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下午6点左右,深圳市对外宣布将对汽车实行限购政策,未来几年每年控制新增车牌10万个,而且有2万人将指定于新能源汽车,一时各界哗然,因为之前深圳市相关领导以及部门领导都曾表示不会像北上广那样实施限购,特别是市长许勤指出当前还是着眼于经济手段来调控,当市场失灵才会采用行政手段,看来深圳市政府已经预示到车辆增多给城市交通,环境带来的压力而果断采取了措施。
纵观已经限购的几个城市,都使得车牌附有双种属性,一就是公开摇号获得,此时车牌就是一种象征,附着在车上,没有其它的价值,另外一种就是通过公开竞拍这种经济手段来调控,也就是把车牌和车一样也看成一种可竞价的商品,无疑形成了双轨的市场。当然政策出发点是既保持普通民众购车的权利,又兼顾调控车辆拥有量而做出的双轨安排,但不管怎样双轨制所产生的价格差则加大了购车成本的差距,本身这就不公平。笔者认为每个人都有平等购车的权利,不能划定一个时间界限,之前购买可以享受购车所带来的各种权利,之后就不能享受或者需要更高代价享受。事实上对车牌的管理应该是灵活的,比如一个家庭可以多辆车,但只允许一个出牌,也就是每次只能开出去一辆车,而且对各有车一族实行间隔放行,就是前一天出行,后一天就不能出行或者因有事可与他人协调对换出行时间,基本上保障同一车牌间隔一日出行,以减少道路上汽车数量,也就是既要满足人民群众购车需求(否则控制汽车生产量和进口量是更好方法,不还想鼓励汽车消费,又要兼顾城市交通环境压力吗!),又要大力发展汽车市场,鼓励汽车消费,就需要当局不要粗放的管理,比如一刀切式的限购,其对微观主体的伤害非常大,不如从自身管理入手,转而更精细化,更精准的管理来实现各方多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