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企诚信亟待加强


  中国之声《新闻纵横》4月14日报道,2011年A股市场最抢眼的是各种上市公司业绩造假、虚假上市。从双汇发展“瘦肉精”事件,紫鑫药业涉嫌虚假交易,到中恒集团重大利好成泡影。调查显示,八成股民认为A股上市公司没诚信。由此证监会拉开了本年度的诚信数据库升级的序幕。

  这是好事情,但令人遗憾的是,报道中还称,该数据库只开放10年的信息,专家称是为了防止不“一棍子打死企业”,而我不能认同这种看法,我认为应该“一棍子打死这些失信企业”,考虑到中国的特色,如果牵涉到国民经济不能打死的,就要“斩断罪恶之手”。

  作为中国最好的企业聚集地,我们的当然有权利可以认为这些企业代表着中国绝大多数的企业“原罪”和辉煌,它们是中国企业榜样,如果不能净化这些,还有什么资格谈“屹立于民族之林”?

  我们的企业也着实不能令人省心。最近某知名房地产企业的”质量门“、”精装修质量门 “令人印象深刻,事后该企业竟然回应称”供应商出错”、“装修房负面报道多是因为我们销售量最大 ”等无耻言论,最后CEO说了几句看似承认错误的话,让记者朋友都误以为它是值得尊敬的,实际上该企业已经不是过去某个时代的伟大企业了。

  谈及房地产的失信,“广告虚假”也令人遗憾:告诉你有花园、有多少绿化率、交通有多方便、送几个当地户口,最后当然是水中捞月。还有就是“合同虚假”,去年湖北工商局发布《湖北省企业合同信用情况调查报告》显示房地产企业合同违约违法问题最突出,是合同失信的重灾区。

  另外,三聚氰胺事件”、“瘦肉精事件”、“地沟油事件”等等,这些都是令人痛心的事情,为什么企业屡次发生这些事故(或许说是人为事件)?

  中国企业能不能让我们放点心?上市企业能不能带好头?中国的法律能不能不形同虚设?为什么严刑峻法就不能贯彻?

  在美国,缺乏诚信几乎会让一家上市公司失去所有一切,有关责任人还可能锒铛入狱,著名的“麦当劳咖啡烫伤案”(Liebeck v. McDonald’s Corp.,1994) 案件中由于害怕涉及“伪证罪”和妨碍司法的刑事重罪而得到灭顶之灾,麦当劳公开了对其极为不利的内部秘密文件和统计数据,最终被判赔偿Liebeck老人数十万美金(一说是300万美金)。“安然事件”后紧急出台的《萨奥法》就让准备去美国上市的众多中国企业犹豫不定,中国企业没有诚信,绝不可能走出去与世界接轨,也不会接触到世界最先进的事情,因为人们不相信你们,想出去就得先在中国受到那样的熏陶,身上满是灰尘的人是不可能进入高科技企业的核心区域的。

  中国企业走不出去,只能在国内做个大忽悠,只有中国才是这种企业的乐园,我要说的是不能让中国成为企业垃圾场。如此,丧失了人口红利、资源和人才优势的“新”中国是不是到了该严刑峻法的时刻了呢?!

  中国至古以来崇尚诚信,商鞅“立木为信”、季布“一诺千金”等经典数千年来传为佳话,如今真正的中国人、中国企业从根本上并未失去这种信念,他们需要加以制度上的引导。而对于极少数真正不诚信的人和企业,我认为最好的警示就是“严刑峻法”!让企业不敢造次,让企业不敢越雷池一步,同时打击其背后的“保护伞”和利益链条。不能光是喊口号,一定要有真动作才行,而且更重要的是形成制度。

  10年前的数据一定要公开,有“前科”的企业如果悔改,社会一定会加倍的回报与它,也一定能够受到大家的尊敬,因为真正的中国人崇尚“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反之,如果捂着他们的错误过日子,连企业自己都找不到“原罪”,怎么有利于他们的进步?这是一种残忍的溺爱,一种违背常识的扭曲论调,不值得推广。

  中国企业,一定要还原依赖需求、市场的本质,不应该总是依赖于背景和无耻,努力争取自己的进步才是整个社会所希望的,正视企业的诚信问题,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竞争和进步环境才是出路。否则等待中国企业的只能是死路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