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2日在上海化工教育培训中心(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党校)培训「创新问题分析与解决」课程,学员来自大上海地区化学及化工领域的众多企业140多人,我透过系统性创新方法及IHS Goldfire创新专家系统的整合解题说明,期望给所有学员在一天的训练中能改变创新思维,提高他们解决问题能力。培训中心主办方负责人说,这次培训是他看过学员上课状况最好的一次培训。由于学员回馈非常好,他们也继续邀请我为化工行业的总工们,进行创新领导力方面的培训,帮助这些总工作好技术创新战略及战术的资源规画。
其中来自某集团的高阶技术主管学员,对于我在课堂上讲的内容及训练方式非常惊讶!下课后,还特别找我细谈,希望我能帮助其团队提成创新能力,打造一支高绩效的创新团队。因之前他们集团公司也举办很多培训,但效果都不太好。这让我想起北美智权报2013年专访我们AIM公司荣誉顾问郑中人博士的一篇报导(很多人可能不知道,「专利工程师」这名词是郑中人老师首创的)。其主要内容是谈到台湾知识产权教育是彻底失败的!其见解理由就在底下这篇专访报导中。这与前面提到的这位集团公司高阶技术主管所说的创新相关训练效果不好,有很多理由是相似的,这就留给各位朋友自行体会了!
郑中人,现任台湾科技大学专利研究所教授,在台湾专利界已经有33年经验,包括在业界服务15年,在学术界18年,在台湾专利界可以说是元老级的师公。他曾任宏碁及台积电的法务主管;茂硅、明碁及华硕的法务顾问;「专利工程师」这个名词是他始创的、工程师的相互竞业条款、智能权归属条款及工程备忘录也是他先设计出来的,在高科技专利业界是个很有影响力的人物。
后来郑中人他放弃了业界的高薪,挟持着多年的业界实务经验投身科法、专利、智财教育,一待就是18年。他在学术界的评价很两极,前几年他出书的时候,他的学生写文章来帮他打广告,看一小段就会了解为他在学生眼中是什么样的一个老师:「某方面,我觉得我老板(郑中人)是个超过60岁的GTO (编按:麻辣教师)。看别的老师都不顺眼,可是对学生却非常好。把学校、老师都推定有问题,却把学生都推定单纯善良。不喜欢学校做的一堆表面功夫,不过很喜欢跟学生聊天打屁……或许他名气没某几位老师那么大,可是听他讲课或讨论问题,可以发现他对知识产权的了解,真的深不可测。然而我想跟他写论文,不是因为上述种种,主要是因为,他是个有风骨、坚持理想的人…… 」(原文出处:http://www.wretch.cc/blog/paul/14807614)
没有实务经验的老师 教的都只是外围课程
十几年前科技法律、知识产权、专利的课程一下子变得很夯,从交大、清大、世新、政大、台科大……等等,不管是大学、研究所甚至是在职专班,一直不断的开课,因为师资其缺,郑中人就是这样给挖进学术界的。18年下来,郑中人认为台湾的科法、智财教育是彻底失败的,主要原因还是在师资问题。专任师资严重不足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因为不足,导致很多滥竽充数的老师充塞其中,严重影响教学质量。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学校因为招生压力,录取了许多没有法律或是理工背境的学生,也导致课程的设计及编排越来越荒腔走板。
究竟科法、智财所需要什么样的师资?这个要从科法所的源起说起。郑中人说:「我不认为有什么科技法律、计算机法律,这根本是不存在的。法律是行为的规范,科技内容要怎么去规范呢?科技内容本身就是每个科技的原理、定律,除此之外别无其他法令。如果以产品上市来说,像产品使用是否会造成人体伤害或是公共危险等等……这个当然要管,可是这就是一般法令,跟科技法令没什么关系。之所以有科技法律这个名词出来,是因为一些科技大佬(例如张忠谋)认为我们的法官、律师,因为专业领域不一样,因此没有办法了解这些技术、科技;而不是因为我们没有关于科技的法令。由于是台湾训练出来的律师、法官不懂这些科技的东西,所以没办法跟高科技产业服务,因为这些法官、律师没办法理解他们的服务对象在说什么。因为业界有需求,因此就促成了科法教育的产生,像清大科法所就是台积电董事长张忠谋捐献成立的。所以他们当时称之为科技法令,是想训练法官律师的科技常识。」
