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襄阳中院养猪的投诉,正在办理和处理中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
2014年1月15日
因为持续揭批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偏信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的伪证而错审,而关注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动态,并看到全国法院机关后勤服务协作组组委会委员座谈会于2013年12月23日-24日在襄阳召开的新闻。
2014年1月9日,看到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所讲的“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等充满正义的话语后,立即想到了2013年12月23日-24日全国法院机关后勤服务协作组组委会委员座谈会在襄阳召开期间,与会代表参观了襄阳中院种养殖基地。
于是,对于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种养殖基地养猪的问题,本人撰写、发布了《襄阳中级法院养猪,没有违法吗?》一文;并以“襄阳中级法院养猪,有可能违法”为标题,将发布在新华网论坛的《襄阳中级法院养猪,没有违法吗?》一文,发给国家信访局,目前,此投诉已通过国家信访局的审查,正在办理中。

接着,本人通过调查,又进一步了解到,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种养殖基地,就在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训练基地里。根据《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管理准则》的规定,“猪场距离干线公路、铁路、城镇、居民区和公共场所1km以上”,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法警训练基地上建成的养猪场或猪舍里养猪,99.9%的可能,是不符合这一规定的。
另外,依据《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依法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养殖代码。”而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法警训练基地办的养猪场,没有在襄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备案。
1月14日,本人在中国襄阳政府网的“襄阳网络问政”专栏上,发布了主题为“襄阳中院在法警训练基地养猪,涉嫌违法”的投诉,目前,此投诉已转给襄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正在处理中。

链接:
1、新华网论坛:襄阳中级法院养猪,没有违法吗?
2、中华论坛:刘先明怀疑襄阳中级法院违法养猪
3、凯迪社区:襄阳中院养猪场未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备案
4、中国襄阳政府网:襄阳中院在法警训练基地养猪,涉嫌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