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全州发展体制机制——关注我州城镇化健康发展情况系列报道之二


       一座城市的健康发展不仅需要全体市民的开拓创新,更需要党委、政府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激发市场活力。我州在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过程中,充分认识到政府权力运行的重要性,并切实采取措施,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全力推动我州软环境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不断健全完善全州发展体制机制,为全州城镇化健康发展注入活力与动力。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步伐

  转变政府职能,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激发社会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新一届中央政府成立以来,多次召开会议研究简政放权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不断下放政府权力,取消部分行政审批事项,不断转变政府职能,这些举措极大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发展动力和社会创造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再次聚焦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并明确提出要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政府要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的制定和实施,加强市场活动监管,加强各类公共服务提供。加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职责和能力,加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

  多年来,我州积极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激发全州发展活力,尤其是近年来,我州以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全力抓好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完善各类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全州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我州城镇化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规范行政审批打造良好软环境

  软环境是指物质条件以外的诸如政策、文化、制度、法律、思想观念等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集中体现在机制上。良好的软环境,是生产要素聚集的洼地、人才向往的高地、商务成本降低的盆地和经济效益提高的福地,其对地区经济发展有着巨大的牵动作用和基础作用。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打造良好软环境的重要环节,在城镇化健康发展中,我州全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自2013年11月以来,为推进全州城镇化健康发展行政审批改革,我州及时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按照“减项目、减程序、减时限、减费用”的工作思路和“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改革目标,对州级43个部门403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反复核对,出台《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简政放权取消和调整部分州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取消州直部门行政审批项目29项,调整107项(其中下放管理层级48项、调整实施机关2项、合并57项为17项);取消州内中央、省级垂直管理部门行政审批项目1项,调整4项(均为下放层级管理)。州、县级部门衔接上级下放审批项目202项,共精简项目122项,精简率为30%。目前,州直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为223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129项,非行政许可项目94项;州内中央、省级垂直管理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为55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36项,非行政许可项目19项。通过各项具体措施的有效落实,不断规范了全州行政审批工作,激发市场活力,提高了办事效率。

  厘清权力清单推进阳光行政

  让权利在阳光下公开透明运行,有利于改善工作作风、防治腐败,打造快捷高效的阳光政务,不断提升行政效能。而要让权力阳光运行的关键是厘清权力清单,进一步明晰每个单位、每个职位的权责,给权力划定边界。公开政务,我州在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过程中,把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放在了重要位置,并扎实抓好工作落实。

  具体工作中,我州按照“清章点证,减红清灰除黑”的工作要求,以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为突破口,统筹考虑政府部门的职能定位、运行机制、机构编制保障等问题,全面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目前,全州共清理出行政权力20000多项,其中县市级最多达4400多项,最少的也有1000多项;州级达3795项,其中行政许可类226项、非行政许可类225项、行政处罚类2051项、行政征收类37项、行政征用类5项、行政合同类24项、行政强制措施类102项、行政强制执行类46项、行政裁决类16项、行政指导类184项、行政确认类85项、行政监督检查类298项、行政给付类13项、行政备案类78项、行政奖励类46项、行政划拨类30项、政务服务类101项、其他行政权力类228项。

  通过明晰权力界限,公开了各项政务,有利于推动权力在阳光下有序运行,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全州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全州软环境建设,为加快全州城镇化健康发展步伐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