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C2B演绎(下)
作者 方钧炜
那么,我们要突破什么样的思维呢?
我在“淘宝2.0时代”和“淘宝2.0时代是什么”文章里反复说明这个思维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千古商品交易法则。要颠覆这一思维或法则,不是简单和容易的,否则大鳄们早就“疯狂而至”了。它们没有“疯狂”,足于证明:它们还没有反应过来,或者极端一点说,它们根本就不相信:这个规则会被颠覆!一个世纪,其实都不是一个世纪而是自古以来……这个“以来”到什么时候为止?就是到全球移动互联网到来之时。对于中国而言,就是2014。2014开始,全世界的这个经典的商品交易法则将被彻底打破,彻底打破就是被颠覆。这一点,我讲了多次。
这个规则的打破,很多人还懵懵懂懂,绝大多数人基本上都是以“不可能”的心态或者坚定的否定立场来理解“淘宝2.0时代”的。的确,任何一个时代的变革,首先是思维变革开始的,思维不首先变革,其行为、其模式、其方法根本就不会改变,说其改变,充其量就是战术上的调整而已。
要打破“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千百年来的商品交易法则,这其间涉及移动互联网技术的进步、物流技术的发展、大数据库技术的发展、网站技术的发展、网购市场的启蒙、培育和发展、生产企业思维的转变、批发商、代理商思维的转变、网商创业思维的改变……总之,构建新的网商、企业和平台之间的新的模式,就必须由崭新的新思维来支撑,而不能用过去的老思维来建造新模式,这是办不到的。这就是为什么微店网、远大云商,包括今天看了我文章的拼者商城,不太容易吸引网商和消费者的根本原因。当然读者不要误解,以为他们的商城没有消费者购物,请不要来这样理解。我是站在一个更宏观、更高的架构来说明的。
在新的C2B时代,也请读者千万不要曲解,以为C2B就是团购模式,不是的。团购只是C2B电商模式当中的一种,B2C2B亦然。在未来的这个C2B时代,我在“淘宝2.0时代是什么”一文中是这样说的:“批发商作为最后一块阵地、最后一个堡垒被彻底‘推平’了。平台直接跟厂家直接合作,厂家的仓库变成了物流基地,第三方物流将成为厂家的物流中心或者仓储中心。这是一个残酷的事实,我们不得不接受,大型超大型批发商将转化为物流商,中小型批发商将转化为新网商或者消失。”
对于这个“事实”的来临,很多人不屑一顾。我预测将会很快,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将加快这一“事实”的到来。为什么?其实道理并不复杂,只是我们不愿意承认它罢了。互联网是什么?互联网文明是什么?我们一句话就可以把它的灵魂阐述明白:这个工具,让每一个人的人性得于充分地伸展出来。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说,对于每一个购物者来说,他是不是希望他买到的产品,其价格越低越好呢?当然是!这是人性之使然,不然网购就没有存在的必然了,马云的淘宝和天猫也就不会玩到1万亿的销售额了。
我们从计划经济的一级批发商、二级批发商、三级批发商到四级批发商,进入市场经济(暂且这样说着)后,如今四级批发商、三级批发商还在哪里?二级批发商还有多少存在?当初网购就干掉了店铺,吃掉了大多数二级批发商,其目的不就是“尽可能地把产品的价格降到最低吗?”不然,要网购干什么呢?至于说网购当今的成本并不低,则不是网购本身所造成的而是社会成本过高所造成的。
我们预测一下,再过10年、20年、30年,你以为互联网速度还是今天这个网速吗?你以为中国移动、中国联通还存在吗?你以为物流还是今天这样吗?你以为生产企业还是今天的思维吗?你以为打长途电话,还需要付钱吗?你以为……所有的一切都不是以我们今天的想象为前提的,它变化的速度和出现的局面,都会让你震惊得把饭碗掉在地上!
网购,不就是顾客凭借“屏幕”上的一张图片来付钱购物吗?在过去20年前,你能够想象吗?不可能。那么,20年后,有一个公司(平台)直接就把生产企业刚刚下流水线的产品,直接卖给你,你会觉得大惑不解吗?我的到的消息是:这种“状况”现在就可以做到,现在就可以实施,根本就不需要等20年!这,已经是发生在我们眼前的事实(只是这个事实还处于萌芽状态),我们还要怀疑。这是不是我们的思维有问题?当你看到这个“事实”蓬勃发展时,作为创业者、作为投资家,你已经晚了。
因此在这个很快即将到来的现实面前,一种全新的购物模式,必将伴随着全新的思维隆重登场,这还需要怀疑吗?这个全新的思维是什么?这个全新的电商模式是什么呢?
