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劳动官司必须把握时限上的重难点


 

一、劳动协商程序。劳动协商程序不是法定前置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后,民工可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不与之协商。

二、劳动调解程序。劳动调解程序不是法定前置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后,民工可申请劳动调解(包括用人单位劳动调解机构、政府劳动调解机构),也可不申请调解。

三、劳动仲裁程序。劳动仲裁程序是进入劳动诉讼程序的法定前置程序。民工在劳动协商、调解不成的,想要讨到工钱,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

1.劳动仲裁时效

1)一般情况下,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否则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在该一年期内如果发生主张权利的,则出现时效中断,重新起算一年内。

2)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在一年内申请,否则不受法律保护;出现时效中断,重新计算。

3)保持劳动关系的,可以随时申请,没有时效限制。

2.劳动仲裁受理期限,5天。即从劳动仲裁请求送达起5天内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3.劳动仲裁审限。一般情况下,自受理之日起45天内;复杂的经批准可延长15天,也就是说最长不超过60天。

四、劳动诉讼程序

分一审、二审、再审程序。

1.劳动诉讼时效

1)一审,在签收劳动仲裁裁决书15天内或劳动仲裁机构不受理15天内,提起劳动诉讼。超过15天的,法院不受理。

2)二审,在签收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15日内,签收裁定书10日内上诉。

3)再审,在签收判决书、调解书6个月内提起再审申请。

2.劳动诉讼受理期限

1)一审是7天。即从劳动起诉状送达起7天内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2)二审是7天。即从劳动上诉状送达起7天内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3)再审则是3个月。即从劳动再审申请属送达起3个月内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3.劳动诉讼审限

1)一审判决、调解审限,一般情况下,自受理之日起6个月内;复杂的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再需要延长的要报上级法院批准。

简易程序,只在一审期间,判决、调解审限是3个月内。

2)二审判决、调解审限,一般情况下,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有特殊情况的的经院长批准可延长3个月。

二审裁定审限,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

3)再审审限,分别按一审、二审程序审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