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行政垄断是市场经济天敌


  想象一下,除了世界杯、英超等足球赛事之外,还有一种特殊的足球比赛。它的基本特征是,参加比赛的一方所有权属于裁判,此人专门为自己的球队设计了大出对方一倍的球门,配备了多出对方一倍的队员,并规定只有自己的队员才可以吃肉,自己的队员踢人不算犯规,甚至在每次比赛前,先让自己的球队进5个球。这样的球赛有法看么?一定丑陋无比。为什么?竞争不公平。

  这不正是当下中国国企和民企之间的“比赛”么?一方姓“国”,是所谓的“共和国长子”,好吃好喝,享有各种特权;另一方姓“民”(或者“私”),差不多是后娘养的(此处决无歧视继母的意思),依赖残羹冷炙度日,地位卑贱低下。差距如此之大,怎可能公平竞争?对于这种不公平的比赛,人们怎能不抱怨?如果真是体育比赛的话,不看也就罢了,大不了寻找替代性娱乐活动,然而,如果它涉及到人们的自由、权利和幸福指数,不可能通过“用脚投票”的方式解决问题,那该怎么办呢?

  理论和经验均表明,除了改变裁判对球队的所有权之外,没什么有效的办法。无庸置疑,只要让裁判拥有球队,他(她)就不可能不偏袒自己的球队,不论是通过扩大自己一方的球门,还是制定其他有利于自己球队的规则。这是既当裁判员又当球队所有者无法避免的问题,类似于人们熟知的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困境。在这种格局下,指望裁判员公正执法无异于与虎谋皮,因为它违反了“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法官”的古老法治原则。

  这意味着,要想改变国企和民企之间的不公平竞争格局,唯一的或者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改变国企的所有权,放弃国有,走向私有。只有这样,企业与企业之间才可能公平竞争,一些企业才不会受到特殊的待遇,才不会享有特权。在国企所有权不改变的情况下,指望民企与国企之间平等竞争,结果无异于《动物庄园》里的荒谬场景——“所有动物一律平等,但有些动物比其他动物更加平等。”更何况,在一个权力不受限制的社会里,指望政府主动束缚自己的手脚,放弃对国企的特殊保护,根本就是异想天开,因为它为寻租和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提供了几乎最佳的土壤和环境。

  其实,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讲,国企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因为它们提供的物品不是公共物品,无论是石油、电力、电信,还是银行、铁路、邮政等,都不存在搭便车的问题。它们完全是私人物品,私人完全有动力去提供这些物品,否则,世界上根本就不会存在私有石油公司、私有电力公司、私有银行、私有铁路等。其实,对于国企掌控的行业,私人不仅有动力提供,而且大都是私人求之不得的肥美领域。

  既然如此,何必让国企提供呢?何必设立国企这种组织呢?难道国企效率更高?产品和服务更好?更加令消费者满意?更加有助于公平竞争?更加有助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答案都是否定的。国内外的研究都表明,大多数中国国企的效率低下,赢利状况糟糕;少数国企的确赚得盆满钵满,但它们主要靠的是行政垄断、巨额补贴以及各种保护性政策。天则研究所去年的一份国企研究报告指出,即使对于那些赢利的国企(中石油等),如果计算的是其真实绩效而非名义绩效——考虑到其在资源租金、融资成本以及财政补贴等方面享受的特殊待遇,它们的表现也差强人意。

  国企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质量、价格怎么样?先看看石油。且不论其质量如何,价格几乎总是在世界上“名列前茅”——如果考虑到购买力水准的话,尽管国际市场上的油价早已回落,中国的油价还经常是“高不可攀”。当然,油价高似乎不能全把板子打在“两桶油”上,价格管制部门无疑是罪魁祸首。不过,值得追问的是,国企的身份本身是不是价格管制者高定价的理由之一呢?再看看电信。电话、网络的特点都是收费奇高,质量奇差。比如,中国网速排名世界第90位(远低于平均水平),但宽带费用却是美国的4倍、韩国的29倍、香港的469倍。银行业怎么样?收费成百上千种,甚至秘而不宣,服务却一塌糊涂,漫长的等待、落后的技术等让人望而却步。

