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与本科生培养教育的方法有着本质的区别。就我个人的理解和体验而言,我以为研究生主要是通过具体的科研活动进行培养的,尽管他们也要必修和选修一些专业知识课程,但这些课程只是为科研打基础的,特别是为随后写作学位论文奠定基础的。我从自己切的身体验中把读书分成如下三个阶段:(1)大学及以前的读书是“拿着口袋装知识”的阶段。从小学到大学读书基本上是为了消化课本,保证考试的合格率,基本特点是有题目、有答案,只要你能够把它从书上找出来就行。从小学到大学教师基本的教学方法是灌输式、注入式,学生学习的基本方法是靠记忆,基本任务是掌握老师传授的现成知识。(2)硕士生阶段读书是“母鸡带着小鸡”寻找知识的阶段。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基本上是在导师的指导下,带着要研究的问题在知识河床的两岸自由地采集知识的花果,基本特点是有题目、无现成答案,需要研究生动手研究出一个“有新意”的答案来。不管属于哪类问题,不动脑筋总是提不出来的,如果善于动脑提出问题,又能带着问题去深入思考,那么收获就一定会更大,所掌握的知识就一定会更多。教师教学的基本方法是研讨型,研究生学习的基本方式是自学型,基本任务是对所习得的知识理解吸收、融会贯通。(3)博士生阶段读书是由“蚕”变“茧”成“蝶”的创造知识阶段。博士阶段教师教育教学的基本方式是因材施教、因人而异;博士生学习的基本特点是没有题目、没有答案,必须由博士生独立地创造出一个具体的研究成果来。博士生在读书期间必须找准自己的研究方向,形成自己的研究领域,确定自己的研究目标,培养自己的研究兴趣,完成自己的研究任务。同时还要逐步构建自己的知识体系、铺展自己的学术道路,搭建自己创新知识的平台。我以为博士生接受专业教育的过程,实质上就是教师与学生共同经历那么一段生命的历程,导师陪同学生走一段艰难曲折的路程,离开导师之后他(她)能够独自地走得更好。博士生尤其要善于做读书札记,把自己的主张、思想演变都写成札记,使之成为一种自言自语的“思想草稿”。胡适就曾举例说:“我研究古代鲁语的代名词‘尔’‘汝’‘吾’‘我’等字,随笔记出研究的结果,后来就用札记的材料,写成我的《尔汝篇》和《吾我篇》。又如我的世界主义、非战主义、不抵抗主义,文学革命的见解,宗教信仰的演变,都随时记在札记里,这些札记就是我自己对于这些问题的思想的草稿。”[1]其实冠军不只是产生于竞技场,它实际上存在于社会的每个角落和场所,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本领域、本行业的冠军。只要我们把热情和精力投入到自己所关注的和正在从事的事业当中去,就一定能够不断地挖掘自己的潜力、发挥自己的潜能,这才是我们每个人在现实生活中应当执著追求的。冠军只是一个荣誉称号,重要的是要用实际行为、对生活的积极态度、对事业的执著追求,激励自己在所从事的事业上做出更好、更多的成绩来。常常有研究生问我怎样才能获得成功,我觉得这个问题实在很难回答。我只能说每个年轻人都应当有一颗争强好胜的心,尽管我们不可能把每件事情都做得最好,但是应当力求把它做得更好,竞争心态能够让人充满活力和动力。同时要运用科学有效的学习方法,在最短的时间内发挥最佳的效率。我以为导师要着力培养研究生读书兴趣,自觉地处理好读书“有用”与“无用”的关系,懂得读书不能够急功近利的道理。一个读书人如果最终事有所成,那么他(她)必定是学有所成,也一定是读有所得。因而一定要鼓励研究生尽量挤时间读书,养成一个良好的读书习惯。我不敢说我的生活习惯和读书习惯就怎么好,40年来我基本上是晚上12点才上床睡觉,早上5:30—6:00左右起床,8:00钟上班之前,我起码比别人多出2个小时的学习时间。研究生读书应当有明确的目标和计划,一定要把读、问、思、研结合起来,读书不等于把书上的字从头到尾一字不拉地看一遍。自由自在地读书是很多人的理想,至少我就有这样的理想。有读书经验的人读书,通常会用好、用活自己的两只眼睛:一只眼睛看到书页上面的话,另一只眼睛看到书页背后的事。我以为研究生读书就如同干事业一样,要有敬业精神、有所为有所不为。一定要养成循序渐进的良好习惯,切忌一曝十寒,必须有向心(目标)、专心、疑心、恒心和慧心才行。
