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工作管理制度


教研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  组织教师学习、理解和研究课程标准。

第二条  组织教师学习、理解、研究和把握新教材;开发、编写学校课程教材。

第三条  探讨体现关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态度情感与价值观等教学发展目标的教学方式,促进教与学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第四条  研究体现课程改革需要的课堂教学评价、学生发展评价等评价指标要素和方法。

第五条  探讨在新课程实施中,教师培训和教学研究工作的有效策略。

第六条  课程标准研究;实验教材研究;学习方式和教学方式研究;发展性评价研究;教师培训和教学新策略研究。

第七条  明确工作重点。通过新课程实验,探讨学习方式和教学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是基础课程改革的研究重点,提高教育质量。

第八条  强化教研工作管理,保证教研活动时间。努力调动实验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教研活动的深入并取得实效。

第九条 全体教师要认真研读课程标准,全面、准确地领会课程标准;要用先进的教育理论审视教学实践活动,及时地调整实践策略,创造性地从事课程改革工作。

第十条  实验教师要拓展视野,开阔思路,用整体的思想深入开展研究工作,研究课程计划与课程标准、教材之间的关系,研究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与教育活动诸因素的关系,研究教与学的关系,研究发展与评价的关系,研究学习方式和指导方式的关系。

第十一条  重视积累。要注重各种原始资料的积累,指定专人、专柜保管,为研究工作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确保研究工作有效、深入、持久。

第十二条  注重总结。各实验教师要在学习、研究的基础上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总结与反思,在实验中总结,在实验中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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