  国企的最大问题之一是行政垄断,享有各种各样的特权(政府补贴等),对私企构成不正当竞争,造成“劣币驱逐良币”或者“逆淘汰”的后果。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是,所有的参与者平起平坐,享有同等的权利,然而,中国的国企却是一个“特权阶层”,享有私企不享有的种种特权,阻碍私企与其竞争。行政垄断是市场经济的天敌,因为它剥夺了人们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造成制度性歧视,扭曲乃至摧毁市场的运作,导致特权经济、命令经济和各种形式的权钱交易。尽管中国有《反垄断法》,但它被戏称为“垄断保护法”,为行政垄断撑腰张目。并且,政府对外企兼并或者收购中国的企业总是保持高度戒备,动辄以反垄断名义拒绝,而对中国国企的真正垄断视而不见。

  国企还是造成贫富差距的主要推手之一。一些国企依靠垄断获得巨额利润,给本单位的领导和职工提供令人艳羡的待遇,收入远在其他单位的职工之上。既然是国企——全民所有的企业,本应把其获得的部分利润分给全体民众,而它们却“内部分赃”,甚至大肆挥霍浪费。尽管我们不应痛恨依赖勤劳和智慧致富的人,但国企员工这种依赖行政垄断和特权获得的财富令人无法容忍。如果政府真心打算缩小贫富差距,不妨从破除行政垄断开始,从减少和废除国企开始。

  毫无疑问,国企对一个社会长期可持续的发展有百害而无一利。无论是它低下的效率,还是它劣质的产品和服务,抑或是它造成的不公平竞争和贫富差距,都阻碍了真正市场经济的建立,阻碍了创新潜能和企业家精神。长期以来,国企是寻租和各种腐败行为的温床,是很多人升官发财或者养老享受的场所。国企的老板们只对掌握自己命运的官员负责,而不对消费者负责。他们怎么有改善产品和服务与积极开拓创新的动力?

  有人说,国企的存在是为了保护那些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为了经济安全和国家安全。这是一种典型的“经济民族主义”,甚至是一种令人作呕的“阴谋论”。如果说石油、电力、银行等关系“国计民生”,请问哪个行业不关系国计民生?粮食、蔬菜、猪肉、衣服、电脑、房子等哪一个不关系国计民生?是不是都要由国企生产呀?“经济安全”和“国家安全”究竟意味着什么?让私企生产石油、电力、金融等怎会危害经济安全和国家安全?如果真是这样,那些石油、电力、银行私有的国家岂不是相当不安全?不能不说,这种陈旧落后的观念贻害无穷。

  也有人说,其他国家也有国企呀!是的,不少民主国家也有所谓的国企或者政府企业。但是,即使在民主社会里,国企的运作和管理也存在与中国国企一样的问题。二战之后,随着福利国家和社会主义的兴起,不少欧洲国家设立了国企,但后来,发现它们效率低下,需要大量的政府补贴,还形成不正当竞争和垄断的结局,于是,这些国家在六、七十年代之后便开始了大规模的私有化运动,尽管有些国企仍然存在。无疑,即使在民主社会里,国企固有的弊端也难以避免,民主的决策方式也不能侵犯私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尤其是财产权和交易自由。那些指望着民主变革解决国企困境的思路,不过是死路一条。

  有人将中国的国企比作NBA超级球星科比•布赖恩特(Kobe Bryant),并说中国在国际竞争中离不开国企,正如湖人队在比赛中离不开科比一样。不能不说,这个比喻实在不靠谱。科比成为球星完全是自身天赋和苦练的结果,并非湖人队给了他特权他才成为球星,也就是说,科比的崛起完全是市场自由竞争的产物,与靠垄断和补贴强大的国企恰恰相反。那些为国企辩护的人,还能找出更合适的比喻么?其实,对于那些不是靠竞争的洗礼变得强大的国企来说,即使暂时强大了,也不过是个吹起来的泡沫,早晚要破裂,化为乌有。

  无论是在改革开放之前,还是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国企都给我们的社会经济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应该尽快让其退出历史舞台。年初世行的私有化呼吁,以及最近美国的抱怨,都告诉我们,抛弃国企是一个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