量达到5000亿元,占GDP的比重超过20%。到2020年,增加值年均增长15%以上,总量达到10000亿元,占GDP比重达到25%左右
先进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产业、信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
 
自主创新、技术改造、“两化”融合、市场培育、产业投入融资支持、人才支撑、平台建设、扩大内外开放
江西省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江西战略性新兴产业超常规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0-11-23) 
2012年前重点实施209个重大工程和项目;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年销售收入力争达到15000亿元,占全省经济总量的比重提高到60%
 
光伏、风能与核能、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航空制造、半导体照明、金属新材料、非金属材料、生物、绿色食品、文化及创意等
产业招商、立项审批、环评审批、项目用地、财政扶持、金融支持、税收优惠、技术创新、人才支撑、产业配套、资源配置、服务优化
山东省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
2011-5-03
2015年,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0%,到2020年,达到20%。新材料、新医药、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海洋开发和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成长为支柱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产业成长为先导产业
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新医药和生物产业、海洋开发和高端装备制造
 
强化科技创新、深化开放合作、财政支持力度、金融信贷支持、体制机制创新
海南省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2011-5-07
2015年,形成三到四个全国领先的行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左右。到2020年增加值比重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产业
科技创新、培育市场、扩大对外开放、财税金融政策扶持、体制机制创新
陕西省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2011-7-3
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达到3000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15%。战略性新兴产业中企业R&D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超过5%
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
组织领导、多元化投融资体系、税收政策、国际合作和交流、产业发展环境
北京市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1-7-21
2015年,增加值比重达到25%左右,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等领域形成若干千亿级产业集群,在生物、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形成一批百亿级产业集群,打造一批年销售收入过500亿的大型企业。到2020年,增加值比重达到30%左右,形成一批拥有技术主导权的产业集群
以生物、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汽车为突破,以新能源、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为先导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格局
完善创新发展平台、打造新兴产业高地、实施示范应用工程、完善财税政策配套、强化科技资本对接、加快人才特区建设、健全知识产权体系、增强科技服务支撑、培育发展民营经济、提升开放合作水平、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体规划纲要(2011-2015
2011-8-15
2015年,产值达到2000亿元,增加值700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8%左右。到2020年,战产值达到6100亿元,增加值2200亿元,年均增长25%以上,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15%左右
新兴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生物、信息、节能环保、清洁能源汽车等
重大工程推动、政策保障、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政务环境

说明:上述9个省份的实施意见出台时间有先于《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201010月)的,但绝大部分为之后出台的。在9个省份当中只有黑龙江省未明确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目标。
资料来源:根据各省、市(自治区)公开发布的文件整理。
 
