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看到近一年国家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仍在加大,比如对交易差价征收20%的交易税,又比如房产税的试点,以及最近向增量开刀的说法,但房地产市场依然高烧不退,重点城市的房价并没有明显的下降,而中小城市的房价反而有一定幅度的提高,房产政策何去何从?以笔者的观察一套房的思维应该摒除,而与此房产调控的思维也要做出变化。
我一直认为不仅要对增量进行调整,也应该着手于存量的调整,因为一方面土地资源比较有限,不可能通过无限制的去进行房产开发来满足暂时因投资渠道不畅所导致的需求涌向房地产市场问题,另外一方面大量的存量房闲置无疑造成巨大的浪费,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我一直呼吁盘活存量住房,让物尽其用,而盘活的政策之一就是征收房产税,虽然在征税是否合法,以及征税能否抑制房价还存在着较大的争议,但是更大的共识仍然是征房产税,而且征收工作在有条不紊的铺开,现在的问题是该如何征?以前学界的声音多集中按家庭,划定一个基本的住房面积,超出部分收税,还是就是按套数,一套免,多套者累进征等等,而我认为考虑当下的形势即不仅富人拥有多套房,一些中产阶级也拥有了二套房,甚至更多,此时是否以一套为标准是否合理呢?显然房产调控不仅要着眼于当下,还应该着眼于长远即未来,差不多少则五六年,多则十年左右,大批住房者又有了改善性住房的需求,这时是否应该只拥有一套住房?我想还是应该允许拥有两套住房,一套居住,一套供不时之需,但两者之间要满足一定的差距,比如购房间隔要超过五年,面积也要有所差距,也就是政策也要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这样就需要房产税的指定需要以两套为基本不征税,多则累进征收房产税,以既控制住房需求,又满足个体改善性需求,并使政策的推进减少阻力,更着眼于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