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能源约束之道


 “钦点”能源(之十四)

突破能源约束之道

 

陈柳钦

    能源是国家战略性资源,是一个国家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重要 物质基础。20世纪70年代,欧美等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爆发石油危机以后,能源作为一种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逐渐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人们在充分肯定资本、劳动、人力资本、技术进步和制度等因素在经济社会发展上的作用的基础上,也愈发认识到能源投入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特殊重要作用。

能源约束源自于资源约束理论。资源约束理论又称为系统资源约束理论,该理论认为地区经济发展受到物质资源、人力资源、资金、市场等因素的约束,进而不同区域呈现出各自的经济发展特征。能源约束,主要是指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由于能源资源供给数量减少、质量下降、可开发利用的难度提升,以及国家资源禀赋变化导致能源资源供需不均衡对经济增长的约束。形成能源约束的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矿产资源以及能源主要使用的化石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泥炭、煤、石油、天然气、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等生长过程与人类社会发展相比,其形成非常缓慢,与其他资源相比,再生速度很慢,或几乎不能再生,对不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只会消耗,而不可能保持其原有储量或再生;二是经济的粗犷式发展,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其经济发展初期都依赖于对能源和资源的过度消耗。显然,一定区域内能源禀赋差,依靠当地能源生产而无法满足其对能源需求最易感受到能源约束的存在。此外,能源消耗的季节性、能源结构的不平衡、高昂的能源价格等情况也能使我们感觉到能源约束的存在。

能源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约束问题,一直是困扰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资料表明,在人均GDP达到1000-3000美元的经济增长阶段,汽车、高档电器等高档耐用消费品逐步走入家庭,由于消费结构的升级和重化工业的加速发展,人均能源消费量呈现出大幅上升的趋势,而资源和环境的约束将导致经济滞缓甚至逆增长。同时,研究表明,能源约束对经济增长具有显著的阻尼效应:一方面表明能源消费增长对经济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也喻示了经济发展对能源消耗具有过高的依赖性,能源消费的下降将可能导致经济增长率的大幅度下降。这表明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为了保证经济持续健康的增长,必须要保证较高的能源消费增长率;一旦能源消费受到约束,经济增长就可能受到影响。这意味着在促进经济持续发展过程中,要同时实现经济增长与节能减排,具有严峻的挑战性。经济要实现“高位求进”,不得不直面能源的约束,不能不尽快解决能源约束问题。

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能源形势,使得中国经济的发展面临严峻的挑战与考验。从国际来看,国际油价高位震荡、大国间能源博弈愈演愈烈以及国际能源进口运输风险的增大使得中国在国际能源市场上举步维艰、困难重重。从国内来看,随着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中国的能源需求呈现急剧攀升的趋势,供需缺口日益扩大,能源利用引起的环境问题亦不容乐观。未来中国对能源的需求还将持续增长,同时中国建筑物寿命短会造成资源与能量的大量浪费。这种现象至少在现阶段没有任何改变。有鉴于此,国务院在2013年年初发布的《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已明确提出要对能源总量和强度实行“双控制”。“双控制”即2015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0亿吨标准煤、用电量控制在6.15万亿千瓦时,“十二五”期间能源强度目标为单位GDP能耗下降16%。但业内普遍认为,“双控制”目标在短期内难以同时实现。