科法所的背景由来显示科法的目的是让法官或律师等具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士,可以了解科技及解读科技;或是让具理工背景的专业人士可以同时具备一定的法律常识,如此一来,当碰到科技相关的纠纷时,才有足够能力为客户提供服务。在这种需求下,科法、智财或是专利研究所的老师除了丰富学养之外,还必须具备扎实的实务经验,因为这是研究所的课程,不是像大学课程一般用基础理论或是课本知识可以打发的。
可是环顾目前台湾在科法、智财或是专利这一方面的专任师资,郑中人认为合格的屈指可数,就连他本身拥有美国史丹福大学法理学博士的学历,在上市科技大厂有9年法务、6年公司管理的经验,但因不具理工背景,只靠自己苦读来补强,所以他认为自己只算是半个合格师资而已。他说:「我很有自知之明,没人教人如何撰写专利,只会教人如何解读及分析专利。」
郑中人说,当然很多老师都有「专利」方面的经验,但这些「专利」经验是否足够开班授课又是另一个问题。举例说,某私立大学专利研究所老师,只是在专利事务所待过几年,主要从事专利理代理的业务,根本不懂专利写作,但居然可以在专利所开专利写作的课程,也被号称为专利法专家。又像另外有一批检索专家,他们只是接过智慧局的外审工作,就号称自己也懂专利,所以也可以去教别人专利。还有一种就是同时拥有法律博士及理工背景,但却压根儿一点业界的实务经验也没有,这种人也是专利专家,也可以教别人专利;这种师资开出来的课程素质如何可想而知,郑中人说:「去查一下课表看他们开什么课程就知道了,那位没有业界的实务经验的老师都只讲一些周边的理论,什么智能财产管理、经营、专利鉴价……其实专利有什么好鉴价的?所以智慧财产教育都是给这些人败坏的;名义上他们是在做推广,事实上他们是误导了许多青年学子、政府、跟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观念。」
从实务出发 充分了解业界需求
郑中人早期是宏碁的法务长,当时因为公司的产品有侵权纠纷,所以他亲自去解读及分析有侵权纠纷的专利,是台湾几个少数愿意亲见下海研究技术及研读专利的法务人。郑中人说:「台湾业界的专利制度管理,都是早年我在宏碁的时候一手弄出来的,包括专利说明书的揭露、发明的揭露啦、奖励制度、揭露表格、工程备忘录…等等。」所以郑中人可以说是台湾专利法的元老,就连「专利工程师」这个名词也是他取的。他说:「当初研发工程师的人不愿意来做专利相关的工作,因为研发工程师有工程加给,所以我也给专利人员冠上了工程师,变成专利工程师;既然有工程师,当然就有工程师的加给,就这样才有人肯到专利部门来。但是他们刚开始不知道专利是什么,也不知道要揭露什么,所以我就设计表格给他们,这样他们才懂得写。另外,工程师之间的相互竞业条款、智慧权的归属条款,都是那时候我设计出来的。还有工程备忘录也是我那时候设计出来的,我当时说服了施先生(宏碁集团创办人施振荣),说这个有必要在业界推广,所以后来就在计算机公会推广,而其他公司就跟着抄。」
推动一年制知识产权学士后课程 学校为了营利 不太赞成
由于长期在业界服务,所以郑中人很了解业界的需求是什么,所以之前他在世新法学院任教的时候,当时的法学院院长李复甸放手让他去规划在职专班。郑中人指出,当时最初规划的在职专班有3个组,分别是知识产权组、国际贸易组、及传播科技组;后来报考国际贸易组的人数相对来得少,后来就撤掉了国际贸易组,把名额全转给智权财产权组的学生。当时在职专班智权财产权组的成效还不错,很多专利工程师,智能局的审查委员都来上课,而且对课程都有不错的评价。
