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违法叫“阶段性政策”!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发通知,要求自4月份,该县各乡镇(管委会)、政府各部门和县直属单位全体工作人员,阶段性实行每周六个工作日制度,星期六照常上班。该县政府办称,该县有100多项超千万元投资的重点工程, 这些工程的实施导致政府部门的工作强度非常大,为了给这些重点工程保驾护航,因此政府决定改为每周六个工作日。该县政府办还称,这样做并非常态, 只是阶段性政策。可能一两月完成,也可能到今年10月。(2012412日《新京报》)

网络只要涉及公务员的事,网民就特别的关心,但总体上是贬之骂之的声音居多。然而当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要求全县所有机关干部职工牺牲一天法定休息日工作的通知发出以后,网络却出奇地出现了一片替公务员鸣不平的声音,新华网所开展的“您赞成公务员周六上班吗”的调查结果也显示:赞成者只占了22.6%,反对者已占到了76.1%

按理说,全县所有机关干部职工牺牲一天法定休息日工作,还不“收取”一分钱服务加班费,民众是该给予赞赏的,而事实却呈现出来了另外一种意想不到的结果,这究竟是公务员形象在民众的心中已经得到了改善,还是另有其他原因呢?

显而易见,当政府违规违法与公务员形象放在一起时,人们还是具有一定的理性分析能力和一定的是非对错判断能力的。大家之所以不赞成这个“周六个工作日制度”甚至替公务员鸣不平,其原因也就在于对政府违规违法的深恶痛绝。诚如网友所说,我国自199551日起实行五天工作制,规定每天上班8小时。公务员作为劳动者,他们的权利也应当受到《劳动合同法》及《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保护,这些权利神圣而不可侵犯,因此要求公务员每周工作六天,尽管出发点看上去似乎很好,但也是违背法律法规对劳动者权利的保护的。

既然“每周工作六天”的通知是以文件形式下发的,自然也就成为了政策性的东西,只不过与以往或者其它的政策不同,同心县的这个政策是“阶段性”的,因而让公务员牺牲一下休息时间“为县内重点工程服务”一下、“众志成城”一回似乎也并无不可。然而问题却在于,有付出就应当有回报、有劳动就应当有报酬,这种既不算加班、也没有任何补贴的的政策,究竟是在提高大家服务重点工程的积极性呢,还是在带头藐视法律法规、变相剥夺公民权益呢?

公众反对公务员周六上班,这是敬畏法律的表现。中国是个法制国家,依法治国我们的立国之本,即便是政府也不能逾越于法律之上。可以试想,设若连政府都不能做到依法办事的话,那么法律还有尊严么?老百姓又凭什么能够做到遵纪守法呢?其实,要解决某些职能部门效率低下的问题,首要任务是要解决好工作分配不够均衡、工作流程不够科学、工作机制不够健全等方面的问题,而不是搞什么“阶段性政策”、每周多上一天班!

同心县“阶段性实行每周六个工作日制度“涉嫌违法,这才是民众不予赞成甚至表示反对的根源所在。由此可见,政府不依法办事很不得民心,对社会影响极大。设若任由这样发展下去,其后果是很危险的、很可怕的!

(李吉明2012415日于河南新乡 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