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颁布的《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造假上市者除要被退市以外,还要赔偿投资者的损失,这是并列的措施,而不是单独割裂的措施,但又留了一条尾巴,那就是造假公司作出赔偿以后,可以申请重新上市,这就给造假者流下运作空间。
深圳海联讯(12.550, 0.00, 0.00%)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出资2亿设立“海联讯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赔偿适格投资者因海联讯财务数据差错而遭受的投资损失。这是国内资本市场上,首个发行人主要股东在监管机构正式做出处罚决定前主动实施赔偿的案例,同时也是首个发行人主要股东以基金方式赔偿投资者的案例,受到市场高八度的赞扬,从赔偿角度来说,的确值得赞扬,但从整个处罚环节来看,并不值得夸耀。
据南都记者报道。 海联讯一口气对2010年、2011年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涉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现金流量表三大报表。据经调整的合并利润表显示,海联讯2011年分别虚增净利润、营业收入及销售费用2278.88万元、1592万元和14.55万元;虚减营业成本和管理成本117.97万元和182.58万元。当年净利润相应从6273.23万元调减为实际的3994.35万元,虚增2278.88万元,虚增部分为实际数的57.05%。另外未分配利润虚增4443.8万元。而在2010年,未分配利润中,虚增2392.85万元。虚增部分为实际数的57.05%,是严重的造假行为,将导致投资者对价格的错判。
因为海联讯正好撞到枪口上,极有可能成为新政下第一个被从严处罚的案例,发行人自然极为焦急,保住上市地位是唯一选择,毕竟上市地位就是财富,就是本钱。《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上市公司因首次发行股票上市申请或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不符合发行条件骗取了发行核准,或者对新股定价产生了实质性影响收到证监会处罚,证券交易所应该暂停上市股票交易。海联讯虚构利润占实际数的57.05%,显然符合虚假记载对新股定价产生实质性影响,证券交易所完全可以按照规定暂停其交易,直至被摘牌交易,股票价格与流动性息息相关,一旦暂停交易或者摘牌,股票价格暴跌是毋庸置疑的,至少会跌落到净资产附近 ,也就是跌落到3.7元附近,而停牌前海联讯收报12.58元,跌幅超过可能70%,投资者损失惨重,大股东也一样损失惨重,从绝对值来说,四大股东更是天文数字,四大股东合计持有海联讯8600万股,市值接近11亿元,如果跌回净资产,市值损失将达到7亿元左右,要远远超过2亿元赔偿金。
除了暂停交易以外, 意见稿明确重大违法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的民事赔偿责任,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的规定,赔偿投资者损失;或者根据信息披露文件中的公开承诺内容或者其他协议安排,通过回购股份等方式赔偿投资者损失。同时为了规避相关责任主体逃避赔偿,意见稿还规定上述相关各方暂停转让股份。从海联讯来说,四大股东所持股份即使按照净资产来看,已足够2亿元赔偿之需,如果公司被暂停交易,意味着所有资产将被作为赔偿之用。权衡之下,大股东选择成立赔偿基金赔偿投资者,希望以此换取管理层的谅解,保持上市地位,一旦上市地位保住,四大股东的市值损失就会降到最低,以后完全可以通过减持股份收回赔偿之需,一旦暂停交易,那么将是身无分文,因此四大股东作出赔偿是经过精心测算的,是一种合算的买卖。
更为关键的是在交易所做出终止上市以前,上市公司全面纠正违法行为、及时撤换有关责任人员、对民事赔偿责任作出妥善安排的,公司可以向交易所做出恢复上市申请。笔者认为这才是海联讯设立2亿元赔偿基金的最关键所在,一旦重获上市资格,股票就能重新交易,即使股价出现下跌,跌幅也是较为有限,根本不可能跌倒净资产附近,何况四大股东还做出增持股份稳定股价的承诺,如果再实施市值管理等手段维稳股价,下跌空间就会更小一点,四大股东持股巨大,自然获益匪浅。
中国股市之所以造假发行不断,就在于轻打轻罚,根本没有触及造假的核心,那就是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丝毫动摇,在中国上市好处多多,定增门槛几乎没有,再融资手到擒来,地方政府土地税收优惠多多,上市公司实惠不少,即使主营亏损,也能买壳获益匪浅,绿大地何学葵就是最好样板,造假上市买壳还能获得数亿元颐养天年。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打击造假上市最好的方式就是切断上市利益链条,把壳资源彻底打碎,如果造假上市以简单补偿了事,不仅参与各方代价相当有限,还有可能成为赔偿最终受益较多一方,造假所得与付出代价不能够相匹配,才是违规违法者禁而不止铤而走险的原因所在。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香港洪良国际案件给我们以有益的启示,对发行人而言,除了回购股份赔偿投资者损失以外,还要被勒令退市,对没有尽责的中介机构,要实施违法所得5倍罚款,并被赶出资本市场。
退市制度意见稿明确规定,造假上市除了赔偿以外,退市也是必不可少,两者是一个并列因素,而不是孤立存在,绿大地万福生科没有法律可循,情有可原,现在退市意见稿已经颁布,法律条文白纸黑字写着,海联讯能不能成为退市制度的里程碑,开启退市制度法制化常态化市场化,就看证监会能否坚持原则有法必依了,如果延续南纺股份的悲剧,那么退市制度就可以预先退市了,但愿海联讯不会成为绿大地第二,不会成为万福生科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