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看到新闻:【长沙7岁男生被罚站尿裤子 整日捂脸不敢返校上学】小湘是雨花区东方红小学二年级学生。2013年12月9日,升旗课后因站队和同学发生矛盾,小湘和另两名男生被老师罚站。小湘说,当时站得太久,脚都麻了,又不敢去厕所,自己尿了裤子。小湘的妈妈宋女士说,儿子经历了这些事,心里有了阴影。如今,小湘面部不时抽搐,躲在家中,已经有20多天没去上学了。这件事发生后,班主任魏老师说给她2000元,“要我以后再也不要跟她提这个事了,这事也和她再没有关系了。我肯定不能接受,孩子变成这样,他们要负责。”
“已经有20多天没去上学了”,这样的新闻细节读来让人心惊。但客观地说来,的确很难对该起罚站下一个明确的是非结论。
无论如何,一个难以回避的事实是:罚站已对小湘造成了看得见的心理影响,正因为如此,我们不得不重新思考教育与惩戒的边界。毫无疑问,教育本身就包含了惩戒的手段。因为教育并不只是简单的知识传授,它还有着让学生“社会化”的功能。如何“社会化”?其中的重点就是在教育的过程中适当引入社会化规则。为自己的错误行为承担后果,并领受一定的惩罚,无疑正是最常见的社会规矩。
需要厘清的是:惩戒并不等同于体罚,惩戒教育也不意味着体罚教育。但惩戒绝不等于体罚,合理的惩戒应该从教育的角度出发,建立在对孩子人格尊重的基础之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那么,罚站到底算不算体罚?如果说教育本身就为一门爱的艺术,那么对于孩子的惩戒,最关键的其实在于把握惩戒的尺度。只有这样,惩戒才可能既完整地抵达教育之目的,也能让当事学生们自然而然地接受。尤其是对于年龄偏小心智远未发育成熟的小学生,这一点显得至关重要。事实上,这考验的是教师的管理技术,同样直接映射着教育关怀度的含量。
当事 老师表示:当时升旗课后,班上男生纪律不好,她对班上所有男生进行了教育,“男生都站着,他们三人站在教室后面。”当时大概教育了二十多分钟。接下来的下课10分钟,小湘等三人站在后面反省,“他尿裤子也没告诉我,我也没说不准去厕所。” ...... 事后我去过孩子家里很多次,现在也很苦恼,从事教育事业17年,现在感觉如履薄冰,都不知道该怎么管学生了。雨花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称:学生不守规矩,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怎么办下去?罚站是否会伤害孩子的自尊心,要看孩子的接受能力。教育的方式有多种,还是要根据学生的个性,有些孩子可能站一下就能认识错误。不过,老师的这种教育方式可能还是比较简单。我们也看到:现在的家长一味的对孩子娇生惯养,孩子多少受点“委屈”,家长就会闹老师,甚至大闹学校,老师的权益谁来保障?
严格,一直以来 就是中国教育的传统色彩。而近年来,惩戒之声日趋式微。我们基本没有惩罚措施,都是以鼓励为主。与此相对的,如今孩子在家受到的宠溺也是有目共睹的。作为一所可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弟的学校,东方红小学校长莫谊说,该校有70%多的学生是外来务工子弟,学校工作难度较大。有人认为:缺少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不仅需要惩戒,更需要适当的惩体罚!国家、制度应给教师谨慎使用这个权利!
毋庸讳言,当前我们的许多家长仍然实行惩罚教育,而在我国中小学、幼儿园,有关方面虽然三令五申,仍然屡禁不止,接连发生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导致伤害学生的事件,其中的一些极端案例简直令人发指!我们还有必要重申:没有爱的惩戒是不完整的,温情的教育也可以不成为动辄产生纠纷的事业。当前,关于老师对学生的管教有许多不同的看法和说法,罚站到底算不算体罚?我们很疑惑。希望大家谈谈各自的见解!同时,希望新闻中的该起教育纠纷能顺利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