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比较流行两个字“错了”!感觉真是“错了”,但不知是谁错了!
(三门峡陕县)法官可以“眼睛花”看错了,因而判案错了不在我法官的责任,而是我的眼睛的责任,因为我的眼睛花了!
(兰州)推土机可以推“错了”,责任也不是我征地方的责任,而是推土机驾驶员不小心“推错了”!
(开封)拆迁可以拆“错了”,大不了给你赔个不是,按照我的标准赔你完事。
不知道我们身边还有多少事“错了”?
更不知道这样的“错了”谁来给个正确的说法?
是法律吗?掌握法律的人都可以眼睛花看“错了”!
是政府吗?政府也可以因为推土机推“错了”而不会承担什么!
我们更不知道每天发生多少“错了”的事件,更不知道将来会发生更多的什么“错了”的事件!
也许,该是我们如何认识“错了”,如何去纠正“错了”的时候了!
真是到了如何面临、如何处理“错了”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