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进树世界——十年之计在于树木


  大家知道,森林的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而“森林的主体”是什么?显然是树,没有树,根本谈不上森林,更谈不上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所以,树是陆地生态系统“主体的主体”。恢复与重建森林,在根本上就是“树木”。过去,林业部门曾经最红火的事情是“伐木”,因木材实行指标控制,搞到指标就等于搞到木材,那时林业部门的外部形象几乎等同于“木头”、“木材”。最近一个时期,林业部门最要紧的事情是栽树,我们也长喊叫多栽树、栽好树、把树栽好,林业部门的外在形象变成了“栽树”。由此,我们不少同志坚持认为,栽树是新时期林业部门的“本分”,栽树是林业部门职责所系的时代重任。由此推论,我们已经从“伐树的时代”走进“栽树的时代”。

  总体上看,这样的说辞并不算错,但免不了以偏概全之嫌。我觉得,用“树木”比“栽树”更好,更能反映事物的本质。这里的“树木”取自“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中的“树木”之意。《管子·权修·第三》:“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一树一获者,木也;一树百获者,人也。”在这里,“树木”是两个字,也是两层意思。这里的“树”,是动词,含有栽植、栽培、培育,以及提倡、倡导的意思。比如,树文明、立新风;再比如,树雄心、立壮志。在这“树木”中“木”,是木本植物的总称。林学出身的同志,一提到“树木”首先想到的就是树,是木本植物。我以为,“树木”包括了栽树,但比栽树的含义远为广泛深刻。“树木”几乎涵盖了以树为基础的全部活动。比如,栽树以形成人工林,是“树木”;飞机播种,帮助树落子生根,是“树木”;采取“封育”措施,以形成天然次生林,也是“树木”。抚育森林,以推进森林持续发展是“树木”;建造园林,营造树景观,也是“树木”;采取园艺丰产措施,提高树产量,也是“树木”。森林防火、病虫防治、防止乱砍乱发等,以及为树发展服务的资源管理等,都是在“树木”。总之,“树木”涵盖了树生产、树经营、树经济、树管理、树制度等方方面面的一系列活动。因此,树木是恢复与重建森林的时代主旋律,也可以将这个时代称之为“树木的时代”。

  上面已经谈到,“双提升”是恢复与重建森林的战略任务,即提升森林覆盖率和提升森林蓄积量。这“双提升”的微观基础是树,从根本上讲就是增加树的数量,扩大树的面积,提升树的质量。或者说,实现“双提升”的战略任务“树木”是基础。“树木”是恢复与重建森林时代的主旋律,也是根本路径。在过去的时代,我们看到的是在公路上,一车又车是在运输木材,将木材由产地运往销地。在现今时代,我们经常看到的是,一车又车是在运输树木,将树木由基地运往栽植区域。这是“树木时代”的最基本特征。

   树木的黄金时期。当处在乱世时,人们对未来缺乏明确而稳定预期,政府也没有足够财力,吃了上顿没下顿,有今天没明天,无法提供基础公共服务。这时,包括政府在内,人们急于“抓现成”、“顾当下”,没有人做“利长远”打算,把树木放在一边在情理之中。当处在盛世时,人们对未来的预期明确而坚定,经过日积月累,也有了做事业的财力支撑,有高瞻远瞩、深谋远虑的思想基础,做阴及子孙,造福后代的事情水到渠成。这时,树木也就成为“打基础、利长远”的德政工程和必然选择。当下,古国逢盛世,中国全面崛起,处在了树木的黄金时期。

  在经济学中,外部性是指一个主体的经济活动对另一个主体造成有益或有害的影响。有益的影响就是“正外部性”,有害的影响就是“负外部性”。用现在时髦的话,前者即“正能量”,后者即“负能量”。一个经济主体的树生态生产、景观生产,对另一个主体带来积极有益的效果,是“正能量”,即“正外部性”。古树名木是重要人文财富,保护古树名木也具有“正能量”。但是,一个主体在树经济过程,如果发生病虫害、森林火灾,以及乱砍滥伐、转移林地用途等,则生产出“负能量”,即“负外部性”。损坏古树名木也是“负能量”。负外部性是一种有害的外部性,增加了另一个经济主体的成本费用,又无法通过市场经济机制获得相应补偿。这时,就需要动用公共资源解决外部性问题。

  制度是首位度的公共资源。国家的至高力量就是制定规则,也就是制度建设。通过制度,建立规则,明确权利与义务。在民主与法制环境下,奉行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但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通过多年建设,我国已经形成比较完整的树种苗、树栽植、树生产、树经营、树流通,以及由此扩展而来的产业林、生态林和景观林生产经营制度体系,即林业政策法规体系。政策举措的着力点在于调动积极性,也就是激发“正能量”,而法律法规的重点在于束缚“负能量”,管控“负外部性”。比如,检验检疫、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以及非法砍伐树木、非法转移林地用途等强制性规定。

  徒法不能自行。制度需要自觉遵守,制度也提倡自觉遵守。但自觉遵守时常靠不住,因为不遵守制度规定,常常将成本转嫁给别人,自己却保有了利益。将害处转嫁,益处留下,这是违法者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点。当留下的好处足够大,很少顾及转嫁出去的害处有多大。为了制度规定不至于虚设,政策法规本身包含了执行的机制,这就是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其主要目的使守法者得以激励,违法者得以惩处,法律规范得以施行。林业行政管理尤其以地、种、虫、火、伐“五个字”,以及事前审批、事后处罚两个环节至为关键。

  树的产品生产、生态生产、景观生产,是树为人生产、树为人服务。树制度也好,树管理也好,是人为树而管理、人为树而服务。为树而管理、为树而服务,其的根本目的就是让树更好地为人生产、更好地为人服务。当下的中国树制度是树木的制度而非伐木的制度,当下的中国树行政是树木的行政而非伐木的行政。(十年树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