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评师制度
1、每学期开展两次学生评师活动。
2、评议形式,以问卷调查和座谈等形式为主。
3、对评议结果在全校公开,要求每个教师阅读评议调查表或记录,并在相应地方签名。
4、对学生评议中“满意”的教师进行表扬,学校择优授予“我最喜爱的老师”称号;对评议“不满意”的教师进行批评教育,年终考核结果定为“基本合格”以下。
师德投诉制度 1、广泛宣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将其内容深入到学生家庭、社会,以接受社会监督。 2、建立师德师风监督体制,设立师德投诉电话,公开投诉电话号码。 3、对于投诉的电话和来信,在认真做好调查的基础上,及时解答和回复,对反映的问题认真做好记载,及时向上级汇报,进行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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