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友变后妈”,是社会之耻


 “舍友变后妈”,是社会之耻

今天各大网站均在醒目位置转载了两条令当今社会感到羞耻的文章,一条题为《女儿为给父亲办户口与父亲登记结婚拿到结婚证》,说的是成都一女士为了让患病的父亲能享受到医保,以与自己亲生父亲登记结婚,企图将父亲户口迁入成都然后享受医保。然而,拿到结婚证后其父却并未如愿取得成都户口,也就办不了医保,只能“离婚”。而“离婚”时民政却不受理,后通过法院判决“离婚”。

而另一则题为《广州女大学生:舍友勾搭父亲并怀孕同学变后妈》的文章报道,广州某大学珠海校区的大三女生小桃在网络上发帖:父亲是在老家开厂的“土豪”。大一时父亲认识了她的舍友,两人进而发生婚外情,之后父亲逼着母亲离婚。

“舍友变后妈”,是社会之耻

有关“父女结婚”这一荒唐事之所以能够发生,除了婚姻登记制度混乱外,更主要的还是“制度性羞辱”造成。一些网友骂这对父女太见利忘义,我却相当同情他们。为了得到多数国家公民理应享受的医保待遇,这对父女竟做出这样有违人伦的事情出来,他们的内心其实非常痛苦。

 

而“舍友变后妈”的新闻,一方面暴露出该“土豪”的无耻。不但抛妻弃子,和女儿的舍友勾搭成奸,并“奉子成婚”,还独霸家产,连女儿未来上学费用都没有预留,真正无情无义,毫无亲情、毫无廉耻、毫无人性。

据该文报道,小桃的父亲在东部沿海某市经营一家中型规模的工厂,产品出口到海外,生意做得不错。可他在逼小桃母亲离婚时,却以“如果去法院起诉,你一分钱都得不到”相威胁,只给了小桃母亲一套房子和不多的现金。最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小桃在网络上曝光“小三”舍友后,其母不但不赞同,甚至害怕惹恼了前夫,母女俩今后的日子会更艰难。

另一方面,该女生“拜金”已至毫无节操的地步。因为和小桃关系密切,一边不时享受着小桃母亲的款待和礼物,一边却“勾搭”上小桃50岁的父亲,与其搞起“不伦恋”,挖小桃母亲的墙脚,贪的无非是小桃父亲的“土豪”身份,而敢于将快乐建立在好友及其直接有恩于自己的好友母亲的痛苦之上,暴露出该女生已经毫无廉耻心,毫无节操。

该案还暴露出中国社会管理的一个极大漏洞,那就是现有法律及落实程度缺乏对妇女应有的保护,尤其是对“无过错”妇女的保护。而由此带来的“舍友变后妈”案,反映出的正是“社会之耻”。

在德国,离婚诉讼中夫妻财产分割时,法院明显偏向作为弱者的妻子,除非妻子主动提出离婚。比如,作为不动产的房子自然是归妻子,动产(股票、现金等)则一分为二。最重要的杀手锏是婚后赡养费,只要离婚妻子不再婚,赡养费就少不了。

而在日本,提起离婚诉讼的妻子可获得丈夫退休金的一半。

中国法律虽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部分特殊的除外)归夫妻共同所有,且在离婚案中,如小桃母亲这样的“无过错”一方,不但可以平分共有财产,还可以得到更多的份额。可问题是,小桃母亲首先是不知道用这些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婚姻登记机关也没有任何提醒,更无律师向其提供法律援助。这不能不说明中国在保护妇女权益方面的法律宣传工作做得还很不够,还未真正形成有效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意识。

此外,即使小桃母亲有这样的维权意识,但如何对共有财产进行清查并举证?这又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因为中国是个连官员都不公布财产的国家,企业家的隐形财产就更难弄清楚了。

基于以上两点,笔者以为我们的社会应该反思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保护处于弱势的妇女一方?尤其是在离婚案中,如何让有过错方付出沉重的代价,以至于让有过错方倾家荡产?这对于防止强势一方任意包“小三”将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