1.1主要特点分析
从上述9个省市、区确定的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来看,目前地方政府所构建的政策体系表现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组织层次规格高,战略统筹性突出。地方政府为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均成立了由省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从战略高度进行组织协调、统筹安排。小组组成人员包含了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科技、教育、商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统计、金融等职能部门,强化分工责任,协同推进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在制定发展规划的同时,同步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体系和考核指标体系,形成政策制定、落实、评估、考核的完整闭环。
二是强调自主创新,突出重点工程的示范带动。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显著特征之一,这就决定了自主创新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灵魂作用。各地在制定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时,强调发挥科技支撑的作用,将提升科技攻关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摆到突出的位置。在科研成果转换、研究开发的合作交流、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以重大工程为突破口,强调项目建设的示范作用和引导作用,以利于整合资源、引导生产要素向新兴产业集聚为发展路径。
三是目标整体偏高,实现难度较大。从各省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目标来看,地方政府对发展目标普遍比较乐观,包括一些中西部省份都提出了较高的目标。如湖南省提出,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总量达到5000亿元,占GDP的比重超过20%;陕西省提出,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5%以上。这些发展目标都已经超过了国务院确定的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的目标。从当前的现实条件来看,实现的难度较大。
四是以体制机制创新作为发力点,形成综合配套政策体系。在地方政府的实施意见都提到了体制机制的创新,可见阻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制度障碍是不容忽视的问题。消除体制机制障碍,建立一个有利于创新发展的制度环境,地方政府的普遍做法是:以发挥政府的职能为中心,综合应用财政、金融等手段,结合产业政策引导来推动新兴产业的发展,形成本地区综合配套的政策体系。但这些政策体系是否尊重了市场规律和产业发展规律、是否能有效促进技术创新和资源优化配置,还有待实践去检验。
1.2存在的主要问题
1、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不突出,可能会形成政府推动的“依赖症”
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过程中,政府的角色是新兴产业的扶持者而不是主导者,是有利于所有新兴产业发展的公共和半公共产品的提供者,而不是结果的裁断者。某种产业能否成为战略性产业,取决于市场竞争而不是政府选择。因此,适合地区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最终要靠市场来选择,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也要靠市场机制配置资源来实现。当然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之初,由于大多是没有竞争优势的弱势产业,政府必要的培育和扶持是促使其快速发展的重要条件。纵观上述部分地方政府所出台的实施意见,政府的强势作用彰显无遗。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政府一方面应充分发挥其自身优势,但同时必须注重市场调节的基础性作用。
2、结合地区特点的针对性不强,可能会形成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问题
地方政府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应与国家已经确定的7个大领域、若干具体发展方向有所呼应,但不一定是一一对应。地方政府应紧密结合当地产业现状,做到重点突出、特色鲜明,要以技术上有一定的创新性、有较大的潜在市场需求、对本地区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具有直接支撑作用、能带动本地区一批相关产业发展为基本衡量标准。由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前景并不像传统制造业那样明确,因此缺少市场约束、不考虑新兴产业生命周期和特征的地方政府投资行为,很容易造成资源浪费、产业雷同、过度竞争等现象,从而放大了新兴产业的内在发展风险,因此应避免和力戒一哄而上的同质化与重复投资的现象。
3、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的措施不具体,可能会出现政策体系的空洞化
目前大部分省(市、区)在实施意见中都提到了制度创新的问题,但破除体制机制的措施仍不具体,需要逐项专门落实。在实施意见当中,加大财税和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平台、基地和园区的载体作用以及加强人才激励政策出现的频率最高。这些措施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系统的分解措施和行动计划,政策就会成为空洞的条文,贯彻落实将成为一句空话。新兴产业代表了新的生产力,需要新的生产关系与之相适应,这对产业发展的原有体制机制提出了极大的挑战。发展新兴产业,意味着由以往的技术跟踪者转变为自跑者,并力争成为领跑者,要求企业发展模式相应转型升级,必须由热衷于投资、规模扩张、低端制造向加强创新能力建设、提高产业竞争力、增加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转变,从而实现高生产率的设计、研发、营销及产业链管理。同时,发展新兴产业,原有产业的统计体系、考核方式等不再适用,必须建立健全新的统计、考核体系,才能有效规范和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2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规律性认识
充分认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规律,是做好制度设计和制定政策的前提条件。认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规律,既要结合产业的一般发展规律,又要结合关键的限定词“新兴产业”、“战略性”来理解。“战略性”意味着战略性新兴产业必须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实现未来经济持续增长的先导产业,对国民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转换具有决定性的促进、导向作用,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和科技进步能力,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命脉和产业安全。因此,战略性新兴产业是面向未来的,一旦兴起,就将形成范围经济、规模经济和集聚经济,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从产业的生命周期来看,任何产业从出现到完全退出社会经济活动都要经历初创阶段、成长阶段、成熟阶段和衰退阶段四个阶段。从历史变迁的角度看,产业的兴衰与转换是一个动态过程。而且,在不同国家、不同区域,由于资源禀赋的差异,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选择也会有所不同。不过,研究不同时期、不同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仍旧可以找到内在规律性,这对于地方政府的政策制定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参考价值。
