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言雷语]典型旅游功能区的四大特征之三:通常跨行政边界
典型意义上的旅游功能区的最主要特征表现在四个方面,即:旅游资源集聚分布、生态环境质量较高、以旅游为主导功能、通常跨行政边界。云南师范大学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李庆雷认为,这四个方面既是旅游功能区的特征,同时揭示了旅游功能区建设中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也暗示了旅游功能区的意义和价值所在。
“通常跨行政边界”是旅游功能区的现实条件。旅游功能区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景区,通常是大尺度景区的综合体,一般面积较大,跨越行政边界。楠溪江生态型旅游功能区依托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位于永嘉县中、北部,面积为670.76平方公里,涉及岩头、枫林、大若岩、沙头、鹤盛、岩坦6个镇。在目前的政治体制下,受行政逐级发包、政治锦标赛、属地管理、财政分成的影响,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也为资源一体化利用、经济协调发展等问题带来了困难[15]。在旅游经济发展中,地方政府竞争常常造成同一旅游资源的多头开发,并为争夺利益而导致争端。例如,山东蒙山风景名胜区分属平邑、蒙阴、费县、沂南县,四县各自成立景区管委会,推出龟蒙、云蒙、彩蒙、天蒙四大景区,影响了统一开发、品牌塑造、质量提升。共享性旅游资源由于其实物形态和所有制形态方面的特殊性质,难于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其合理配置,常被过度利用并造成严重的环境后果。因此,如何创新体制机制,打破行政区域界线,克服原有弊端,科学有效地整合资源要素,统筹推进区域内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提升旅游接待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促进旅游产业做大做强,也是近年来旅游产业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资料来源:李庆雷.旅游功能区若干问题简论[J]. 三峡大学学报(社科版),2013,35(3):4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