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征税20%前应剔除通货膨胀因素


国务院发文征收二手房20%个人所得税,对遏制投机炒房有很好的导向作用,但是这个算法还比较单纯,只考虑作恶的投机倒把分子,没有考虑正常买卖刚需的改善房人员的合法权益,这个算法应该征得民众的认可才行。

可是,悲催的是,房价涨幅比不上货币贬值的速度,老百姓中规中矩买的商品房不一定增值了。最近10年中国货币供应数量涨了50倍,房价才3倍不到,如果是寻常百姓老老实实买房居住,房价账面的价值看似涨了,其实实际价值也在负增长,在贬值中。

中国的房子一贯粗制滥造,管用20年已经到顶了。10年前全国平均房价2500左右,现在平均6000元左右,如果10年前购买100平米房子,花费25万,现在要出售6000元则大概要缴所得税7万块。但是,10年前一个地级市一碗凉粉小吃1块钱,现在至少要3块钱;10年前200块钱买件不错的上衣,现在都要7、8百以上了。房价出售换回的钞票购买力大大下降了,买到的生活必须大大减少了,这个损失能否要求政府补偿?!

如今的中国政府的信息化太不发达了,居然不能统一核定、全国共享公民的房产信息,导致我们普通百信无法获悉基本的房产资源占用信息,无法获知有多少该居者有其屋的人还在漂泊,无法获知有多少公务员、垄断企事业单位员工的福利分房景象,无法获知聊聊几个房姐、房叔、房爷能够侵占多少房产命脉。

2007年,股市开始疯狂上涨的时候,政府出台印花税,结果导致股市一路暴跌,中国股民从此踏上一条破船,中国股市萎靡不振居全球之首。而今政府要出台房产所得税,建议要斟酌在斟酌。治理房产泡沫要从源头开始,从始作俑者的房地产政府开始,对于奸商和投机炒房客,办法有两条:一是限制买房,二是征收房产超额占用资源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