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先贤智慧 悟和谐真谛
阮英斗
1988年,在法国巴黎召开了“面向二十一世纪”第一届诺贝尔奖获得者国际大会,会上75位诺贝尔奖得主围绕着“二十一世纪的挑战和希望”议题,讨论了二十一世纪科学的发展与人类面临的问题,会议开得隆重而又热烈。会议得出一个令中国人为之一振的结论就是:“人类要生存下去,就必须回到25个世纪之前,去汲取孔子的智慧。”一个生活在二千五百余年之前农耕时代的思想家,他的思想却成了现今信息时代的科学理念,受到如此崇高的礼遇。那么他究竟在什么地方使现代人找到了走出迷惘的思想光芒?那就是人与自然界的关系问题,也就是生态环境问题。
西方人崇尚力量,他们在前工业文明时期,通常是从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性索取中来满足和发展自己,在发展和环境出现矛盾时,为了私利而选择牺牲环境。西方许多哲学思想和经济理论都是这样论证和设计的。而中国先贤的哲学则偏重于理性,主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孔孟的“仁、义”思想以及古代先贤的思想都充分说明这一点。
孔子对“仁”的理解是:“仁者爱人”、“亲亲为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推己及人”、“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等等。认为人对父母亲人的爱是无私的,是人的天性,要求人们把这种爱推广到对所有的人,对世间的一切物质和生命,而做到仁,就要克制自己的私欲,不能贪得无厌。朱熹说孔子的“推己及人”就是“推己以及物”。古希腊大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也主张爱及生物,但他的目的是为了人类,是人类中心论的思想。它对保护自然生态有一定的意义,但不能彻底解决问题,因为它是为了人的利益才爱及生物的,生物和人不是平等的生命,而是人的仆役,就像早期资本家有时也关心劳工一样,是为了让劳工更好地为他的利益服务。所以一旦物质不能满足人的利益,或危及人的利益,就不一定去爱护生物。而孔子和中国古代思想家是把人看做是自然界生物大家庭中平等的一员,既然是一家子,就不能对其他生物只是征服,更重要的是爱护,即使出现了矛盾,也是地球上一家子的矛盾,所以主张人要象爱自己的父母亲人一样去善待一切生物,与之和谐相处,同生共荣。
老子在《道德经》中认为,天地万物是由道而生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人与自然也是道生的;道生了人,人是有意识的高级生物,那就出现了人如何面对道,如何对待同样是道生的万物,这就是德。“道”是万物的本源,“德”是对道的回应、体现、遵循。“道生之,而德畜之”,养护抚育万物,是人类最高的道德表现。在《道德经》第五十二章中,老子把道、天、地、人看做是宇宙间的“四大”,说这“四大”的关系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法”即效仿,遵循。就是说,人是自然组成部分,是自然之子,必须敬天尊地,人的活动要遵循天时,符合客观情势和自然规律。庄子在《庄子·齐物论》中说:“天地与我并重,而万物与我为一”,《易经·系辞下》把“天、地、人三才”看成是自然界的基本构架,这都表达的是“天地万物一体”与“天人合一”的思想,损害自然,就是损害人类。人只有与万物自然为友,互敬互爱,才能同生共存,永远的延续下去,才能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整体和谐。
当然,人类总是要不断地从自然界索取生活资料,人对自然界来说绝不是被动消极的适应,而是有意识地积极地改造自然条件适应人的生存。但这种索取、改造不是随心所欲的,无序的,而是在仁义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的。“仁”就是用心对待一切,并克制自己过分的人欲。“义”,孟子说:“义者,宜也”,就是人的行为要合宜,适当,这正好是孔子中庸思想的行为体现,中庸就是执中,恰到好处。“义”和“利”是一对矛盾的范畴,孔子认为“义本利末”,在义和利不能兼顾的时候,要“舍利取义”。用这种思想去对待自然环境,就是要在不损害自然生态的前提下去开发索取人类需要的生活资料,获得财富,一旦损害了自然生态,这种行为就是不义,更是不仁。孔子说“参天地之化育”,就是参加到自然选择的法则中去,也就是说,人把经济选择和自然选择协调起来,在尊重自然规律的条件下力求获得最大的物质满足。“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小德川流,大德敦化,此天地之所以为大也。”孔子的这番话告诉人们,只要善待自然,巧妙地运用自然规律,天地是很大的,是能够满足生物的生存资源的。孔子和古代先贤的这些思想,就为现代人们走出环境与资源危机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思想力量。
我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它在各个方面各个领域都为我们积累了极其丰厚的思想营养。只要我们真正领会和汲取了传统文化的有益养分,把握了它的当代价值,无疑会增强人们与他人,与社会,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自觉性,牢固树立起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古人尚能如此,今人何而不为?环境问题,说到底是人类造成的,要彻底解决环境问题,根本还在于人的自身,即必须增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意识。
(作者单位:安康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