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纳睿成 史贤龙
广东话把不顾事实、污蔑不实的话叫狗血。将说不清是非黑白的争论叫狗咬狗,一嘴毛。
恶人确实比善人要勤奋些。狗血的一方总是热心于将黑白变成狗血。狗血者有自保的本能:除了是非黑白是威胁,赞成或反对不会给自己造成伤害。
娱乐圈率先发现了狗血化的好处与规律,娱乐圈从绯闻化滑向了狗血化。
绯闻还需要证实或者证伪,狗血将证实或证伪都变成狗血的一次作秀与新炒作。
狗血化只需要眼球与关注、出名,不需要任何是非黑白的判断。
狗血化的目的就是用腔调代替真相,用态度代替是非,简言之,没有黑白之分,让所有言论都变成狗血。就像在妓女看来所有女人都是卖的,只是价钱不同。
狗血要消灭黑白的界限不足为奇,问题是为什么这种狗血化目的变成了现实?
赵文卓、甄子丹矛盾引发的娱乐圈、媒体圈、粉丝圈的站队、骂战,骂声很大,却始终没有基本事实真相的澄清(到底谁耍大牌、或为什么赵要离开剧组),这就让争论变成骂战,骂战变成狗血。
日本的AV产业、香港的娱乐圈、好莱坞,可以不讲黑白、只有绯闻。社会对娱乐圈有基本的价值判断:在娱乐大众的范围内,绯闻与狗血都是一种娱乐消遣。
娱乐圈的游戏规则不会变成社会事务、专业领域的游戏规则,比如法律、道德,或者民主、自由、政体、专业等。
日本的AV女优可以在银座的会所力与社长喝酒,却不能出现在社长的办公室、公司年会或主流媒体节目里。
中国的商界大佬们却可以在公司年会上“排队”与AV女优拥抱,并作为公司新闻现场直播,引为乐事,据说促进了业绩的提高。
中国主流媒体收下广告费或润稿费,可以毫无顾忌地去“推销”AV女优的人生观与情感态度。你批评它,它可以搬出人权与普世价值观,有了扮演受害者打悲情牌的新炒作机会。
娱乐圈化的媒体,让所有的是非黑白变成狗血。事实与真相都在绯闻化,所有的讨论、表态与争论最后都会变成互相狗血。
狗血最后找到了自己的“商业价值”甚至商业模式:将黑白都变成了一个颜色----提高关注度、吸引眼球,骂名也是名,而且是有商业价值的名。
还是因为价值观里只有一个利字:先是一切圈变成了商业圈,然后一切圈在变成娱乐圈。
娱乐圈的狗血是消费大众的时间。一切圈的娱乐化,消费的不仅是大众的时间、或金钱,而是整个社会的基本价值观。
我们如何从以利安身,变成了唯利是图?
在一切向钱看的时候,我们想,总比一切没钱看要好。
在笑贫不笑娼的时候,我们想,总比为了返乡、提干、工作让干部免费潜规则强。
在先给钱后办事成了衙门明规矩的时候,我们想,总比有钱给不上耽误事好。
过去30年,无数次这样的抉择时刻,我们都宽容,这比一句错话打成“现反”的时代无疑是进步。
是否社会在进步,社会价值观或精神却在退化?
在商业变成新理想的时候,这个理想里的价值衡量标准只有财富的多少,没有其他。
似乎只有在莎士比亚笔下的夏洛克嘴里,才看到将赤裸裸的金钱作为价值衡量的唯一标准,洛克菲勒、巴菲特也没有用唯利是图教育子女。
中国的富豪、官员可以赤裸裸地向子女灌输权钱为大、权钱交易的游戏规则,将自己的行为说成是中国社会的游戏规则,再表示对中国社会的反感为自己洗白,然后转移资产、移民到所谓的西方社会。
这些人在中国获得财富,把垃圾尤其是自己制造的精神垃圾留下,去别国做一个隐士顺民。
这样的财富可以让人羡慕,能得到尊重吗?这样的财富得不到尊重是由于仇富嫉妒吗?难道不是由于财富本身的原罪:取之无道。
如果财富可以不用价值观的审查,月薪2000元的警察可以拥有价值30万的越野车,这位警员还能理直气壮地说质疑者:看不惯你去告!
理想的敌人不是商业,不是财富,是取之无道、不敢接受基本价值观检查的财富。
什么是有价值观的判断?
尊重事实、求索真相,然后社会价值观的判断自然呈现----每个社会历史形成的自组织系统,依然有基本的道德价值观判断。
善恶、是非、黑白,这是一个民族存在的自然基础,是历经历史磨洗的精神资产。
尼采说:任何一个民族,倘若它不首先进行估价,就不能生存;而如果它要自我保存,那么它就不能像邻族一样进行估价。
如果失去了基本的价值判断,那么失去的究竟会是什么?