导师要引导和催生研究生读书的浓厚兴趣。平心而论,任何一本书都可能或多或少的给人带来好处,这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开卷有益”。自古以来读书就是文人的一件“雅事儿”和“乐事儿”,更是读书人的一桩“平常事儿”。在通常情况下一个人喜好一种什么样的生活方式,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譬如,他既可以选择体育、音乐、娱乐活动,也可以选择个人静静地读书。读书不但可以增长人的知识、提升人的精神境界,而且能够调节人的感情生活,使人的心灵得到净化和放松,更让人回味无穷。然而世界著名华人数学家丘成桐教授,2008年7月13日在广州谈及中国学生的状况时直言不讳地说:“做学生首先要看书,现在最糟糕的情况莫过于学生不爱看书!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中国学生尽管很勤奋,但“读的书未必有美国学生读的多。”“我想现在的学生花在网上玩游戏的时间太多了。美国好的学生看书的时间比中国学生还要多。因为他们在中学、大学都要写研究报告。”[2]丘成桐教授说的那样不爱读书,那真是一件非常麻烦乃至可怕的事情。我个人以为“看书”与“读书”从本质上说是有区别的,看书与读书的感觉和心情也是不一样的。因为看书往往只是浏览一遍、看看热闹而已,而读书则必须真的钻进去用心体会才行。真正意义上的读书就是要与书上的内容发生碰撞、激起共鸣,进而让读书人得到思想的升华,成为自己大脑里永恒的“内存”。读书总是穷而后工的,一个追求物质享乐的人或家有书城的人,往往是不肯下笨功夫读书的。我是一个穷苦家庭出身的人,一辈子无其他嗜好,唯闲暇捧读并乐在其中;读书之乐,乐在读之。譬如,在孩提时代,我在灶台前、纺车边借着微弱的光亮,读过经典名著《西游记》,在旷野中幕天席地朗读过《唐诗》、《宋词》。在中学时代,我在课堂上躲避任课教师的火眼金睛偷看过《红楼梦》,夏夜里冒着蚊虫的叮咬默读过《水浒传》。在大学生时代,我在丛密的林荫里阅读过流畅的散文,也躲在温暖的被窝里浏览过感情缠绵的爱情小说。尽管现在人老了,但是阅读的习惯改不了,也不想改。每天就那么静静地、哪怕读上几页书也好,都觉得这一天的日子没有虚度。偶或得到一丝感悟,便会乐得像个孩子似地感到无比的满足,有时候竟自个躲在那里傻乎乎地偷着乐。读书的确可以养性、可以怡情,使人的精神世界获得充盈提高。我每在焦虑急躁、心神不安的时候,就拿起一本自己喜欢的书来读。尽管开始很难读下去,思想老开小差而无法集中。但是读着读着,那颗烦躁的心就安静下来了。然后再会过头一想,原来那些烦躁不安全是庸人自扰。有时我生气了或为某件事情弄得很不愉快,也往往是找本书来读,借此消消怒气,稍过一会儿也就心平气顺了。所以,愚以为一个读书人只要手中有书,心情就会慢慢地平静下来的。根据我个人这一辈子的读书体验,总体来说读书大体可分为四种情况或者方式:轻松的书可以“闲读”,经典的书需要“精读”,大量的书宜于“快读”,只有少量的书必须“品读”。在我供职的单位,公家一般都订阅有《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北京日报》、《中国民族报》等供大家阅读;我家里私人常年订阅《人民法院报》、《中国市场经济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贸易报》、《中国国土资源报》、《文摘报》、《京华时报》或者《北京晨报》等10来种报纸,每天再忙也必须看报看题地把当天的报刊阅览一遍,否则就会有一种失落感,睡觉都会感到不安宁。我以为青年学生尤其是研究生,如果像
