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是不会自动实现的


 正义从来都不会自动实现

付明德

 

201329日, *ST大地公告了其“欺诈发行股票”案的“第二次”“一审判决”结果。与此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次”“一审判决”相比,昆明中院的“一审判决”将绿大地的罚金由“第一次”的400万元变为1040万元,绿大地公司原董事长何学葵的刑期由“第一次”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变为有期徒刑十年,其他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六年至二年三个月的有期徒刑且均为实刑。造假者终于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正义获得了伸张,这一判决结果,连同春节的喜悦,驱散了笼罩在广大投资者心头上的阴霾,使投资者看到一丝从严治市的曙光。回顾该案的诉讼历程,如此结果,与其说是法律和正义的胜利,毋宁说是舆论的胜利,是公众包括管理层努力抗争的结果。

绿大地的造假可谓触目惊心。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在20042009年间,绿大地通过注册或购买共计35关联公司,利用实际控制或者掌握这些关联公司的银行账户操控资金流转,采用伪造合同、发票、工商登记资料等手段,少付多列,将款项支付给其控制的公司组成人员,虚构交易业务、虚增资产、虚增收入。上市前虚增收入2.96亿元,上市后虚增2.5亿元。

尽管造假在中国资本市场已经不是一件“新鲜”的事情,然而,造假规模如此之大、造假时间如此之长、造假手段如此之肆无忌惮,依然让人瞠目。从管理层到普通投资者,无不愤怒于造假者的猖狂,强烈要求严惩造假者。人们期盼通过杀一儆百,遏制资本市场违法犯罪的发生,修复被糟蹋得遍体鳞伤的资本市场,兑现管理层从严治市、对违法零容忍的承诺。

然而判决结果同样让人瞠目。昆明市官渡区法院仅对公司处以400万元的罚金,对何学葵这个主犯,仅仅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四年,其他被告也仅仅被处以三到一年的有期徒刑且均为缓刑。如此“严惩”,舆论顿时大哗。民众纷纷指责如此判决无异于鼓励造假,就连新华社也如此发声。

正是这汹汹民意和强大的舆论压力,使司法机关启动了一个罕见的程序结束了“第一次”“判决”的结果。在判决生效的一个多月后,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二 0 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2012)昆刑再终字第 1 号刑事裁定,裁定撤销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2011)官刑一初字第 367 号刑事判决,发回原审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二 0 一二年四月六日,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将本案退回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于是,这个案子的“第一次一审判决”以这种罕见的程序被“结束”,也以这种罕见的程序重新进入一审,于是才有了昆明市中级人民对该案的上述一审判决。

回顾这个案子的审判历程,一个重要的启示就是:正义从来不会主动的实现。试想,如果没有民众群体的抗争,没有媒体强烈的质疑和强大的舆论压力,绿大地的造假者们是不是现在还自由自在的呆在家里,悠然的坐享造假获得的收益?因此,如果没有监督,再完美的制度也不会从纸上走下来的自动实施,再完善的法律也会成为田间的稻草人。具体到资本市场也同样如此。中国的资本市场已经被违法行为糟蹋得遍体鳞伤,人们期盼着一个健康、干净的资本市场早日到来。期望企业能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期望中介机构勤勉尽责;期望发审委恪尽职守;期望监管层忠于职责。但是如果没有监督,没有公众共同的抗争和努力,企业在巨额的利益诱惑下是不会“良心发现”的,中介机构也不会自觉的认真履行职责的,管理层也难免懈怠的。因此指望企业自觉守法、中介机构主动履行职责、监管者永不懈怠是不现实的。因此,建设一个健康的资本市场,不仅需要完善的法律和制度,需要各行为主体诚实守信、自觉守法,更需要监督,更需要你我的不懈抗争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