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喉”车主的陕西运管,与土匪何异?


 “锁喉”车主的陕西运管,与土匪何异?

驾驶面包车载着妻子、女儿,遇交通执法人员要罚款,争执中,李某被两名着制服的男子用胳膊勾住喉咙。坐在车上的李某妻子将这一幕拍照。(4月11日《华商报》)

陕西男子遭交通执法者“锁喉” 涉事人员被停职看完全文,首先对泾阳县交通局运管所夏姓队长给以强烈的鄙视:一是鄙视其信口雌黄。面对当事人妻子发出的现场照片,还敢脸不红、心不跳地坚称“导致双方撕扯,并没有打人行为”,没有一定厚度的脸皮,肯定是说不出来的。二是鄙视其法盲一枚。据我了解,扣押司机驾驶证、行驶证的权力归交警执法人员,其他部门无权这么做。可该队长面对媒体时却称“当时执法人员只是要求没收李先生的驾照和行驶证”,这其中的“没收”较“暂扣”又严厉多了。我想问问这名队长,你运管执法人员凭哪条可以没收他人的驾驶证、行驶证?三是鄙视其强盗逻辑。夏姓队长称“李先生在未征得执法人员同意的情况下,从执法车内取出自己的证件”。我就纳闷,你非法没收他人的东西,人家取回来还要征得你的同意?完全是强盗逻辑。

也正因为其平时秉持这样的“强盗逻辑”执法,行为也就难免带有匪气。

就该案而言,泾阳县交通局运管所执法人员随便拦截正常行驶的车辆就很不合法;当面对车里仅乘坐一家三口,并未拉货的客货两用车时,竟以车主未带营运证和资格证为由,狮子大张口般“至少罚款1万”,车主讨回证件即遭“锁喉”,这哪有丝毫执法人员的“味儿”?分明是土匪做派,是“要想打此过,丢下买路财”的传统套路。

中国的执法机构在数量上或许是世界上最多的,很多执法机构成立的初衷或就是为了“小集团利益”,为了给本部门弄个“小金库”。比如交管部门设置营运证管理,目的无非是为了弄权、弄钱;特别是以道路安全为由查“超载”,目的更是“赤裸裸”,就是为了罚款,因此才会“放水养鱼”,只罚款不卸载。这就如公安查色情业一样,查狠了就失去了“罚款源”,日后没有了罚款,“弟兄们”也就失去了一大块福利,谁会这么傻?

泾阳县交通局运管所执法人员之所以如此不择手段罚款,背后一定有利益输送的问题,即使他们随后会信誓旦旦,称严格遵循“收支两条线”,但这个“支”一定是和“收”严格挂钩的。

5月8日,习总书记参加的河南兰考县委常委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某领导声泪俱下地反思“县国土部门400多人靠罚款发工资,成了农村乱占地、乱建房的根源,可我就是没下了决心去碰硬!”

不难看出,当今中国的罚款究竟有多严重?这些人不仅仅是靠罚款发工资,最严重的是某些执法人员罚款不开票,私吞罚没款。尤其是一些地方“超载”办月票;交警上路查车;警察抓赌、抓嫖,都是罚款不开票的典型。也正因为利益冲动,这些执法人员才会热衷于罚款,不择手段地罚款,甚至到了“拦路抢劫”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