导师要指导研究生读几本对人格塑造具有影响的书。我觉得研究生不但要爱读书,而且应当学会品书,尤其要读几本对自己一辈子管用、对人格塑造具有重要影响的书。读这样的书必须心怀敬意,在态度上必须仰视才行。研究生尤其要读一点自己感到非常费劲、吃力的书才好,也就是说一定要读一点不容易看懂的书,只有这样才能够逐渐形成“攻书不畏难”的拼命劲儿。那种过目就忘“哄鬼式”的读书,在我看来只能叫做随意浏览。只有把读书当作一种愉快的享受,自觉做到虚心涵泳,切己体察,才算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读书。所以,我觉得“品书”是比“读书”更高一个层次的境界。只有用清水般的心态去读书,才能够体验出读书就如品一杯苦茶,越品滋味越浓、越品印象越深。一般来说出于外界压力读书终难取得真经,只有缘于内在动力去读书,才有可能最终修成正果。我觉得一位好的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必然是一位好的阅读者。阅读从来都是一种自由行为,如果一个读书人连这一点自信和爱好都没有,那实在是不了解阅读的意义和价值。阅读不仅是知识的积累与承袭,更是创新与超越的过程,读书人不能盲目崇拜名人、权威,尤其不能拜倒在经典的脚下爬不起来,必须善于从否定中找到智慧发展的方向。因此,为兴趣而阅读并非浪费时间,只有纯属于强迫自己,没有任何目的地去阅读才算浪费时间。一个人随着自己阅读过的文字越来越多,最终他自己创作出来的文字也就会越来越多。一个人阅读的目的如果非常单纯,他的心也就随之而沉静,对世俗得失也就看得轻淡。记得宋人尤袤有云:“饥读之,以当肉;寒读之,以当裘;孤寂读之,以当友朋;幽忧读之,以当金石琴瑟。”[3]他的这一席话,可谓道出了读书人读书的真谛。通常说来用眼读书是消遣,只有用心读书才是求真知。纵观历朝历代读书人的行为举止,我终究发现一个带有普遍性的规律,这就是自强的人热爱读书,自满的人放弃读书,自大的人藐视读书。研究生读书既要读有字之书,更要读无字之书。要想真正读懂无字之书,必先识有字之理。研究生读书一定要做到“日进有功”,这种进步和提高不是盲目地同别人去攀比,而是要拿自己的今天和昨天做纵向比较,因为不同质的东西是没有办法比较的。研究生读书一定要做到我在课堂上经常讲到的“不唯书、不唯上、不唯圣人、只唯真理”,能够自己主宰自己。也就是说读书重在“入”和“出”,“入”就是要进入状态而不游离,能够整体感知;“出”就是要跳得出书本而不被套牢,尤其不要被书本“牵着鼻子走”,确实能够理性地认识它、把握它。我以为学问就好比是枯根上长出的甜果,不是任何人轻而易举地就能够得到的,只有在不倦的孜孜以求中才能够最终获得。读书人在任何时候发表自己的见解和意见,千万不能够没有想好就抢着说。中国有一句古话叫做“会说的想着说,不会说的抢着说。”一个文科读书人假如说他比别人稍微聪明一点,那就体现在别人还没有意识到的事情,他已经想到了或者正在悄悄地做;一件事情可能要发生,在即将发生的时候他已经未雨绸缪。在人生的旅途上,有一条不容易跨过去的河,确实淹死了许多精明人,这条河就叫做“聪明”,聪明反被聪明误。世界上的事情总是一分为二的,凡事都必须有一个“度”。当一个人习惯于把自己的“聪明”,以算计别人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时候,他的那点儿聪明也就不那么讨人喜欢了,甚至非常讨人厌恶,只是人家碍于面子不点破、不说穿罢了。一个处心积虑想把别人推进地狱的人,多半自己也住在地狱里。我觉得读书人把学问过于用作装饰是虚假,完全依据学问上的规则处事,通常又是书生的怪癖。研究生应当不断地总结前人读书的经验教训,自觉地做一个有深厚底蕴的、头脑清醒的读书人。
