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网谣须防行动走偏 民不敢言
随着微博、微信等新传媒工具的出现,现在的公民言论表达一方面冲破了许多传统的桎捁,比如,政府的新闻检查,纸媒的党派控制,思想的政治约束等;另一方面也使自媒体的信息洪流更加鱼龙混杂起来。通过自媒体信息的海量制造、漫天飞舞,一些诽谤、谩骂、荒诞、煽动性的谣言也由以夹杂其中,混淆人们的视听,误导人们的认知,煽动人们的情绪,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
法治不能例外网络世界。没有法治,公民言论的正常表达就可能在网络上被灌水、被沉没、被暴力。但是,在我们运用国家的公权力打击网谣的时候,也尤须划清这种网谣与公民言论正常表达的界限,绝不能不分皂白、行动走偏、舆论一律、噤声民言。
造谣、传谣的微博、博客,被转发500次或点击5000次以上,可判其3~5年的有期徒刑。但这种判罚尤须我们谨慎使用,绝不能为一己、一族、一党、一国之私利,而滥用于公民言论的正常表达。如果以此威压公民言论的正常表达,这实质上就行动走偏了。
什么是谣言?从形式上看,不过是是一些或无中生有、或无根无据、或歪曲事实、或混淆视听的消息而已。其目的,有的是为了诽谤他人,有的是为了炒红自己,有的是为了敲诈勒索,还有的是为了煽动社会、颠覆政治、打压异己……对此进行严厉的打击,这都绝对没有疑义,也是绝对必须做的。
但尤须划清界限的是,公民发泄对社会不公、体制压抑、社会丑恶、人生挫折的负面情绪以及由此产生的愤激言论,也不能按照自己的政治需要而随意把其当作网谣处理。如果以此威压公民言论正常表达,就可能形成红色恐怖,使民噤声畏言。因为有些社会负面情绪的表达,也可能没有具体确凿的事实依据,但却是根植于广阔的社会阴暗背景与现实土壤之中的,不全是无中生有、凭空捏造。比如,对某些已爆社会丑恶事件、现象的逻辑研判、合理推定等。这能不能一概而论地划归到无中生有、无根无据的谣言范畴。
就拿前一段时间“秦火火”、“拆二连三”等网络大V的被谣处理来说吧。他们为了炒红自己、敲诈他人,散步了不少危言耸听、蛊惑人心的谣言,但其中的有些消息也并非全无实据。比如,对红十字会郭美美事件的暴丑揭短,这里面固然有很多嘘头的成分,但也不全无事实的踪影。辟这样的谣传,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公开事件的真相,让谣言止于事实;或由被诽谤者通过司法途径诉讼权益、捍卫尊严。
再比如,社会有关刘志军潜规则红楼女星杨幂的传言,到底是无中生有的谣言还是尚未确证的事实,这些完全可以交给杨幂本人的自证、辟谣和诉讼了断,而不宜以发挥社会舆论正能量作用为由,统统把其收押到公权力对网谣的打压之中。
还有前不久萧县的一个网友对一起交通事故的信息披露,被当地警方以制造网谣为由而遭抓捕。后来,经查证又被释放出去。实际上,这个萧县网友发布的事故信息,虽与官方核实的数据有出入,但绝不是主观故意夸大、无中生有捏造出来的虚假消息。这种以当地发生事故为背景、为依据而进行合情推定出来的消息,也被当作网谣打压抓捕,以后的公民记者也还敢发声言论吗?这些走偏的行动若被继续下去,只会使更多人的网络言论不得不畏首畏尾起来。
依据事实合情推理出来的东西,绝不能被随意贴上网谣的标签,并依此打压惩处。如若真的这样做了,这实质上就是对公民言论正常表达的一种不言自明的剥夺,抑或一种羞答答的噤声。所有这些,都是一种极可怕的红色恐怖、舆论一律。当真如此下去,人们还敢再愤激社会丑恶、权力腐败、境遇不公吗?毕竟,他们很难掌握第一手的资料、第一手的罪证,他们只能根据自己的社会良知和已被披露出来的部分事实进行逻辑上的判断、推演、愤激、鞭挞。令人担忧的是,一些公权力的执行者,对消息“谣”与“非谣”的性质认定、判罚,有着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和主观随意性。同样一则消息,很可能根据政治上的意愿或需要,被认定为“谣”,也可被认定为“非谣”,一切存乎于时局和需要。一旦有了某种政治上的需要,非谣的消息也可能被贴上“谣”的标签,也正如那首民谣所说的那样,“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如若这种领导认定的逻辑被拓展开来,就可能产生这样一种新的境遇——“说你谣你就谣,不谣也谣;说你没谣你就没谣,谣也没谣。”如此而“谣”,就会形成一种无形的红色恐怖而威压着公民言论的正常表达。
所以,在“谣”与“非谣”的认定上,在公民言论的自由表达上,都必须进行正确的划界,都必须依据事实和法律而论处,绝不能自私于政治需要,而噤声公民言论自由表达。要以最宽广的胸怀、最豁达的气度,包容、接纳、疏导那些社会与公民言论、情绪的负面反应、愤激表达,要把这种表达“正能量”地使用起来,以震慑社会丑恶、权力腐败的滋长、蔓延,要通过公民言论的自由表达形成强大的气场、强悍的威权,监督、震慑、阻止那些公权力之中所藏匿起来的邪恶、贪欲和嚣张苗头。如此借力下去,我们的社会、我们的体制才可能减少负能量的滋长、行恶、祸乱,才可能使我们对网谣的正向打击不至于沦为它们的同道和帮办,才可能使我们对网谣的正向打击不至于威压公民的敢言敢怒敢恨。
2013年9月27日初稿于论道书斋 胡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