2.1后金融危机时代是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最佳战略机遇期
历史经验表明,每一次国际金融危机都会带来一场科技的革命,而科技革命恰恰是新兴产业发展的原始动力。在后金融危机时代,正是传统产业更替变革、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战略机遇期。上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著名经济学家克鲁格曼将技术创新引入贸易理论模型,他认为,发达国家必须持续地进行技术创新,否则将会导致全球经济的失衡,而技术创新又会导致主导产业在全球范围内随着科技革命的兴衰而演变。可见,科技革命决定了新兴产业或战略产业的发展和演变。根据佩雷斯的技术革命周期理论,一次科技革命的生命周期大约是50年,前二三十年是导入期,在这个阶段,旧的技术和经济范式已经衰败,新的核心技术逐步产业化并迅速发展,而在后二三十年,科技革命在生产和社会结构中充分展开,曾经作为增长引擎的产业市场开始饱和,技术泡沫出现,技术创新的边际收益递减。当前正属于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导入期,是决不可错失的战略机遇期。
2.2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长期战略而不是短期的经济刺激政策
在国务院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后,战略性新兴产业曾被部分媒体形容为继2008年我国政府提出的“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之后的“下一个4万亿”,被认为是应对国内经济增长增速放缓、防止经济二次探底的重要举措。事实上,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一项关乎国家长期发展战略的重大的宏观决策,是中央领导层在多次咨询专家意见和反复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的战略举措,其决策周期长达一年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要目的不在于解决短期内的经济复苏,而是着眼于我国未来10年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培养推动经济长期增长的持续动力。
从产业本身的发展特点来看,战略性新兴产业与一般的高技术产业有所不同,许多重点领域在世界范围内都还处于产业化的初期阶段,真正实现新兴产业的规模化发展需要一个较长的时期。因此,必须充分认识到,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我国及各地方政府的长期性、全局性战略举措,而非短期、临时性措施。选择战略性新兴产业,要立足于本地区的长远可持续发展,要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又要引领本地区未来发展方向。
2.3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不确定性蕴含着一定的产业风险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世界各国共同关注和推动的重点,其发展前景仍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一方面意味着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存在风险,另一方面也预示着新兴产业的内在活力。这些不确定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技术发展路线的不确定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在起步阶段同时存在创新活跃和技术不成熟的特点,在技术水平上领先的产业化路线不一定最终在经济性上取得优势,从而成功实现商业化和规模化。而且,不同的技术路线可能随着其他条件的发展变化而在不同时期表现出市场生命力;二是未来市场需求的不确定性。许多新兴产业的发展模式属于供给带动需求,而不是需求拉动供给。物联网可以带来新的需求,但是最终形成什么样的商业模式还存在不确定性。再者新兴产品的经济性还有待提高,在发展的初期依赖于政府补贴和大量的基础设施投入,这种扶持是否能帮助新产品最终为市场接受,还有待实践检验。
3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新兴科技和新兴产业的深度融合,其核心内容是新技术的开发和运用,没有技术支撑,就谈不上新兴产业的大发展。同时,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的特征,其发展迫切需要通过制度创新来构建综合配套政策体系。在“后危机”时代,区域经济发展亟须培育和激发内生动力,积极扩大内需,改变经济增长主要依靠外需和投资的格局,构建“内需主导、消费支撑、创新驱动、均衡共享”的发展模式。地方政府在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时,要着重在制度创新上取得突破,并处理好市场调节与政府引导、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的关系,为民营企业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积极创造有利条件。
3.1统筹构建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制度创新体系
 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恰逢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攻坚阶段,体制机制的障碍仍然是突出问题。构建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全面发展的政策体系,实际上是进行着一系列重要的制度创新。首先,要通过产学研用、技术创新成果转移、国际合作、知识产权保护等机制的创新,让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让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的企业在市场中公平竞争。其次,建立简便操作的金融、财税、人力资源、土地支持政策体系和流程,要让有限的资源及时便利地用到最需要支持的新兴产业项目当中去。继续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通过产业基金、私募股权、创业板市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起到真正的助推作用。再次,要形成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甄选和评价的动态机制。在发展过程中,战略性新兴产业应根据时代变迁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以及新的技术和产业形态的出现情况动态调整,以适应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趋势、新要求,及时布局新兴领域。最后,要进一步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提供企业对政府服务的监督渠道,以更好地通过政府公共服务的转型来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3.2形成政府引导作用与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协调合力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一定要坚持市场化方向,而新兴产业能否成长为战略性产业,最终要靠市场的竞争、市场的选择,不是主观上的“跑马圈地”。