导师要教会研究生精读、泛读、略读和翻读的基本方法。看书宜多,读书宜精。曾国藩在《治诸弟:读名人文集足以养病》中指出:“凡读书有难解者,不必遽求甚解。有一字不能记者,不必苦求强记,只须从容涵泳。今日看几篇,明日看几篇,久久自然有益。但于已阅过者,自作暗号,略批几字,否则历久忘其为已阅未阅矣。”[4]对于那些无需细读曾国藩的读书方法值得我们借鉴。研究和掌握读书方法是为了推进阅读的速度、广度与深度,加快更换精读的对象和频率。尤其是那些不必记住、背会的章节,我主张略读。正确的略读可以使我们用很少的时间,接触到更多的文献信息。所谓“略读”就是快速阅读,不必一个字一个字地细嚼慢咽,只要了解书名、目录、提要或者标题、内容摘要,知道这本著作或者这篇论文讲的是什么就够了;到了要用的时候自己知道到哪里去找,并且能够找得到、找得快、找得准。“泛读”就是一天读好几本书,其对象一般多为教材、辅导读物之类的书,这类书在内容上具有大同小异的特点。读这种书的时候可以先翻目录,了解哪一章、哪一节可能是新的,读的时候重点看这些地方就够了。至于其他的内容就一页一页地“翻读”(即翻过去),可以“一目十行”地扫一遍,但是千万不要跳页或者漏页,目的是为了让翻过去的内容在大脑皮层里留下痕迹;遇到不懂的地方或者精彩的地方再停下来细细地品读。用这样的方法读书,不仅可以加快阅读速度,而且能够使知识在头脑里系统化并深深地扎下根。少数真正值得“精读”的书,一定是那些需要仰视才行的书。譬如,读专业方面的经典著作就是如此。不同时期有不同时期的读物,但是不一定都是经典。经典就是经过时间的筛选,世世代代都有读者的书,是永恒的时尚。对经典著作的要求不仅只是要通读,做到如数家珍,而且要视为枕边书,反复地精读才行。任何一门学科领域的基础东西总是有限的和稳态的,如果不把这些基础的东西读懂、读透,就不可能真正登堂入室。读书在本质上是一种特别机械、枯燥、压抑和自觉的磨练过程,这个过程就像“病蚌成珠”的原理一样,它绝对不可能是愉快和轻松的。大凡能够确定为自己精读的书目,其对象一般为本专业的经典著作或者特别著名专家的代表作,读这些书的时候确实应当字斟句酌,甚至连注释都不能放过。研究生读书要学会在自己的书上做“连续批注”、“串页查找”的方法,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达到顺藤摸瓜的效果。我以为研究生读书,尤其要养成“不动笔墨不读书”的良好习惯,因为对于研究工作者和读书人来说,读书应当算是一种职业。
在现实生活中的“读书人”,大体上可归纳为三种类型:(1)确是读书人。这种人读书能够做到读必恒、读必广、读必思。(2)算是读书人。这种人读书读无常、读无几、读无思。(3)不是读书人。这种人即使读书也只读教参书、或者以题代读、以考代读。读书对于他来说简直就像是在生意场里、在饭桌上点头握手,只顾“广撒名片”而没有深交。研究生无论如何不能沦落为“第三种读书人”。我的读书体会是,哪怕花上1个小时静下心来把问题想清楚,也比盲目读三天什么问题也没有弄明白有效。读书真的是一种享受,而用书却往往是一种痛苦。因为用书通常是一个“洗脑”的过程,凡有偏见者是很难接受有不同意见的好书的。假如读书无助于做人做事,则与没有读书无异。所以,我历来认为读书的目的就是为了用书,尽管不宜提倡读书全是为了写书,但必须肯定写书确实源于读书。我以为“读书就是为了写书”,应当是“读书人”的最高境界。因而研究生一定要把“读”与“研”结合起来,善于在读书的过程中捕捉新的观点、发现新的资料和新的写作素材;善于总结别人的写作经验,如构思技巧、逻辑结构、思维方式等。学术研究对于读书人来说,终究是一种真正属于自己的“熟练工种”。写作能够把一个人深厚的底蕴和丰富的学识调动起来,遣上笔端、派上用场,并且能够激发他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所以读书人应当养成“好写”和“勤写”的良好习惯。过去常有人告诫年轻人:做学问一定要“十年磨一剑”,提倡学者要花费较多的时间去经营传世之作,不鸣则罢,一鸣则“一鸣惊人”。但是多有人误解或者曲解了这句话的本意,将其用作劝导学人“不能一鸣惊人就不要妄动笔”,这真是误人和害人不浅。其实任何人做学问,都有一个由浅入深、由量变到质变、由外行到内行的转化过程,行家里手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实现和达到的,“一鸣惊人”在本质上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我经过仔细地考察后发现,那些老在训诫别人要“十年磨一剑”的人,说这话的目的如果不是别有用心,就是在为自己不做学问或者做不好学问找“托辞”。