中国面临着环境危机和能源危机带来的双重强约束,能源的利用更是处于两难抉择的困境。中国的能源储量目前已成为经济发展的硬约束,无法满足快速增加的能源消费,尤其是处于上行通道中的中国经济面临着“能源危机”的刚性约束,“地大物博,矿产丰富”的历史标签并不能掩盖中国能源底牌羸弱的事实。“能源危机”折射出了中国以重化工业为主导的“病态”产业结构以及由此引致的畸形能源消费结构,特别是建筑耗能浪费惊人。与能源高强度开发和大规模消费相对应的则是能源利用效率的低下。中国是一个能源利用效率比较低下的国家—能源利用总效率只有32%,单位国民生产总值能耗比先进国家高三倍,生产单位产品的能耗比国外高出50%100%。长期以来中国在加快能源生产供给时很少考虑能源生产消费所带来的环境与社会成本,因而对能源结构调整问题表现得并不那么急切,调整步伐极其缓慢。究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能源结构调整与经济增长之间取舍上往往是经济增长优先。如果通过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来降低和减少污染()排放,势必就得减少能源生产供给,就会放慢经济增长。然而,在一个一切以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时代,经济增长的放慢是人们无法容忍的。然而,低产值、高能耗的经济增长模式将造成国家未富而能源、环境先衰。因此,如何控制能源总量需求并确保供应稳定已经成为主宰中国经济发展的命脉。

在能源需求急剧增加和能源效率损失较大的双重作用下,中国经济结构调整不仅面临着能源供给的“流量约束”,还面临着“存量约束”的威胁,而且目前从“流量约束”向“存量约束”的趋势在加快。“存量约束”是指当能源(化石能源)因日趋枯竭或资源禀赋差而不能满足能源需求,在现有条件下无法解决,表现为“刚性制约”。“流量约束”是指在政治、技术、经济和环境等制约条件下,现存的能源发挥不出应有的效用所导致的能源约束,通过改善技术、制度等约束条件可以将现存能源激活,发挥出应用的效用。在经济学的视野里,能源约束所导致的稀缺能源最优配置问题无处不在,但在绝大多数场合中,能源约束是以“流量约束”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源与环境问题并不突出,其主要表现为能源受到技术、经济等条件的限制,无法全面地由潜在能源向现实能源转化,能源对人类经济活动的约束并不在于资源存在不存在,而是能源获取的速度。但是,当能源尤其是非可再生能源存量逐渐接近枯竭,这个时候能源约束就转化成另一种约束形式—“存量约束”,于是,就不得不开始考虑能源供给的可持续性问题。相比而言,能源的“流量约束”显然要温和得多,而能源的“存量约束”要严厉得多,经济发展通常要受到比较大的制约。当经济体面临能源的“存量约束”时,经济发展一般会受到比较大的阻滞。

从先行工业化国家的实证经验看,能源密度呈“倒U型”曲线,即在工业化快速发展阶段,能源密度不断“爬升”,随着工业化的不断发展,能源密度达到顶峰;而后随着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和技术进步作用下增长效率的不断提高,能源密度明显持续下降,而后维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平。于是可以得出两个启发性的结论:一是在工业化加快发展时期,能源消费和能源密度有快速增加的趋势;二是在能源资源约束加强的条件下,有可能通过提高增长的质量和效率,实现能源消费低增长和经济高增长。而中国有可能在工业化中期阶段、在能源资源约束加强的条件下出现能源密度下降。问题的关键在于,必须将能源资源约束这一关键性的影响因素,内生到经济系统中,优化经济系统,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率。总体上看,经济的快速发展受到资源状况、能源供给和环境承受能力的约束,能源问题对已高速行进多年的中国经济列车的瓶颈作用日益凸显。中国有没有可能在工业化的中期阶段就出现能源密度下降,走一个与先行工业化国家不同的道路。答案是肯定的。因此,能否正确处理资源、能源约束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的关系,保障居民生活需要,能否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能源可持续发展之路,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战略问题。

能源约束已不仅仅是单纯的经济问题,还涉及到社会进步、环境安全,甚至涉及政治与国家安全的问题。正确认识和积极缓解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能源约束,是中国经济社会实现科学发展、健康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首要问题。经济发展和能源需求的阶段性特征、节能减排的基本国策以及气候变暖和温室气体减排的制约,都要求中国能源战略,尤其是能源结构战略,进行相应调整。以往中国的能源战略规划主要是从能源储备和能源生产,即能源供给侧来考虑满足能源需求问题。为了应对气候变化,中国能源结构战略亟待调整。要从供给和需求双侧管理来考虑满足能源需求问题,要将二氧化碳排放作为满足能源需求的一个约束,据此制定能源结构战略规划。

