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纵火案,不能只抓“临时工”
今天《京华时报》一篇题为《村民称未想到村主任联合开发商指使他人纵火》一文披露,已查明“平度纵火案”4名纵火者是受王月某指使,而王月某是受开元城御景工地承建商和杜家疃村村主任指使。
一个极其简单,傻子都能想到纵火策划者是谁的案子,在事发4天后才告破,当地警方还沾沾自喜,显然是智商不够。这四天,当地政府主要精力恐怕并不放在侦破该案上,或主要集中在如何向中纪委“交差”上。
应该说,由开发商主导,雇佣社会上的专职“打手”向阻碍他们获得不法利益的一切势力进攻,我是早有耳闻。比如花一定的钱就可以雇凶切断某人的手指,打断某人的腿,下掉某人的一只胳膊,等等。而中国警方因为理念落后,更多关注“他们做了没有”,而忽视“他们准备怎么做”,让一些本该通过防范而可以化解的犯罪动机,最终变成了现实,酿成了人间惨案。而类似惨剧的发生,很多却是缘于执法部门熟视无睹,甚至助纣为虐,直接充当犯罪分子的“打手”。“官匪一家”、“警匪一家”的后果,就是老百姓的利益一次次受损,利益集团一次次获得非法利益,而“埋单”的无疑是党和政府的诚信、威信。
依据笔者近两年对青岛平度的关注,初步认为“平度纵火案”绝非单单因为凭开发商的势力,就能让这几个小丑敢于纵火杀人,而是因为开发商有着强大的“公权力”做后盾,令作案人员深深相信纵火杀人后即使被抓,开发商也会利用金钱将他们“捞出来”,他们可以继续享受“吃香的,喝辣的”生活。
从去年“陈宝成事件”即可以看出,在平度这个地方一旦房屋、土地被拆迁,要想据理力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真是难上加难。陈宝成作为一名记者,最终的不够冷静,似乎是造成他被刑拘的直接原因,但我们这个社会却很少有人反思,是什么逼得陈宝成采取极端的手段对抗强拆?陈宝成采取的措施,是否属于正当防卫?那些侵犯合法私有财产的强拆者,是否应该首先被追究刑责?
而该案中的农民之所以“搭棚守地”,肯定也是无奈之举。政府征地,却没有和村民达成协议,或背着村民与村委会合伙制造“假协议”。因此,无论是陈宝成抗拒强拆,还是此次村民“搭棚守地”,无疑都是被逼无奈。而他们为什么被逼到这个地步?明显是当地政府长期不作为,百姓投诉无门,甚至政府早就和开发商“合穿一条裤子”,利用公权力与开发商结成“利益共同体”,疯狂掠夺农民的合法利益。
从处理该“纵火案”的善后而言,当地政府显然过于荒唐。比如有村民称,前天早上及昨天上午,有凤台街道办工作人员到村民家中让村民签字,“上面说自愿让属于村民的这1500多万元放在办事处,我们根本都不知情,为什么要放在那里?”
对于“征一只牛,陪一只鸡”的补偿,这就犹如优质幼儿园及重点小学、初中的赞助费,明明是校方强行收取,却非要说家长主动赞助,而有关行政部门却总是为“乱收费”打圆场,这是把老百姓当成和他们一样的弱智,或者说掩耳盗铃。
有村民还表示,“他们让上班的人回家给家人做工作,做好工作再回去上班”。这虽然是全国各地拆迁过程中普遍采用的“下流”手段,但平度在发生“纵火案”后还敢弄这一套,大家就可以想象该地官员的智商也不过如此了。
一个小小的村主任,和早就解决温饱问题的开发商,不该如此大胆,不该如此草菅人命,他们敢于作此大孽,肯定以为有强硬的靠山。只是今次很不凑巧,中纪委竟插手一个小小县级市的纵火事件,令地方官员措手不及。
笔者坚无法相信开发商和村主任能调动几十名(网上传200多名)警察来维持秩序。因此认为,平度官方此次匆匆推出的这7名犯罪嫌疑人,无非是该地暴力拆迁事件中的“临时工”而已。此举虽然可以暂时平息事态,但能蒙得过中纪委调查组机智的思维,能蒙得过老百姓的智商?因此中纪委应该“举一反三”,穷寇直追,从查处腐败入手,将对该“纵火案”富有直接责任,以及直接充当该开发商“保护伞”的官员一网打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