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某某杀人纵火骗保案


 牛某某杀人纵火骗保案

 

【事故介绍】

牛某某,男,48岁,杂货商,已婚。200465,牛某某以自己为被保险人投保《世纪长乐分红保险》10万保额,受益人为女儿刘某某。

2005年,25早晨,讷河市公安局110接到群众报警,村民牛某某的房子失火烧塌。民警勘查清理现场,发现一具辨认不清的尸体。经人辨认,尸体手腕上的表是村民牛广江的。

理赔人员出现场,无收获,等待法医鉴定结论。

一周后,法医经过鉴定,发现死者头部有钝伤,是他杀。但死者身份未确定。

【调查与突破】

一、事故经过

理赔人员出现场,因无法认定被保险人身份,遂展开基本调查。被保险人牛某某,海伦人,结婚后来到讷河市,由于年轻时打架他眼睛被打坏,所以外号叫牛瞎子,村民都怕他。牛某某妻子喝药死了,儿子牛某于20047月因杀人碎尸被处决。只有一个哥哥在七台河。

受益人刘某某,女,26岁,与牛某某是邻居。因牛某某是孤身一人,后来刘某某就成了牛某某的养女。两人接触多,来往较密切。村民们说,案发前一天,牛某某从外边回家后当晚,刘某某还去过他家。

在等待公安部门鉴定结果的过程中,同业排查发现,20045月到7月间,牛某某分别在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投保了价值30万元的意外保险,直接受益人是其女儿刘某某。

疑点分析:

1、尸体是否是被保险人牛某某?谁是凶手?

2、短期投保多家公司,额度大。受益人为“干女儿”刘某某。为什么?

几家保险公司理赔人员通过商议,觉得有必要把牛某某投保的异常情况向警方反映。讷河市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对尸体展开调查 。

二、案件突破

为确定死者身份,侦查员前往七台河,取到牛的哥哥的血样,火速赶到北京做鉴定。很快结果出来了,尸体与牛某某哥哥的DNA结果不同,确定尸体不是牛某某。牛某某成了杀人重大犯罪嫌疑人。
  民警们先后去了绥化、海伦、七台河、辽宁的辽源、锦州、鞍山、加格达奇抓捕牛某某,可总是慢了一步,最后,民警在海伦的东方红乡牛的远亲家将牛某某捉获。面对警察,他还镇定自若地称民警抓错人了,他是因为知道自家着火,并有尸体才不敢回家,并出示了一张24从富裕前往北安的票,证明自己不在现场。
  经审,牛某某交代了犯罪事实。
  牛某某因为得知自己的儿子牛某因杀人被警方处决后,产生了作案的想法。据牛某某讲,当时他的心里就想:我儿子杀人你公安局能破,那是我儿子不够高明,我要是作案,绝不让你们破。
  20044月在市中心碰到保险宣传活动一下子提醒了他,开始了他的周密计划,他用两个月的时间,分别在三家保险公司投了保险,然后开始寻找作案目标。目标必须是闲散没有人关心的人员,所以,他走遍了周边的县城,直到200412月份,他终于在富裕县找到了在街上流浪、身材和自己相符的张某某。
  到了200524,他先到火车站买了一张富裕前往北安的票,并让检票员检了票,然后将张某某在夜幕降临时带回了家。牛某某备了几个小菜,在酒里放了安眠药,将张某某迷倒后,牛某某拿起了斧子残忍地向张的后脑砸去。确认张某某已死后,将自己的表为张某某戴上,然后将房子点着逃离现场。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起精心策划的离奇的杀人焚尸案最终告破。

【启示】

本案是一起非常典型的杀人骗保案。罪犯精心设计实施了故意杀害计划,并焚尸伪造现场,罪大恶极。

通过对案件过程的回顾, 给我们带来以下几点启示:

一、对被保险人身份的认定是一切的前提和基础。

确认保险事故的发生第一要务就是被保险人身份的确定。只有证实被保险人身份了,才有可能根据保险责任进行认定。现实工作中,很多情况下不能确认被保险人身份,比如意外事故的面目全非、意外伤害的未及时验伤等情况,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友好、妥善地跟客户家属做好相关解释工作,体现良好的服务,另一方面要根据案件的具体特点紧紧依靠相关部门和明确身份的检测技术。    

二、同业沟通和联合是重要的手段。

同业联合和共同交流不仅仅是行业的要求和必然的发展趋势,在打击保险欺诈方面更是独具力量和特色。很多典型的案例就是通过同业的报案登记和索赔经历中得到相关的证据一举攻破的。同业联合方面,不仅仅要靠行业协会牵头和引领,更重要的是我们要主动走出这一步,搭建和维系好交流的平台,共同维护保险行业的良好市场环境。

三、打击保险欺诈需要获得警方的相关支持。

相对于警方的职权和能力范围来说,保险调查人员更多的只是从服务的角度尽量还原事情的真相,远远没有达到能“打击”欺诈的效果。在现有的社会环境下,我们有且只有在高度敏感的思维指导下积极主动联络警方,全面及时地提供相关信息,协助警方一起打击保险欺诈案件,为维护保险市场环境做出努力和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