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建地铁无需中央核准


 
 
 
地方政府建地铁无需中央核准
2013121402:04  长江商报微博我有话说

 

  长江商报消息政府核准投资目录发布,中央层面核准项目减六成
  本报讯(记者田立平见习记者吕诗洁)国务院昨日公布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共取消、下放和转移49项核准权限,其中,取消核准改为备案19项、下放地方政府核准20项、转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10项。经初步测算,目录修订后,需报中央管理层面核准的项目数量将减少约60%
  企业投资扩建民用机场无需核准
  现行目录自20047月颁布以来,经济环境、市场条件、投资主体等已发生很大变化。对比发现,修订版本有了较大变化。
  在交通基础设施领域,取消了对企业投资扩建民用机场项目的核准,下放了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项目、邮政项目和部分铁路、公路、桥梁、隧道、集装箱专用码头、煤炭矿石油气专用泊位等项目的核准权限。
  主题公园方面,特大型项目由国务院核准,大型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中小型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下放了钾矿肥、磷矿肥、变性燃料乙醇等项目的核准权限。
  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核准权限未调
  在产能严重过剩领域,从当前化解产能过剩工作的需要出发,对钢铁、电解铝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的核准权限暂未调整。
  在能源领域,中央管理层面暂时保留了对部分火电、热电、煤炭开发项目的核准。
  外商投资项目也有了调整,外商投资限制类中的房地产项目和总投资(含增资)小于5000万美元的其他限制类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解读
  钢铁业保留审核利于湖北发挥存量优势
  本报记者田立平见习记者吕诗洁
  昨日,湖北省发展战略规划办公室副主任徐新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修订取消和下放力度较大。对于取消企业投资扩建民用机场项目的核准,下放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项目的通知,他表示,这将有利于更多的民营企业参与到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中来。对湖北来说,轨道交通项目下放,可以让地方政府有更多权限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政府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扩建地铁,还可以将周边城市也纳入交通网,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他表示,对于产能过剩的行业如钢铁、电解铝等仍然保留审核权限,表明国家对于资源消耗和产能过剩产业的严格把关,对湖北来说,我们有武钢这样的大企业,审核权限限制外省产能过度发展,而湖北要发挥存量优势,争取促进自身的优化转型升级。
  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则表示,审批权限的下放,意味着地方政府的责任更大。它们需要更多地把关,推动经济形势的健康发展。此次审批目录的调整也是国家经济改革的一个信号,希望地方政府和民营企业更多扩大投资,参与到经济建设项目中来。
  (原标题:地方政府建地铁无需中央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