其实写作是一个学者实现自身价值的最佳方式,著述是学者美德和才干的最好证明,也是衡量一个学者学术水平高下最重要的标准之一。如何使自己短暂的人生绽放出美丽的火花,尽量在历史上留下自己的痕迹,让同时代人和后人记住自己的名字,这正是每个学者都应当思索的问题。在某种意义上,无所事事的人生,乃是对生命的亵渎。我同时还认为一个学者生命的价值和意义不在于赚取多少金钱,而在于为人类社会知识的积累出好成果、多出成果,因为你的职业和志趣是启人心智而不是经商。
书架上书籍的摆放有学问。大凡嗜书之人都会面临一个极为现实的问题:怎样把自己的藏书分门别类地搁放到书架上,每个人依着自己见识、学问、性情和喜好的不同,都有自己那一套习惯和做法。随意把书往书架上摆放是人人都会的事情,但是到底怎样摆放更科学、更合理,看似小事情,却蕴含着大学问。当年“目录学”的祖师爷刘向传下《别录》二十篇,其目的就是教汉朝那些史官如何摆放书籍的。足见书籍的排列组合貌似简单,实则大有奥妙可言。据说孔子“肉割不正,不吃”[5];其实书摆法不对也不便于看。如果摆放得恰到好处,日后遇到需要引经据典的时候,便可以随心所欲、信手拈来。如果因为摆放得不好、不妥当,自己缚手缚脚不说,倘若被内行人瞧见也不太光彩。如何分类、如何排列,何者置前、何者放后,我以为个中的微妙之处,真的与“擅听弦外之音”的官场上排座次,具有异曲而同工之理。这里仅以我家的书架为例。我家书架还是20世纪80年代愚在华中师范大学工作期间陆续添置的,全家迁居中央民族大学后,这些书架就随同其他家具一道全部托运到了北京。其实这些书架除了古朴陈旧之外,并没有任何半点现代化的气息或者豪华气派,只是由于我觉得它结实耐用,用久了自然对它们产生了感情,加之我老土舍不得丢掉罢了。我家的书架一共8层直顶天花板,哪层如何摆放也颇有讲究。譬如,从上往下数的第一、二层摆放的是那些不常用的书籍,因为站在地板上根本拿不到那两层书籍,用起来极不方便,所以那两层就摆放不常用的书籍。第三层摆放历史典籍、经典名著之类的书,一是庄重、二是翻得不太多;第四层摆放理论和学术著作,既常用又显得气势恢宏;第五层摆放目前正在研究的参考书籍,使用的时候手到擒来;第六层摆放厚重的《汉语大字典》、《辞海》、《中国大百科全书》、《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解释全集》、《新编六法(参照法令判解)全书》、《资治通鉴》、《中国历代奏议大典》等工具书,一则查找使用起来比较方便,二则它们能够“镇得住”书架上面那几层,不至于前后摇晃。六层之下的书柜里又有两层空间,上面一层摆放各类剪报资料;最低层空间更大一些,用来留存自己出版的著作。我办公桌的上方墙壁上还设有两层书架,摆放经常要查找的《现代汉语词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法律大全》之类的工具书。我几乎每年都要对书架上的书籍做适度的位置调整,其根据就是目前和随后一段时间自己从事的项目研究,通过不断地调整以期达到服务于自己教学和科研的目的。我家的客厅就是我的书房和办公室,不但客厅的四周摆满了书架,就连饭厅和两间卧室也摆满了书架。读书是一件令人快乐的雅事,藏书有时未必就让人高兴得起来。坐拥书城固然可以让人得到满足,但是稍不留意就可能成为一种虚荣,多数书香门第,几乎成了骗人的鬼话。书太多变得累赘、难以归类整理,尤其在一个十分拥挤不堪的空间里半壁江山被书占,确实是一件令人难为情的尴尬事情。
