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将期待吴英案得到一个公正的判决;而更为重要的是,我们更期待吴英式悲剧发生的土壤被彻底铲除。而温总理在答记者会上表示,央行将在温州开始民间金融合法性的试点工作,这是政府在大的改革行动的惯例,先试点,后推广。无疑,让我们看到了希望。
作为今年两会收尾时的一个精彩亮点,温家宝在例行的总理记者招待会上提到了吴英案。总理表态的意义甚至超出了吴英案本身,更表明国内金融改革已经提上了整个决策层的议事日程。
一国总理关注一个具体案件,此事在国内极为罕见。作为最高决策者,总理在公开场合对一个案件表态有诸多不便,一方面可能会给司法系统造成压力,另一方面其实也是给总理自己制造压力。
但此次总理对吴英案的表态,出于两大原因。其一是吴英案舆论热度颇高,总理回应吴英案,不仅是对此案回应,而表现决策层不但是关注民意的,而且是极为重视民意的;其次,对于吴英案本身,民意中试图对此案定性的声音,总理并未正面回应,而是提出以事实为准绳,让司法系统独立运作。
当然,更为重要的是总理的表态,表明他敏锐察觉到了这个案件背后民间舆论所反映出来的动向,而这是真正考验一个政治家智慧的题目。
正如我之前就吴英案的论述中所提及的那样,吴英案之所以引起如此之大的社会舆论,不是因为案件本身有多么离奇,而是因为吴英案所涉及民间集资和民间金融是如此普遍,使得它几乎是民营经济发展和壮大的“孪生子”。正是因为这样,所以人们才对枪口下的吴英心有戚戚、感同身受,才会有吴英是否可杀的评说。
就此案本身而言,在司法系统未做定论之时,任何人不宜下结论。而总理一旦表态,相信有一点已经可以确定,那就是在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这一原则,在此案中会得到彻底的贯彻。但同时,由于此案中有法律体系的微妙应用和“法是否能责众”的两难问题,因此我们对此案判决的结果,也可以继续关注。
而比吴英案本身与所有人更为有关的事情是,自吴英之后,是否还有吴英式悲剧出现?国内是否仍然存在民营经济想创业而无金融之门可入的普遍现象存在?是否民间金融仍然有广泛的存在土壤?现有金融机构能否继续保持垄断姿态,对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需求不理不睬,甚至是以此为据,谋取暴利?
事实上,要解决这些问题,绝不是像一些银行业人员所说,顾客只要在现有金融体系中相互竞争的一百多个金融机构中做选择就可以了的。所谓的市场经济原则,就是不能给任何一个行业以参与者数量、层级或者角色都固定下来的承诺,而是必须以潜在竞争者随时可以进入的条件,给现有竞争者以一个高压姿态,使现有竞争者不得不保持不断变革,不断去争取市场、善待顾客的进取心。有了这种高压,哪怕只有一个从业者,它也会改进,而如果角色一旦固定,业者角色一旦有某种一致性,那么业者出于自利之心采取的价格垄断和角色岐视,就是必然的结果。而这种结果,正在金融业内活生生地上演。
所以,总理关于吴英案的第三点表态,要解决让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成为可能,是整个总理讲话中的关键点。只要这个大门打开,潜在的外来竞争者进入业内成为可能,那么现有金融业者就会对改变对市场的态度,金融业的冰封之河,就会被打开。这也是解决吴英式悲剧的根本之道。
换言之,当我们跳开吴英案具体事实和它的特殊性的话,那么吴英案中的悲剧在于,如果有一个民营创业者,不管他用什么手段来达到自利或者服务社会的目的,在他开始创业实践的时候,如果完全不能从正规的、得到过政府许可的金融业内得到帮助,那么悲剧发生的土壤就存在;而他如果有可能从金融机构得到帮助,那么类似于吴英案的悲剧土壤就不存在。而吴英案之所以得到民间舆论的支持,正是因为中国社会现在前者的土壤是存在的。
而总理的话之所以可信,还得到了他所提及的另一个行动支持,即央行将在温州开始民间金融合法性的试点工作——这是政府在大的改革行动的惯例,先试点,后推广。
无疑,我们将期待吴英案得到一个公正的判决;而更为重要的是,我们更期待吴英式悲剧发生的土壤被彻底铲除,温家宝总理在两会记者招待会上的表态,让我们看到了这一点。希望它得到进一步的落实。
总理提及吴英案,金融业改革呼之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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