这个全新的思维是什么?“淘宝2.0时代”和“淘宝2.0时代是什么”,说白了都是为了阐述和说明这一全新思维的。可惜,我们很多读者总是在“雾里看花”,不知道我在说什么。因此本篇文稿,就再来进一步说明这个“新思维”。期望给那些有缘人,来共同见证、共同开创这一个即将到来的网购新时代。
这个新思维已经颠覆了过去旧有的“淘宝网”网商创业思维、颠覆了生产企业与平台(新的网购平台)之间的交易法则(商品结算、支付、物流等法则)、颠覆了消费者购物的某些方式等等。最大的改变就是,企业的产品从流水线下来以后,直接进入第三方物流的仓储配送中心,而不再是企业自己的仓库。这一点,你能给想象吗?不能想象,我告诉你:成都的一家物流公司,已经在做了。你还以为是天方夜谭吗?这就,再一次佐证:我们提出的思维及其模式,并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
在这个时代背景下,我们颠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产品交易法则而革新为“先行虚拟交货,购物(或消费)即刻支付”的产品交易法则。中小生产企业或服务企业,它的产品无需再经过批发、代理而是直接进入第三方物流的仓储配送中心;在顾客下完订单支付完毕后,其产品即由该物流中心发送出去;在顾客收验货且确定支付完毕,企业方、物流方、平台方、网商和消费者,均同时获得各自的收益。
连接这一利益分配的中心节点就是“B2C2B平台”。这个平台把中小生产或服务企业、网商和消费者连接在一起,形成一个封闭式的商业闭环。消费者购买到优质质量可以保证的商品,企业获得更多的利润可以促进其技术进步,生产出更好的产品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物流商以最快捷的服务,采用最新的移动互联网技术,及时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里;网商通过自身的完善和进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购买企业的好产品,提升了自己的生活品质;社会创业出现道德局面,更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B2C2B = B2C+C2B,怎么理解这一新的电商模式?在新思维下,B2C2B的网商不再是分散的、单一的、零散的或各自为政的进行产品采购;而是统一的、高度集中的来进行采购。这一点是这一新模式最核心、最重要,也是该模式独创最为与众不同的地方。在过去B2C的思维和模式里面,网商采购产品都是各自进行了,平台(如淘宝网)是不管它的。网商采购产品,以什么价格采购、以什么方式仓储、以什么方式谈判、以什么方式销售……平台一律不管!因为平台与网商之间遵循“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产品交易法则。所以它不管是应该的、是正常的;管,才是不应该的、不正常的。
怎么把B2C2B平台下,几百万分散的、单一的、零散的或各自为政的网商统一起来、高度集中起来进行产品的采购呢?一想到这里,绝大多数读者就会认为,是不是把几百万网商的钱先收起来,收个几百亿,然后再去跟厂家谈价格呢?我们说,这个可能吗?既然不可能,显然不是我们所要谈的这个模式行为本身。读者要注意,我们所说的这个“统一或集中”虚拟的,是指平台的吸引力、影响力足够让网商来平台创业,当平台足够大到成为中小企业不可忽视的产品分销渠道时,这百万网商自然就有价格谈判的筹码了,且这个谈判不是网商去跟企业谈的而是平台代表网商去跟企业谈的。这里面有一个博弈:平台的吸引力需要足够多的网商;只有足够多的网商,才有跟企业谈判的筹码。平台初始,没有网商,哪来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没有影响力和吸引力,平台有什么资格跟企业谈产品的批发价格呢?这里,我们无需把这个“谜底”揭穿,聪明一点的读者自会解读。