一个人拥有哪些藏书或者平常喜欢看哪些书,基本上决定了这个人是一个什么类型的人。我在纵观和探究中外无数成功人士后发现,他们之所以能够谱写出精彩的人生,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他们博览群书,储备了渊博的知识,为后来的稳健发展奠定了雄厚的基础。书籍是人类研究的科学成果,但是科学不是书籍的成果。我在这里打个不恰当的比方,书籍其实就是上一代人或者这一代人,对下一代人在精神上留下的“遗言”;或是将要死去的老人对刚刚开始生活的青年人的“忠告”。我以为任何一本好书中所蘊含的精髓,都可以理解为一种理想的追求、一种人生的写意、一种生命的血浆。南宋诗人陆游就曾说过:“书生习气重,见书喜欲狂。”[6]年代大学生的阅读与社会的发展、人生的抉择是息息相关的。他们更喜欢《麦田里的守望者》中老霍尔顿的叛逆个性,也崇敬《高山下的花环》里那些有血有肉的民族英雄。20世纪90年代后的阅读,由于较多地受到市场经济的冲击和影响,不适当地追求实用、追逐流行成了多数人阅读的常态。出版界在市场化的转型中也变得非常浮躁和惶惑,不适当地出版了很多一味迎合市场的图书,而那些有品位、有价值的学术著作,既没有人心甘情愿地去写作和翻译它们,也没有多少出版社愿意去出版这类不赚钱的书籍。因而在90年代,有的大学生就在《花季雨季》、《乌龙院》这样青春漫画读物里演绎自己的故事;而那些幻想着张爱玲和三毛式爱情故事的年轻人,则用小资情调装点起自己那点点郁闷闲愁和一派时尚的姿态。进入21世纪以来,可以说是回归经典和商业属性并存的时期,古典文学、外国经典、励志系列、青春读本和大众文学,在大学生当中都有各自的拥趸。譬如,像《安徒生童话》、《哈利·波特》、《傲慢与偏见》、《红楼梦》等著作,仍然为大部分青年人所喜爱。至于“80后”青春文学以及风靡一时的网络文学,却很少再被人们提及[7]。不少学者认为,在今天这个知识过剩、图书海量出版的时代,几乎无法描绘出一个统一的阅读图景。人们喜欢读什么样的书,只能根据读者各自的口味、各种需求去自由地选择。记得法国大文豪伏尔泰曾经说过,当我们第一遍读到一本好书的时候,我们仿佛找到了一个朋友;当我们再一次读到这本书的时候,仿佛又和老朋友重逢。因而世界上再也没有比读书更富有情趣和更廉价的娱乐,以及对读书人更加持久的心灵满足。任何一个国家的持续发展,都需要有雄厚的知识做基础,一个没有以深厚文化积淀为背景的国家,其生命力就不能算强大,发展也必然要受到局限和影响。中华古典文化是中华民族精神文明的结晶,它既可以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也能够增强民族的凝聚力。阅读中华经典不仅对经济发展超速、文化领域滞后的倾向有所修正,而且能够使中华经典得以传承和发扬光大。所以,政府不仅应当而且必须倡导青少年扩大阅读量,学校里少一点死记硬背的注入式教学,使阅读中华文化经典成为青少年一代的习惯和乐趣,从而使我们的精神家园得到充盈,使国家的“软实力”真正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因为书籍涵养生命,读书可以积蓄力量,书中有各种各样人格的楷模,它可以让人看到真善美的光芒,从而形成完善的品格修养,使人以淡泊的心态去笑对人生。既立志猛醒又超然物外,从而显现读书人的达观与洒脱。在读书的问题上,我以为不应当把数量列在首位,重要的是书的品质与所引起思索的强度。即使已经读过的书和看过的话,把它重读一遍,其意思也总是不一样的。读书不是个形式,而是求知——求知道、求知觉、求觉悟。我觉得青年人尤其是研究生,不要过多的阅读信手拈来的书,应当严格地加以挑选。譬如,在20世纪70年代末,很多年轻人对北岛、舒婷的诗都可以脱口而出,像“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等诗句,对于我们“77级”这一代人来说是难以忘怀的。80年代的青年人异常关心弗洛伊德、尼采和萨特,在大学图书馆里,《红与黑》、《约翰·克利斯朵夫》等世界名著被频繁地借阅,弗洛伊德、尼采、萨特的理论与思想进入国人视野。应当说80
