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事论事之
阳光接到代表地方政府征收拆迁办的工作人员的电话,说协商房屋征收拆迁的评估、经济补偿、安置的事。
现在我在外面有事,因为我怕你们一来就是十几人上门。如果有110和公正人员在场我会去?没有110在场,我怕身体和生命会受皮肉痛苦!有公正人员在场,录的像,每个人讲的话都是承诺!再个体制内怕不签字以妨碍公务等随便什么理由拘留。阳光听后提了要求。
要相信政府!对方和谐的说。
我老百姓一个,绝对相信政府,也无条件支持政府的建设!因为国家依法治国,政府依法行政。这是老百姓尊重政府!政府也会尊重老百姓!可我老百姓不敢相信你!我听这里的邻居讲过:不敢和你见面,一是你个高身大,二是你讲话声音大,三是你的脾气随时可以发。也听附近己经搬走的人说过:他是你连哄带骗签的字,至今租房住。是不是有了现房,一起去进屋看了再说!我说一句实在话:我尊重你代表政府征收拆迁的合法权益!是否你也要尊重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我换位女的跟你说。她讲话温柔和气。
你好!
你好!我以前是社区办事处的!抽调过来的。你刚才讲的要求不妥?虽然征收拆迁工作需要改进!我们都是依法办事!
阳光很认真的:人在做天在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第五条规定: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刚才讲的在听吗?听懂我要讲的话吗?
我们一直走法律程序,有宣传车宣传,贴通知,按颁布和实施的法律政策。
老百姓看见了!
谢谢理解!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请听我说完:你们征收拆迁房屋做什么,是拆迁房屋,之后呢?是把土地使用权转让增值!那么,拆迁户的国土使用权证上有使用年限;是政府征收,不是拆迁户找政府,政府转让土地使用权增值,拆迁户是否可以近水楼先得月!在听吗?拆迁户的房屋有房屋所有权证,国土使用权证,是房屋的整体!房屋的评估、经济补偿、搬迁安置,这是房屋部分;还有历史遗留问题,征收拆迁前的建筑,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说明一下,违法建筑应更正为违章建筑,属于没有审批的建筑。老百姓会有违法建筑吗?老百姓能违法建筑吗?在听吗?房屋的土地使用权的面积与房屋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是一个整体,无论是以房屋面积换房屋面积,还是合情合理合法的经济补偿,征收拆迁房屋,有房屋所有权和国土使用权两个部分;如果拆迁户的新房只算房屋面积,不算国土使用权的面积是不公平不公正的!我可以说:现在六十个平方的土地使用权面积,按户型和房屋使用面积,可以相当于楼层电梯房的近三百平方的房屋面积。你们应该比我还会算!比我熟悉!再听你的高见!
你讲的这些,不是我职权范围内能说清的事!有一点跟你讲,城镇居民住房的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和农民有承包权的土地的征收是不同的!具体要跟我们领导汇报,现在是否见面协商你说的房屋部分?
阳光先说:等等!后对朋友讲:我跟政府征收拆迁通电话。阳光重复朋友的话:他们有时间同你聊,那是他们的工作!到我这里,朋友,有事说事,没事走人!拜托看下时间,我耗不起!阳光问征收拆迁办的人:在听吗?对不起,我朋友就是这样!我也要尊重朋友!我相信:颁布公开的法律法规政策,代表政府的公职人员应该依法,老百姓认为合情合理合法,社会才会公平公正和谐!阳光和你们一起享受阳光!朋友拖我有事!下次再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