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中院坚持生态种养,确保法官健康


襄阳中院坚持生态种养,确保法官健康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
2014年1月28日
由于涉入三一“行贿门”的“总经理”刘佑锟所在的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曾违背实事求是的党性、在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枉法提供伪证,以及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偏信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的伪证而错审,而遭到本人的持续揭批。本人在持续揭批的过程中,发现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法警训练基地办了一个养猪场、养猪,因此,提出了质疑,并进行了举报。
1月13日,本人向襄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举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法警训练基地养猪的问题。
1月13日,因为本人的举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让恒大出钱做的、存在不严肃问题的《中国前进!》的“中国梦”公益广告,被襄阳市城管部门拆除。
1月14日,本人在中国襄阳政府网的“襄阳网络问政”专栏上,发布了主题为“襄阳中院在法警训练基地养猪,涉嫌违法”的投诉,1月15日16:46:19,襄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作出如下回复:
尊敬的市民:
您好,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根据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隆中中队立即安排队员进行调查。经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训练基地院内猪舍于2008年10月建设并于当月竣工,属陈旧历史遗留建筑物,建设面积328平方米,砖瓦结构。鉴于该投诉事项主要针对养殖生猪影响猪舍周边村居民身体健康的方面,建议投诉转农业口相关部门处理。
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1月16日,结合襄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回复,本人将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法警训练基地养猪的问题告知襄阳市畜牧兽医局。
1月17日,得助于国资委党委第八督导组的督导和帮助,本人在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举报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曾违背党性、枉法伪证的问题,其中也提及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偏信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的伪证而错审。
1月19日,结合1月17日的举报,撰写、发布了《国资委督导显奇效,中化工程开门听举报》。
1月20日,接到襄阳市畜牧兽医局的电话,告知襄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法警训练基地养猪的调查情况。
1月21日,结合习近平1月20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撰写、发布了《中国化学工程集团还听习近平的话吗?》。
1月23日,结合新发现的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与办公楼的划拨用地批准的时间问题,撰写、发布了《襄阳中级法院审判与办公楼的建设,涉嫌违法》。
1月24日,收到襄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报给襄阳市畜牧兽医局的《关于襄阳中级法院养猪调查情况说明》。
1月25日,通过和利用网络,对《关于襄阳中级法院养猪调查情况说明》进行了公开回复,与襄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商榷、交流。
1月28日,受襄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人的邀请,本人来到襄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就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法警训练基地养猪的问题,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襄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负责人介绍了其在看到本人1月25日的公开回复后,又立即对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养猪场进行了调查,依法对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养猪的相关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同时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本人介绍了公开曝光和举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违法养猪的背景、动机、依据和过程,大背景是习近平任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党中央对国家安全和食品安全问题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清除政法队伍的害群之马,小背景是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偏信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的伪证而错审;本人曝光和举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违法养猪的动机,是想通过曝光和揭批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法犯法、违法养猪,而施加影响,以鞭策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再审的时候,服从事实、服从法律;同时,本人建议相关部门以及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同、主动、妥善地处理好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违法养猪的问题,不要让这个违法问题继续影响襄阳市的形象。
 
1月28日,本人也来到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训练基地,看到其门口挂着“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活保障基地”的门牌,里面有几个宣传栏,其中的一个宣传栏上还写着“坚持生态种养,确保法官健康”。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活保障基地”和“坚持生态种养,确保法官健康”,引起了本人的以下思索:
一、难道襄阳市无法保障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们的生活所需要的肉食品和蔬菜吗?
二、难道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健康,比襄阳市老百姓的健康都重要吗?
三、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们的健康,能通过其生活保障基地的生态种养来确保,那么,襄阳市老百姓的健康,如何确保呢?
四、在生活上,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有生活保障基地去“坚持生态种养,确保法官健康”;在业务上,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有什么保障去坚持服从事实、服从法律,确保不错审呢?
五、党中央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全党正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难道也触动不掉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养猪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