在发展战略新兴产业的过程中,需要清楚认识产业发展的基本规律,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的作用要限制在弥补市场失灵的范围之内。政府的长处在于集中社会力量,能够形成多部门协作和大规模投资的优势,但短处是政府毕竟离技术、市场前沿较远,缺乏盈利性约束,容易造就投资的低效甚至是无效。政府应该多在规划引导、构建技术研发支撑平台、建设投融资支持体系、建立健全财税支持体系、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载体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只有遵循产业的发展规律,依靠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我们才能摆脱传统产业在发展历史上“大干快上”所形成的对政府的依赖症。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引导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要利用市场的价值、供求和竞争规律,用利益诱导、市场约束和资源约束的“倒逼”机制引导、科技创新活动等重要途径来实现。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过程中,政府仍然属于外生性因素,市场调节才是其发展的内生变量,应科学地把握二者之间的适当平衡。
3.3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升级的良性互动
我国现有经济增长模式日益面临严峻挑战,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是支撑经济增长的两个基点,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不能忽视传统产业的发展,要两条腿走路,将新兴产业发展与传统产业改造结合起来,获取协同效益。从产业规模来看,目前传统制造业仍然是工业的主体。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传统产业虽然面临调整,但仍然是产业发展的重要部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具有较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相比之下,传统产业的升级路线比较明确,有更多的经验可资参考,也符合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大方向,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需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牵引和带动。再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路径来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离不开传统产业,新兴产业往往脱胎于传统产业并将其作为发展基础。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协同发展,不仅要注重新兴技术的产业化,推动新技术的应用和扩散,同时也要推进传统产业的高技术化,发挥高技术在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换代中的作用,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3.4构建民营企业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有效通道
地方政府在制定产业政策时很容易向大型企业倾斜,将大的专项资金投向大项目和大企业,这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同时也不能忽视对民营中小企业的培育,应充分发挥小企业的创新活力和发展的多样性,寻找更多的产业发展机会。大项目和大企业是地方经济产业发展的基石,以大企业为抓手能够较快推动一个产业的发展,相对而言发展风险比较小,成功的可能性更大。但是,大企业、尤其是大型制造企业一般技术路线和发展方向已经定型,缺乏技术创新的动力和冒险精神。在革命性新技术出现时,大企业的接受程度和速度往往不及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对技术和市场的感觉更加灵敏,决策机制更加灵活,往往能实现跨越式发展。最近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取消民营企业在新兴产业市场准入方面的限制,并要求战略性新兴扶持资金等公共资源对民营企业同等对待,民营企业在进入新兴产业普遍会遇到市场准入的“玻璃门”问题将会逐步得到改善。从实践中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比较好的地区,大都是民营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比如江浙地区就是明证。
 
 
参考文献:
[1]辜胜阻.战略性新兴产业需要技术和金融创新两轮驱动[N]. 中国经济时报,2010-07-20
[2]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EB/OL].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ov.cn/zwgk/2010-10/18/content_1724848.htm
[3]剧锦文.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变量”:政府与市场分工[J].改革 , 2011(3)
[4]王尔德,刘倩伶.打破“玻璃门”:国家助推民营企业进军战略性新兴产业[N].21世纪经济报道, 2011-08-17
[4]田杰棠. 地方政府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J] .发展研究 , 2011(7) 
 
 
Comparison Analysis on the Policies of Strategic Emerging Industries
of Local Government in China
Dong Xiaoyu
(Management School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Beijing 100875)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differences and connections between the policies of Strategic Emerging Industries of Local Government in China, points its problems and characteristics, reveals the General Law of Strategic Emerging Industries, and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on improving integrated matching policies system for Local Government in China.
Key Word: Strategic Emerging Industries; Local Government; System Innovation


[1]需要指出的是,部分省、市(自治区)目前已经制定了本地区“十二五”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如陕西省、湖南省等,但“十二五”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与实施意见基本上市一脉相承的,为增强各省份之间政策的可并性,我们仍以实施意见为比较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