台湾当红节目主持人Makiyo,与助理饭后回家,殴打了一位司机,反诬司机非礼,结果几天后,有人搜出了事发当天的监控录像,显示Makiyo在说谎及污蔑。整个台湾为止震怒,录像之前还在为Makiyo吹风狡辩的各路媒体、娱乐圈人全都慌了神,Makiyo顿时成了台湾公敌。如果不是恰逢台湾大选,这个事件要烧到的就不只是Makiyo,还有台湾娱乐与媒体的潜规则。
酒后打人致轻伤不是重罪,认错道歉赔款,即可和解。但艺人不仅抵赖,反而利用自己在节目的方便,通过媒体诬陷受害人-----如果不是事发现场录像带公布,这个事件或许会变成一场狗血,以受害人被二次侮辱收场。台湾社会对Makiyo事件震怒的真正原因,就是这个事件暴露了“狗血化”媒体圈的可怕性,会让社会的基本黑白与公正得不到保障。
香港的曾荫权、唐英年、郭氏兄弟涉嫌贿赂案,都是在内地看来不是贪污的不当行为,触犯到香港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廉洁、公开等,导致多年光环褪尽,黯然退场。官员廉洁是一条铁律,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这是香港对官员的价值观要求,是一票否决。
贪污下狱的中山女书记放言:我是真心爱党爱国的。政绩可以抵消贪污吗?问题不是公开的答案,而是为什么在这些官员思想里会有一俊遮百丑式思维?
《凤凰网》报道,美国爱荷华州一名中国留学生因涉嫌强奸女生被捕。他的父母闻讯赶到美国后,试图贿赂受害女生,让其更改口供。目前,爱荷华州警方已对该学生及其父母均提起起诉。仅仅依据“传言”就起诉,这是法律价值观的体现:贿赂证人或陪审团成员是一种重大过错。
药家鑫案中药庆卫曾以10万元向张家道歉希望“和解”,被张家拒绝。公众当时只关注张家的态度,甚至法律界都没有人思考药庆卫的行为意味着什么-----在中国,法院判决之前向受害人及其家属赔偿,或希望以金钱私了,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将这个细节与上述强奸案放在一起,是否可以从中看到差异:法律的精神、法律的价值观与人之常情之间应有的关系。
比药家鑫案更离奇的事件出现了:2012年4月16日,署名黄麟被@亭林镇独唱团(挺韩旗手之一)举报,称其对韩寒发出“死亡威胁”。一小时后,网上挺韩派情感大爆发、谴责保护之声不断。韩寒写出长微博呼吁“理性”,声称宽容黄麟。几个小时后,多家媒体同步报道此事。
这位实名的黄麟随即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书面采访,痛诉自己质疑韩寒错误,自己一时糊涂说了错话,“奉劝媒体不要无度炒作,顺祝韩寒诸事顺利,合家幸福”。这位黄先生显然不担心被告(韩寒明文不追究)威胁他人身体之罪,气定神闲地教训起媒体与公众。这位黄先生却被搜索出曾发表多篇非常专业用心的吹捧韩寒的文章。公开威胁他人,可以因为当事人不追究就不是犯罪行为了吗?
再放入上面强奸案的法律背景做比较,如果那对中国父母只是对朋友声言要与受害人私了,有动机无行为;如果受害人不起诉,为什么美国警方可以检控那对中国父母?这不是侵犯人的言论自由权、以言论治罪吗?----显然,美国的法律做出的回答:有些话不是乱说的,人也要为自己的言论付法律责任。这就是法律价值观。为什么到了中国,随便威胁他人可以只是一个“误会”了呢?
三个事件显示了三种价值观在社会中的作用,台湾的公民基本道德价值观、香港的官员道德价值观、美国的法律价值观。
在有基本价值观的地方,任何争论、争议,都可以进行事实核查,寻找真相,会有是非黑白的判断,不会变成当事人、利益关系方的一面之词。
事实、真相、基本价值观,中国社会保障这三个核心价值的力量在哪里?
如果一切圈都变成娱乐圈,事实与真相变成绯闻,所有争论都变成狗血,最后就只能是一群利益相关或相对方的自拉自唱----独唱,抱成团。
如果什么力量都不能指望,就总有一种力量是任何势力不能剥夺的:自由意志。
没有事实与真相,谈不上黑白是非,价值观只能是个人的自由心证。
个人不是价值观的标准,众多的个人可以是。
如果一切圈变成了娱乐圈,所有的争论都变成狗血,或许我们只能动用自由意志去说“NO”:非暴力不合作,大轻蔑,或直接告诉狗血:我不相信----因为你将一切变成狗血,我不相信你说的每一句话。
人是一条肮脏的河流。人们必须成为大海,方能接纳一条肮脏的河流不至于变脏。
尼采的这段话是混乱的,又是警醒的。
或者,还会是未来:当人要上升时,不用害怕走最深的下沉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