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建设是十八大部署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决策之一,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也是我国未来长远发展的增长引擎与世纪战略。少数民族地区金融机构如何适应城镇化建设的历史趋势,发挥金融导向作用,推动建设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新型城镇,是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深入研究的重大课题。
县域民族地区城镇化建设主要问题及金融支持取向
辽宁省新宾县和清原县为满族和清王朝的发祥地,聚居着满族、锡伯、朝鲜等少数民族,通过实地调研,抚顺新宾和清原两个满族自治县实施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各县、各乡镇各有其主要矛盾和难点,但是,普遍被四个方面的问题所困扰:
一是户籍问题。现行的户籍制度,是城镇化建设的瓶颈。户籍的限制,阻碍了人口的聚集,限制了城镇的规模,同时人为地制造出种种的不公,如养老、医疗、就学、就业、住房等等,在农民向城镇流入的路径上,因户口问题派生出重重关隘。金融服务方向是提供稳定的创业启动资金贷款支持和住房贷款支持,探索进城安家费用贷款支持。
二是土地问题。农民进入城镇,转换身份成为市民,原来的土地承包制度面临着新的难题。种粮大户急需土地,却无地可包。进城务工的农民承包的土地弃种、闲置的现象屡见不鲜。农业生产是国计民生的根本,不可掉以轻心。如何管理土地,如何提高土地的效益,是不可回避的问题。金融服务方向是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信贷支持。
三是支柱产业问题。城镇化建设的基础,是确立城镇的支柱产业。解决农民入城后住得下、住得稳、住得好,首先要解决他们就业的问题,保证他们有稳定的经济来源,这是城镇化建设的关键和难点。金融服务方向是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和乡镇企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四是资金问题。城镇化必然引发人口快速增长,城镇改造和扩建、企业新增和扩大规模等。涉及的住房、道路交通、城镇基础设施、社区配套工程等等,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如何引资、融资,保障资金安全和投资的合法收益,金融业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金融服务方向是支持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
围绕城镇化金融支持取向,创新金融服务体系
金融支持城镇化建设,必须着眼和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转型的战略需要,这是基本的原则。根据这一原则,金融支持民族地区城镇化建设的思路应为:通过建立多元化的投资和融资体制、完善城镇金融服务体系、信贷管理体系等途径,形成市场化、多层次、广覆盖和可持续的金融支撑体系,强化金融对城镇化建设的引导和支持效应。目前来看,创新金融服务应从三个方面积极探索:
一是服务于城镇建设和经济发展,创新投融资模式。首先,发展壮大农村信用体系,发挥农村信用社支持“三农”的主力军作用。其次,创办城镇银行或者城镇商业银行,专司市民化的农民就业和创业的投资,为城镇个体工商业、中小型民营企业、城镇基础建设等提供资金支持。通过资金投向,引导城镇因地制宜地发展具有区域优势的新兴产业和特色经济,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民族企业发展筹集资金,支持重点企业和产业集群化。
二是服务于农民向城镇居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型,引导城镇强化市场功能和提高服务业比重,促进房地产、交通运输、商贸旅游、卫生体育、教育文化等第三产业的发展,为促进居民自主创业和就业提供金融服务。实行信用等级制度,试行城镇居民联保贷款模式,对诚信度高的居民,提高信贷额度,促进信用市场的建立。
三是开发、创新金融产品,服务于城镇化进程中的农业产业化。包括为农业产业化提供充足的信贷资金,通过政策支持和贷款投向,引导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积极发挥金融服务的避险功能,防范和化解农业经营的高风险。
创造金融支持县域民族地区城镇化建设外部良好环境
一是建立组织协调机制,编制金融支持规划。地方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金融机构成立相关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金融支持县域城镇化发展的政策,协调金融机构之间、与地方各部门之间的合作,编制县域民族地区城镇化发展规划及金融支持规划,完善各种协调机制,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来推进城镇化,营造无差异的体制和政策环境,提供城镇化建设各项金融保障支持。
二是积极争取顶层制度设计和各总行层面支持。一方面,争取国家层面在县级城市投融资模式上有相关支持城镇化建设的制度设计,在间接融资方面,加大开发性金融等政策支持力度。另一方面,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分支行应积极争取上级行政策支持。加强与各银行省分行和总行的沟通与协商,争取得到各总行政策支持。
三是建立利益补偿和激励机制。通过各地方财政拨款的形式建立补偿和奖励基金。对支持城镇化建设中受到利益损失的金融机构,进行合理地补偿, 对支持城镇化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金融部门由基金进行奖励。 (作者:谷三玲)
金融观察:金融支持民族地区城镇化建设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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