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还是那块地,牛还是那头牛,天还是那片天,人还是那些人,人民公社搞了几十年没解决的吃饭问题,联产承包责任制(又称大包干)甫一实施就彻底解决了,30多年来中国人再也没有为填饱肚子发过愁。
当我们的企业用人民公社的管理思维,还在为如何“加强管理”弄得焦头烂额的时候,还在为如何与新生代员工打交道而困苦不堪的时候,还在为“执行力差”苛责员工的时候。我们不妨重新审视一下发生在30年前的那场改变中国命运的农村变革,从中汲取组织治理的智慧。
首先,联产承包责任制解决了“为谁干”的问题
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结构的前提下,将经营权和剩余价值索取权下放给农民。
所谓经营权,就是农民完全拥有种什么、何时种、如何种、如何投入生产资料的决策权,并为决策的后果承担责任。
所谓剩余价值索取权,就是“交够国家的(农业税),留够集体的(提留),剩下都是自己的”,改变了人民公社时期,国家拿剩余、个人拿固定的利益分配机制。
两权下放从根本上解决了“为谁干”的核心问题,中国农民真正拥有了通过双手和智慧过上“好日子”的主动权,被长期压抑的生产、生活热情得到彻底释放,粮食产量大幅飙升,国家和农民都赚得盆满钵满,皆大欢喜。
表:安徽省凤阳县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前后粮食产量对比
敦远评论:
传统的“工资+奖金”模式在新生代员工激励上已越来越难奏效,相对工资而言,他们更加看重剩余收益的分享。“工资+奖金”本质上是员工拿固定收益,企业拿剩余收益。无论奖金弹性有多大,也改变不了员工将自己视为“打工者”的角色定位,企业与员工无法实现利益和命运的共容共通。
与传统的股权激励不同,联产承包责任制更可贵之处在于,在不触及所有权的前提下实现了对全员的激励,同时也避免了股权激励的负面效应,如激励过度问题,食利阶层板结问题,法律风险问题。
其次,联产承包责任制分散了风险,深化了经营
人民公社是集中经营、集中决策,这样做最大的好处是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但坏处也是显而易见的。组织规模大了,层级多了,高高在上的决策者离田间地头越来越远,依靠层层过滤的信息做决策,难免闹出“何不食肉糜?”、“乔太守乱点鸳鸯谱”的笑话。
现代契约理论指出,组织的控制权分配给有能力的人越多,控制越有力,风险越小。
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家庭为经营单位,每个家庭按照“收入最大化,成本最小化”原则自主做出经营决策,并对投入产出的最终结果负责,也就是说每个家庭都是一个独立的利润中心。在经营决策上,农户们天天盯在田间地头,每块田的墒情、肥情、苗情都一清二楚,施什么肥,喷什么药,要不要浇水,总能做出最及时、最划算的选择。
在资源配置上,农户总会想尽千方百计将资源配置和利用发挥到极致。每个家庭男女老少齐上阵,会干什么,该干什么,总能做到人尽其力。农机具要么合伙购置,要么相互借用,作物秸秆要么养牛,要么积肥,总能做到物尽其用。
敦远评论:
在需求日益个性化的时代,速度和柔性(按需设计、按需制造、按需交付)决定企业的生存,用海尔集团CEO张瑞敏的话讲“企业必须跟上用户点击鼠标的速度”。绝大多数当代企业沿用的仍是诞生于19世纪末大规模生产时代,逐级汇报、逐级决策的科层制企业治理思维和原则,与人民公社的治理模式本质上并无二致。官僚化、机械化的组织固然能保证内部的井然有序,也注定无法捕捉快速变化的外部需求。
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成功,无意之间为企业组织再造探索出了一个新的方向,即用分散经营代替集中管理。下一个10年,互联网技术+3D打印催生的第三次工业革命,将在根本上摧毁传统的制造业形态,“客户参与设计+社区化制造”将渐成主流。与之相适应,传统的大型组织将被碎片化的网络组织所取代,要想持续生存,企业治理模式必须做出改变。
第三,联产承包责任制简化了管理
人民公社时期,作为组织存在,从生产大队到生产小队,为了管理好社员,也绞尽脑汁建立了不少管理体系,强化劳动纪律,防止偷懒、搭便车、损害公共利益。
例如为了调度大家的积极性,体现多劳多得,也建立了“记工分”的考核制度,大帮哄的集体劳动,无论如何也解决不了偷懒耍滑、出工不出力的问题。另外,这种“记工分”的形式和企业的“绩效评分”都存在一个致命的缺陷,辛辛苦苦费尽力气搞出来的分数与最终的经营成果关系并不大,考出来了的分数挺高,但公社未必多打粮食,企业未必多赚钱。
包干到户后,每家每户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先交够国家与集体的,剩下才是自己的。要填饱肚子,过好日子,不需要上级规定,你不干都不行。机制一变,管理彻底简化了,吃管理饭的人也大幅精简了。
敦远评论:
最好的管理就是使“管理”不再成为必要,让员工在企业的平台上实现自主、自主、自驱动,充分发挥个人的才能和价值。未来企业的成功,不在于你是否能够成为创造卓越产品或服务的企业,而在于你是否能够成为创造卓越“企业家”的企业,即达到易经乾卦描述的最高境界“见群龙无首,大吉”。
第四,企业借鉴应注意什么
到90年代后期尤其在中国加入WTO后,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效力基本已丧失殆尽,甚至成了农业生产力发展的障碍。精耕细作的、分散的小农经济在整个产业链上处于被动的弱势地位,于是农业合作社、“公司+农户”农业产业化企业等新型机制应运而生,农业发展从分散走向联合。
许多刚开始学习阿米巴经营(或海尔人单合一)的企业,第一反应往往联想到联产承包的概念,如若简单按照联产承包的思路,在企业推行此类模式,同样会发生类似于联产承包制后期遇到的情境。因此,在实践时,必须在机制设计上解决好两个核心问题,一是自主性与统一性的问题,二是分散与规模的问题。
敦远评论:
大不是美,小也不是美,只有实现大企业的规模效应,小企业的灵活机制,能大能小才是美。
【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