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和卫生实践中的中西结合


法律和卫生实践中的中西结合更体现了中国革命遗留下来的认识方法:从准确认识实践出发,提高到理论概念,再回到实践。在法律领域,虽然曾经受到把法律当作阶级斗争武器的误导,以及今日二元对立论争的拉锯,在实践之中已经自然而然地应用了这种认识方法。在卫生制度以及中西医学并用之中,它更加显著。
正是民主、社会公正、中西结合、从实践出发的认识等理念一起,而不仅是近年来更为流行的形式主义的(由市场和理性人所推进的)“资源配置合理化”,才能代表现代中国的理念传统。它们要求我们做出有意识的抉择,不像形式主义经济学那样完全信赖不具道德意志的市场运作。正是前面那些理念才堪称为足可衡量中国现代多种实践传统的标准。今天的中国,完全可以拧出其近现代实践中可取的传统及其逻辑,并明确其现代传统中的可取理念。同时,也可以根据中国自己近现代的理念来对过去和当前的负面实践做出总结和批判。这样,从准确地认识实践出发,再提升到中、高层理论概念,才有可能建立符合中国实际的社会科学和理论并为中国选择一条合适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