郑中人在民国91 年的时候郑中人接任世新法学院院长,在当院长的期间他继续推动智权财产权的在职专班,连在硕士班也同样推智权财产权教育,像法学院的硕士班也一样有知识产权组。比较值得一提的是郑中人在院长任内时,曾想要推动一个一年制的学士后课程课程,就是要专门训练专利师、专利代理人的。那时候郑中人对课程的规划是一学年包括暑假课期共分三学期,一年念完。他说:「那时候的规划是第一学期全部都在上课读书;第二学期上午上课,下午到产业或事务所实习;到暑假时就好好写论文。但所写的论文不是一般论文,只需要写一个专利的侵权分析或是有效性分析,比较偏重实务的应用。」
当郑中人将这个一学年制的课程规划送到教育部去审查的时候,原本教育部不准,但后来郑中人去申诉,教育部就批准了。但批准了之后学校并不怎么高兴,原来是因为教育部当时只给世新2个研究所的申请名额,本来当时智权财产权研究所并不是学校心目中的前两名首选,但在送到教育部后获准设立,因此也排挤到另外一个所的名额,这个是当时学校反对郑中人开这个一年制课程的其中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则是收入的考虑,因为原本一个硕士生可以收2年的学费,但现在因为是一年制就只能收1年的学费。后来因为郑中人坚持,所以学校就勉强给他办,但过了一年郑中人就辞去法学院院长职务,等他一离开世新,学校马上就把这个一年期的课程推翻;所以一年期的课程只有一届,后来就改为2年制的,而且也就不限理工科系的才能报考,大概有一半是法律背景的,另一半是理工的,而非法律理工的也有,包括经济、外文……等等的。
当年郑中人也不太了解为什么教育部会批准他规划的课程,他说:「之前教育部不是在推4+1的学士后课程吗?(注1)原来那时候他们是想把我的课程作为试办目标。」文章一开始就提到,科法、智财所教育之所以失败,主要是因为师资缺乏,其实学士后的课程也是一样。因为学士后课程或是在职专班都是以强化职场能力为导向的,因此必须要有深厚的实务经验才有资格开班授课。
提到在职专班,郑中人又想起来一段陈年旧事。他说以前民进党执政的时代,前法务部长陈定南和前副总统吕秀莲想把台湾改革成像美国的J.D. program(Juris Doctor,法律专业学位)一样;当开改革会议时,因为那些人看风头不对,所以不敢反对。后来主席很高兴,因为都没有人反对,但郑中人说其实他是错误的,最后反对的人会是教授。因为这些教授没办法去教法律师毕业的学生,他说:「因为这些学生会提出实际的问题,而教授没有实际经验就没办法去教,所以教授们都视在职专班为畏途。」
退休后好好培养人才
在产业界15年、学术界18年,郑中人计划今年7月就要从学校退休了。退休之后他打算开一家小型的事务所来作VC(venture capital,私募资金)(编按:其实目前已经在进行了),他说他的投资目标就是专利,希望藉由募集资金,来贷款给中小型企业申请专利。他说:「其实我开这个公司有2个目标,一个目标是训练人才,另一个目标则是协助中小企业,但并不以营利为目的,等如是在做志工。训练人才方面则是以学生为主,因为在课堂上讲没有用,一定要实作才行。」
目前这家小型的事务所已经试运了几个月,郑中人觉得效果还不错,如无意外,在正式退休入就会全心投入,除了为台湾新创的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外,也继续为培养台湾科法、智财人才而努力。其实郑中人目前在台科大已是拿顶级教授的薪资,但还是不如20年前他在业界时来得多,所以他都是以做志工的心态,为培养人才尽番心力。
注释
(注1) 4+1即「学士后第二专长学士学位学程」(或可简称4+,four plus),其对象系针对学士以上毕业者,透过1至2年之专业实务课程及实习制度,取得第二张学士学位证书。4+强调课程需对焦需求,培养第二专长或跨领域人才,以促进就业及强化职场能力为导向,协助参与学生取得专业证照、实习经验或外语能力之强化。期望参与本学程者,在毕业后能在职场更具竞争力,或具备转职之跨领域能力。
(注2)J.D. Program申请者需要具备学士学历,但申请者的学士学历不需与法律有关,念文学或理工学士者皆可申请J.D.学位课程。J.D.学位设立的目标是为有志从事法律工作的人提供学术和职业的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