针对中国在能源供给面临的问题,我们要通过系统性谋划,立足国内和放眼全球、着眼未来,充分利用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建立规模化、多元化的国内能源供应体系,构建能源全球化战略框架。同时,要调整能源消费结构,解决能源结构性问题(特别是城市、交通等),这要比解决某些环节的问题,所获得的能源节约效果要大且快。

 对于缓解中国能源约束来说,不管是增加国内能源供给还是增加能源的进口都是有约束条件的,因此,在保持经济增长目标不变的前提下,降低能源需求是我们行之有效的选择。而降低能源需求增长速度的唯一途径是提高能源效率和节能。提高能效和节能是中国缓解能源约束矛盾,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现实选择,是解决能源问题的根本措施。不下大力气节约能源,难以支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因此,我们必须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节能的重要性,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建立能耗强度约束与能耗总量控制相结合的倒逼机制,大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中国在能源利用效率方面与发达国家的明显差距,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技术节能的巨大潜力,中国需要采取技术上跨越发展的战略,大幅度提高技术节能的贡献率,以适应结构趋重条件下的新挑战。要加快能源技术进步,特别是要对影响未来能源发展模式的重大技术实行重点攻关。

有效管理是节约能源的重要手段,然而中国能源管理不完善,成为能源对可持续发展约束的基本原因。中国能源资源开发利用的混乱相当程度上来源于政府规制的柔弱无力,因此,在制度层面,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能源资源开发市场的政府规制。尽管中国已颁布实施了《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但各经济主体节约能源的法律义务和责任依然不明确,加之法律执行力度不够,检查监督不到位,使法律法规失去本身的严肃性,难以对浪费能源的行为实施有效惩处,加剧了能源消耗和浪费。节能减排需要创新机制。创新的着眼点在于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使市场机制与政府的宏观调控有机结合,减少政府管理成本。好的制度还可作用于结构使其向有利于能源节约的方向转变,也可推动技术进步;而“坏”的制度则使其向相反的方向发展。因此,要缓解能源约束,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以管理创新为保障,通过“恰当的制度安排”,形成对节约资源的褒扬、对浪费资源和破坏环境的惩罚,并从能源管理法制化出发,将政府行使能源管理职能的活动及其有关主体的行为用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是合理配置能源资源的重要手段,由价格扭曲所导致的能源资源配置失灵是加剧能源资源对可持续发展约束的重要原因。长期以来,能源被认为是一种可以无限使用或者低价使用的公共物品,其配置的市场化程度不高,主要表现为:能源资源价格的市场化程度不高,不能真实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能源资源稀缺程度,缺乏对投资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如煤炭、石油、天然气等重要能源资源的价格一直由政府实行管制,严重扭曲了其稀缺程度和供求状况,造成了这些重要能源资源的巨大浪费和过度消费。因此,我们要进一步推进能源管理体制改革特别是能源价格体制改革,加快市场化步伐,为解决能源约束问题提供体制保障。

 当然,大力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是解决中国经济发展和能源约束矛盾的有效途径。可再生能源是指经利用消耗后可以不断得到补充、“再生”的能源。这类能源有太阳能、水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海洋能、潮汐能等,是一种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能源资源。可再生能源经过多年的发展,水力、风能、太阳能等已经开始在世界能源供应的战略结构中占据一席之地,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成为世界能源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社会21世纪能源发展战略的基本选择。从可再生能源本身的特点看,可再生能源是一种本地能源,并基本上不 受国际能源市场燃料价格波动的影响。科学地开发可再生能源,提高可再生能源对化石能源的替代,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根本上缓解能源约束和环境压力,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战略选择。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可以有效的保障中国的能源安全。

(作者为中国能源经济研究院副院长、首席研究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