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零为整”解决B股难题


停牌一个月之久的中集集团(000039)日前发布公告称,拟将已发行的B股以介绍方式转而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若此方案能够顺利完成,中集集团将开创国内资本市场A+B转A+H先河,为正身处窘境的B股问题提供全新解决方案。

基于中集集团的股权分布、行业地位和自身不错的财务质地,中集集团按照港交所《上市规则》规定将B股作为存量股票转为H股直接在港交所挂牌,相信不会遭遇太多的法律制度障碍。不过,也正因行业地位特殊、自身质地较佳、股权分布较为合理,其灵活的转板方案可能对B股问题的大规模解决不具有示范意义。

中集集团的公开资料显示,目前中集集团总股本为26.624亿股,其中A股12.32亿股,B股14.3亿股,B股发行流通量多于A股;招商局国际(中集)投资有限公司为中集集团的第一大股东,所持股份全部为B股流通股,占比25.54%,中远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为第二大股东,持有16.23%A股股份和5.57%B股股份。即使不考虑中集集团提供的现金选择权等有利因素,其独特的A股、B股股权分布结构,也几乎完全契合港交所《上市规则》关于介绍方式上市的规定,这是其他B股公司难以复制的。

事实上,相对于可以以“介绍方式”在港交所上市的中集集团等相对优质的A+B股公司来说,纯B股不满足以“介绍方式”在香港上市的公司,譬如正面临退市危机的闽灿坤B(200512)等,才是更需要监管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救赎的对象。B股转H股和A股是解决问题的一个方面,B股通过相关股票回购措施私有化则是解决问题的另一个方面。

“长痛不如短痛”,与其任由各B股公司或A+B股公司零打碎敲的自救式寻求“转板”或进行股票回购私有化摸索,倒不如由监管部门在中集集团践行其上述转板方案得失的基础上,尽快出台一揽子B股转A股、H股或股票回购私有化的“引导性”《规范指引》,将解决B股问题“化零为整”,以便将解决B股问题的时间尽量缩短、对B股投资者和A股投资者的负面影响或损失降至最低。

笔者认为,监管部门可以更深介入中集集团B股此次自我法律救赎过程,就B股转H股的“介绍方式”上市和其他方式上市进行总结归纳,以便在时机成熟时与香港联交所就相关上市规则进行沟通,以及探寻以“备忘录特许”等特殊上市方式在联交所上市的可能性。

同时,对于那些无论如何沟通都难以由B股转H股的B股公司来说,监管部门应考虑其B股转A股的可能性和公司私有化的可行性,并尽快制定相关转板指引、投资者补偿规则和私有化豁免规则,从而给B股公司明确的解决问题的努力方向,依法一劳永逸解决B股历史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