这几百万网商+平台=C(相当于客户),就是说,对于平台和网商来说,它统一去跟企业谈判,是不是“它”扮演的就相当于是“客户”的角色呢?这不就是“集采”吗?当然这个集采,读者也不要往团购那个集采去理解,我们这里只是比喻,是相当于。网商和平台有一个需求,需要中小企业厂家满足:我们费这么大的劲,搭建了这么一个庞大的产品高速分销渠道,是专门为你们搭建的,那我们只有一个要求:当我们的销量达到一定量时,我们之间就应该有一个合理的价格分配,简单说,我卖的越多,你就给我越低的产品批发价格。这个要求是合理的,也是合情的。这个需求普遍存在于当今的商业交易环境里,比如汽车代理商、加盟连锁店等,这就叫返利。其实返利的本质就是降低了批发价。
B2C2B从返利开始,直至直接与厂家进行产品批发价格的谈判,这是B2C2B平台的两个实施阶段。从这个统一和集中的意义上来说,B2C2B模式就相当于集采-C2B;然而,如我们抛弃这一说法。从宏观上来说,从大的方面来说,还是企业的产品或者是平台作为“商”,即B最终把产品卖给了消费者,即客C,所以它也符合B2C的基本定义。就是因为在这个新电商模式里,既有C2B的影子,又有B2C的结局,并且它又是一个产品从生产到消费的封闭式循环,因此我们把这种电商新模式就叫做B2C2B。
这里我们需要说明一下,在百度里面也有一个B2C2B的概念,它是这样描述的:“B2C2B是电子商务的一种创新模式,是英文Business-to-Consumer-to-Business的缩写,即商家对消费者再对商家。把商家资源聚合放大,发展为信贸商圈对消费者再对天下商城,为商家和消费者建立互惠互利的良性关系。它对B2C2B的核心解释是:“商家对消费者再对商家”,而我们对于B2C2B的定义不是它这样的。它进一步诠释:“把商家资源聚合放大,发展为信贸商圈对消费者再对天下商城,为商家和消费者建立互惠互利的良性关系”。我的理解就是,它建立一个社区,在这个社区里面商家可以发布自己产品的各种资讯,这就是它说的“商家对消费者”;然后,消费者看到以后,就可以团购商家的产品,这就是它说的“消费者再对商家”。
在这里,我们给出一个基本的在我们所阐述的思维下,对B2C2B的定义:B2C2B是电商购物的一种创新模式,是英文Business-to-Consumer-to-Business的英文缩写。该模式以平台+网商(承租平台店铺者)作为“消费者”,即C直接向中小企业厂家批发产品,然后平台再把产品批发给网商(B),最后由网商把产品卖给消费者(C),部分消费者还可以自愿参与网商产品的销售而获得收益(见图1-1)。
在这个B2C2B定义当中,“平台”作为超级产品分销渠道,起纽带的作用,通过它把中小生产企业、网商(平台店铺承租商)和消费者以及推广网商店铺产品的消费者连接起来,形成一个封闭式的商品循环。所谓封闭式,不是指向社会封闭,不是的,它是全开放的系统。我们这里所指的“封闭式”是指商品的循环路径最短,假货很难进入而已。要理解B2C2B电商模式,我们得用“二维度”思维来理解:第一个维度是B2C;第二个维度是C2B。第一个维度的B(Business)是指企业(我们特指中小企业)和网商,C(Consumer)就是消费者(这个消费者是真实的);第二个维度的C(Consumer)是指网商和平台(这个“消费者”是虚拟的),B(Business)是指企业。离开这个“二维度”思维法,我们就无法理解B2C2B的真正含义。
“淘宝2.0时代”,我们说的这个“时代”就是以B2C2B这个“二维电商模式”为新观念、新思维所构建起来的整个社会的电商交易和网购时代。通俗地说,这个这个“时代”下,会有N家均采用B2C2B电商模式来运作的网购公司。这就好像在“淘宝1.0时代”里面,有N家采用B2C电商模式来运作的网购公司一样,如淘宝网、天猫、京东商城、凡客、当当网等等一样。
我们以“先行虚拟交货,购物(或消费)即刻支付”的产品交易新法则,独创了“二维电商模式”-B2C2B,并把该模式所承载的项目或平台,我们称为“B2C2B移动互联微店”。不过读者应该注意:我们这里所说的“微店”并不是大家所看到的网上流行的所谓微店的概念或说法。我们这里的“微店”并不微,在手机上你看到是“微”,其实它是非常大的网店。
B2C2B作为一种未来新的电商模式,它的实践将伴随着“B2C2B移动互联微店”项目的落地逐渐展现在读者面前。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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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