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行政力改变城市结构促内需


柴福洪
 
在扩内需的巨大潜力中,主要是人口城市化。城市发展与建设,在未来50年内,仍然是我国经济增长和扩内需的主力军。
 
然而,我国目前的城市结构,基本上是行政型城市。所谓行政型城市,是指国家的城市布局和城市主体是由各地方行政管理中心构成。随着中国社会性质转向工业化,城市结构也要向经济型城市结构转向。
 
目前,在城市化过程中,没有区分行政型城市与经济型城市的功能,两种功能重合于现有区域中心城市,带来人口大量集聚,交通阻塞,城市公共设施投资始终是供不应求,出现千城一面,没有特色。由于财政体制原因,人为调整城市功能布局阻力非常大,与国家政治、经济体制改革一样,受到既得利益者的制约。
 
因此,在中国社会向工业化社会转轨时期,很有必要对我国现有城市结构进行调整,并在调整中建立我国城市发展理论体系,完善城市建设的市场机制。
 
第一, 工业时代的城市,要以经济型城市建设为主体,行政型城市次之
 
其实,我国早就有经济型城市,如除北京外的直辖市和各省的副中心城市,最典型的副中心城市有:辽宁省的大连、山东省的青岛、福建省的厦门、浙江省的宁波、广东省的深圳、新疆自治区的喀什、湖北省的宜昌、江西省的九江等等。这些副中心城市应及时上升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力,必须有独立的经济发展权,即行政上升级为省级城市,而不是现在的副省级城市,所谓副省级城市,只适用于省级行政中心的城市建设与发展需要。
 
第二, 工业时代的城市,要有区域性城市带、网、群、圈
 
经30多年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了京津城市带,长三角城市网,珠三角城市群,武汉城市圈等。这些城市带、网、群、圈,应该早日融为一体化,把我国最优质的现代社会的经济资源与资产凝聚成国家的经济实力,改变目前仅仅依靠中央企业这一唯一的骨干力量,使其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领头羊。其行政级别可以是副国级或直辖于国务院,由一位副总理兼任行政长官。如果其中有省级行政机构在其中,在自愿前提下,可以考虑外迁。
 
第三,工业时代的城市主体,应该是特色小城市星罗棋布
 
许多发达的县级市,尤其是百强县、市,在符合一定的经济规模与标准基础上,可以直接升格为地厅级,直辖于省人民政府,享受地厅级政府的行政与经济发展权。地厅级县市的发达城镇,若达到一定的经济规模与标准,可以直接上升为“县辖市”,委以县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权与经济发展权。在不发达地区,如果少数县、市和乡、镇,只要达到一定的经济规模与标准,也可以单独升格为县辖市或地级市。
 
在工业化与城市化过程中,必然伴随着行政级别的变更与调整,我们在解决大城市人口拥挤、交通阻塞时,不要只局限于本市范围内想办法、加大投资、多建地铁,而要在城市建制与城市区域化上下功夫,用新的经济中心吸引人力与人口的集聚,以容纳中国巨大的人口规模。
 
同时,新型城市建设,最关键的一点是解决大量低素质劳动者就业问题。这一点要向武汉市百步亭集团学习,他们的“以人为本、以德为魂”的精神在基层百姓中,很有影响力。因此,建议:我国的国有企业,在基层要向低端服务业转移,要在城市居民集中居住区,大量建立区级人民政府兴办的居民生活服务国有企业机构,把居民服务与城市管理职能,转移至基层国有居民服务企业里去,减少基层人民政府机构的工作量和行政事务。把物业管理、安全检查、各部门聘请的协管等工作,全部转移至国有居民服务企业,给这些国有企业赋予其社会有偿服务职责,城市管理功能,这种服务与管理一体化的国有企业行为,对城市管理来说,有可能更顺畅、更有序、更和谐。
 
 
                                    201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