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的四大驱动——市场化、民营化、产业化、多元化


 去年底,我从东部的上海乘动车去中部的武汉开会,一路上途经好几个大中小城市,整体印象是除了地理位置、名称、规模大小不一外,其他从外观上看都大同小异,都似乎一个模子开出来的,千城一面的街道、小区、高楼、商业区、开发区。

从东向西如此,从南往北也是如此,普天之下莫不如此。

这种背后靠指令、集中、政绩、一元化驱动出来的城镇化,不讲经济规律、不论供求关系,不计区域优势、不谈成本效益,无论短期内多么的轰轰烈烈,热闹非凡,盛极一时,但终归是头重脚轻根底浅,繁荣在表面、不可持续,要被一阵雨打风吹去。

所以,现在该是向大一统的老式城镇化说“不”,该是转向背后靠市场化、民营化、产业化、多元化为驱动的新型城镇化的时候了。

何谓新型城镇化背后的市场化?

就是一个城镇从规划、定位、到投资、运行等,应主要视市场为导向的经济合理性如何而定,要以市场和法律的力量说了算,而非唯政治需要、唯行政意志的马首是瞻。

进而,相关的利益各方,如农民、投资主体、金融机构、建设单位、企业法人,社会团体,市镇服务,他们之间的关系首先是一种平等、自愿、共赢的经济契约关系。

新型城镇化情境下的政府虽不唱主角,但也不可或缺,尤其是在舞台搭建,游戏规则的制订,优惠措施的提供,政策法律的监督执行上,一句话,这里的政府是编剧、是导演,但不能上台演出。

提及政府的监督作用,在现有体制的框架内,很难说它不会蜕变为权力寻租,我也很难找到乐观的理由。

何谓新型城镇化背后的民营化?

就是由民营企业来主导城镇化,特别是县市级以下城镇的规划、定位、投资和运行。

既然我在前面讲了市场化的导向,那么民营化的新型城镇化也就顺理成章。因为市场经济,不论是社会主义的,还是资本主义的,其主体势必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私人企业。

况且,一方面老的由官方引领的城镇化,一哄而起,投资效率低下,资产负债率高,鬼城、空城频现,很多地方都到了破产的边缘,除非继续举债,根本就拿不出任何钱来开启新型城镇化。

另一方面,长期以来,由于对民营企业在投资准入上的种种限制,使得大量民间资本、社会资本的投资渠道狭窄,找不到好的出路。

所以,我主张,要以推行新型城镇化作为促进民营企业、社会资本大发展的契机,要通过有效的政策、法律激励,吸引东部沿海地区的民间资本组团到中西部投资兴城、兴镇。甚至也可以鼓励中西部的城镇郊区农民以部分土地、宅基地的使用权作投入,参与到当地城镇化中相对稳定的项目,如自来水厂的建设中来。

何谓新型城镇化背后的产业化?

就是一城、一镇的是否设置和体量大小均要以相对应的产业支撑发展规划做考量,并且,这种发展规划要经得起反复推敲,断不能用子虚乌有据估计、据推测。此外,还要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坚决杜绝投资主体以炒作房地产为目的的短期投机行为。万不可让那些抱着炒一把就跑,我走后哪怕洪水滔天,图谋不良的商人得逞。

强调以产业化做新型城镇化的支撑,旨在防止过去那种为城镇化而城镇化,防止将农民变流民的乱象。须知,新型城镇化不是目的,目的是借助城镇化的推进,将从事传统耕作,生产效率低下的农民转移到现代制造业、服务业上来,在提高收入的同时改善其生活品质。

何谓新型城镇化背后的多元化?

就是在坚持了市场化、民营化和产业化之后的必然结果。

试想,市场化讲究供求关系,有没有可行性?民营化讲究利益主体,有没有投资回报?产业化讲究经济结构,有没有竞争优势?三者都有了,无穷无尽的轻纺城、五金市、软件园、瓜果镇就会千城万镇百花开,不尽财源滚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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