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卫生部宣布240家三级医院评审结果无效”的新闻,让医院等级评审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不少人从上世纪90年代的“上三甲、搞三假”到98年的暂停评审,2010年重启评审,到这次“评审结果无效”,质疑医院等级评审制度;而那些被取消评审结果的医院看着全院上下巨大的人力、财力、精力就此打了水漂,劳民伤财,其可想而知的愤然、迷惑、不平的同时,更关心的是后一轮的折腾如何进行。
曾记得,2009年当《医院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刚颁布,准备启动新一轮医院等级评审时,我就在《中国卫生》杂志上发表题为“医院评价标准功能定位要明确”的评论,预言“个人认为,再次进行全国范围内的医院等级评审,必将重蹈追求规模、形式主义、盲目竞争、标准缺乏刚性和科学性、应付检查导致浮夸作假的旧辄”。而今这一切被不幸言中时,在痛心之余,更有冲动要呼吁反思我国医院等级评审的历史教训,结合中国国情,对我国医院评价体系准确认识和科学应用。
如果说,上世纪九十年代针对我国医院管理体系紊乱、医院管理标准缺乏、制度建设落后的状况,开展全国统一的等级评审,尚有促进医院管理全行业归口、标准化制度建设、“三基三严”培训和医院硬件建设的积极意义,那么,在全国医院普遍规模发展、市场运作了20年之后,仍然以全国统一的《医院评价标准》授权各省市进行等级评审,盲目竞争、浮夸作假、地方保护、关系猫腻等乱象百出成为必然,其折射的是医院评价体系缺陷、评审制度和评审方法缺乏科学性的严重问题。
我国地大人多,各地发展失衡严重,医院规模、学科水平参差不齐。试图以一个全国统一的标准进行统一等级评审,若严格要求、刚性统一,必然西部和内地许多省市三级医院寥寥无几;若迁就兼顾不发达地区,那沿海发达地区一定是三级医院林立、医疗体系呈“倒三角”畸形。作为本次医院等级评审依据的《医院评价标准》,更是一个将医院准入、等级标准和绩效评价三者混淆、法律定位尴尬、功能定位缺失、可操作性很差的标准;而全国范围评审,很难获得统一的患者、政府、员工满意度、无法制定可以有效应用的量化指标……如此一个只有笼统框架、缺乏量化的评审标准,给地方卫生行政单一评价主体的等级认定制造了巨大的自由裁定空间,其结果可想而知。
纵观现代医院管理趋势,世界各国都积极探索科学、实用的医院评价体系,强调医院的功能定位,淡化等级,以适应需求、质量安全、长效管理为宗旨。我国医改方案明确医院服务体系城市以社区服务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的扁平服务结构、农村以县、乡、村三级网络为体系蓝图,这就意味着以政府规划、功能定位替代传统的医院等级管理。因此,在我国医院等级评审的得失反思基础上,淡化医院等级概念,强调管理内涵,在全国范围的等级评审应该十分慎重,包括所谓“优质医院评审”。
为了真正达到科学、客观、准确评价医院管理,指导医院坚持公益方向、强化内涵建设、提高管理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的目的,应该政府以规划引导,各办医主体,制定适合当地具体情况、以医院绩效考核为主要功能定位的医院管理评价方法。医院绩效考核应当紧扣良好社会效益和良好医院运营两个要素,将患者满意率、医疗质量、费用控制、人力和资产效率、科研教学等指标进行精简、筛选后量化,以强调公益、持续发展、医疗安全为导向进行权重设置,以当地医院管理的平均水平为参考标竿,横向与纵向比较结合,不同类别医院分类考核。并以医院绩效考核为医院规划、卫生资源配置、医院院长奖惩和聘任的重要依据。
总之,医院应该在政府规划引导下,明确功能定位。医院评价体系应该以长效的绩效考核替代脉冲性的等级评审,相信可以改变我国长期政府以评审为主要评价手段、医院以应付为主要对策,而绩效考核未能系统开展的局面。期望医院常态的绩效考核成为医院坚持公益、提高水平、持续发展的管理导向和激励杠杆。
医院等级评审“折腾”何时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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