要自觉养成“旧书新读”和“淘书”的习惯。自从有幸走进大学校园那天起,我对书籍就产生了异常浓厚的兴趣,爱书之情日见其笃,因而总遏止不了买书的欲望和冲动。到公共图书馆或者单位图书室借书,固然是一个很好的办法。但是偶尔发现一本有价值又急需的书,当你到图书馆去借阅的时候,往往已经被人家抢先一步借走了。于是就有哪怕是吃糠咽菜,也要把自己心爱的和想要得到的那本书买回来,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买书癖”。在20世纪80年代初我读大学的时候,图书市场上好书真的不多,几乎是见到什么就买什么,不论品种只论好恶。譬如,“汉译世界名著”和“走向未来丛书”,买书的范围广、喜欢的种类多。后来家里的藏书日益充盈了,读书的时间却逐渐减少了。人都有“贪”的属性。譬如,遇到自己认为好的书就想买回来,这是对知识的贪,其实很少有人真正读完了家里的所有藏书。专业研究得越深入,阅读的范围就越狭窄,专业阅读越来越占据更多的时间,最后慢慢地就成了只为专业需要而购书、读书了。读书以专业实用为目的,这就是我当前读书的现实状况。我以为读书从来就有实用的意义,提高精神境界也是一种实用,正所谓“读书润身”也。读书追求经世致用是古人的常见诉求,鉴往知来是传统史书的基本理念。由于一辈子对书籍达到痴恋的程度,所以我往往随便翻翻,就能大体地窥视或者掂量出书里面的味道来:究竟是“酸甜”还是“苦辣”,是“长相知”还是“偶邂逅”,是“一见倾心”还是“有缘无分”。那种对书的挑剔,也是长期遨游在书海里,经过千锤百炼得出的独特嗅觉、听觉和触觉。我平常在家里或者办公室里读书,养成了一个先读新书的习惯,新买回来的图书再忙也要抽出时间翻阅一遍。新书买回来不读放在那儿闲置着,总感觉是一种资源浪费,被自己看中了的东西不从内心里去爱它、去抚摸、去交流,也实在有愧于作者。读后但凡确实喜欢的书,我会不厌其烦地反复去品尝它。有些书籍尽管已经翻得书页“打卷”了,精装本的硬壳破裂、脱落了,还是爱不释手。譬如,我家的司马迁《史记》就是如此。我有时觉得阅读一本自己喜欢的旧书仿佛是在追叙往事,似乎能够重拾昔日的记忆。我甚至还觉得旧书有时候就像老朋友一样,可以激活心底的感触,让你回味曾经的岁月。许多时光本来已经沉积在记忆的深处,从这些旧书中突然会让你想起许多许多,诸如过去的一些人、一些事,那发黄的年华就会在瞬间再次显现出来。我以为重读旧书,还可以弥补许多已经遗忘了的东西,让我从中有了新的思考,学会用不同的心境去体察书中的情境。因而重读自己喜爱的旧书的那种滋味,有时就像走进一条古老的巷子里,寻觅到旧时光里的脚步和那熟悉的影像,让人陡然地生出许多感悟以及深深的眷恋之情。重读旧书的滋味甚至还像遇到了久别的好友,许多祝福的话语在文字中打成温情的结,让彼此的心跳再一次发生碰撞。总之,我以为旧书的魅力在于记忆常新,并非所有的旧书都会散发出陈腐的气息。其实新书也未必都是芬芳无比,精湛的艺术作品之树总是常青的。人们之所以说它“旧”,只是因为它出版的时间比较久远而已。宋朝的大诗人苏轼就说过:“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8]确实能够使人不厌百回读的“旧书”,其实都是经过时间长河的不断“淘洗”,一代又一代读者鉴赏认可而留下的“精品”或者“珍品”。我在经济特别困难的时候,尤其喜欢到古旧书店和地摊上去“淘书”。记得在20世纪80年代初,一般家庭是根本买不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和《列宁全集》的。而我就属于那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倔人”,硬是从武昌、汉口、汉阳几家不同的旧书店里,一本一本地“淘”全了这两套全集,它对于我当时研究科学社会主义基本理论的帮助非常之大。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黄沙始得金。淘书人享受的是“淘”的过程,淘书人注重的是“淘”的心境,当然“淘”的收获也是不可小视的。对于绝大多数年轻朋友来说,口袋里的“钢镚儿”毕竟不太多,因而即使在今天“淘书”也仍然是必要的,如果你有兴趣的话不妨也去试一试?
(摘自宋才发著:《惟寻真知启后人——我的执教生涯40年》,湖北人民出版社2011年6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