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2014年,互联网金融上演了“冰与火之歌”: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向传统金融业全面渗透;另一方P2P问题平台频出,风险加大。
较量
互联网大热的背后,更多的是创新互联网应用所产生的新商业模式,比如P2P、众筹等互联网金融模式。
网贷之家发布的《中国P2P网贷行业2014年度运营简报》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我国网贷运营平台达1575家,累计成交量超过3829亿元。仅去年一年新上线的网贷平台超900家(含问题平台),平台平均注册资金约为2784万元。
在收益方面,数据显示,去年网贷行业总体综合收益率为17.86%,平均借款期限为6.12个月。较之其他投资渠道,P2P网贷颇具吸引力。
但P2P投资也极易触雷。网贷之家调查发现,2014全年问题平台达275家,仅去年12月份,投资人撤资现象较多,行业兑付压力骤升,导致问题平台高达92家。
目前,P2P行业格局初定,银行系、国资系等后来者多采取入股或并购方式涉足P2P领域,这种现象到2015年仍将延续。
网贷之家首席运营官石鹏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目前移动端业务、P2P托管业务及其他增值业务成为支付行业发力重点。
在众筹方面,尽管2014年十分热门,但总体规模并不大,且以产品预售为主。清科集团数据显示,2014上半年股权类众筹融资需求近20.36亿,实际募集金额仅1.56亿元,发展空间还很大。
融合
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行业边界趋于模糊,各类金融服务主体彼此交叠与融合,“跨界”投资屡见不鲜。
P2P与众筹业务的融合十分明显,比如部分公司既做P2P生意,也做众筹业务等。“在欧美地区,P2P往往归于众筹行业,被称为债权式众筹。”石鹏峰表示,由于P2P在国内的体量很大,众筹却刚刚起步,因此P2P被单列出来,受投资者追捧。不过持有债权、股权所承担的风险明显不同,人们投资股权众筹时应更为谨慎。
P2P一边牵着借款方,一边握着出借方,二者既可在线上撮合,也延伸至线下,并对接小贷、融资租赁。目前“小贷+P2P”的方式已成为小贷行业的重要融资通道,做全国市场的P2P平台因无暇对平台上所有项目进行实地考察,通常会寻找项目所在地的小贷、担保公司进行合作。二者一方提供资金,一方进行放贷,有时也互相推荐客户。
监管难
过去的2014年,央行调研小组多次对P2P公司等进行调研,期待凝聚各方意见,形成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措施。受访人士分析,2015年互联网金融行业依然充满变数,但监管机制落地的概率很大,各类互联网金融主体翘首以盼。
P2P等互联网金融主体对行业监管报以积极态度,期望通过适度监管,使平台运营模式获得认可,同时肃清假平台及行业乱象,提高行业公信力。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此前为P2P行业明确了四条红线,即:要明确平台的中介性质;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不得将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这成为P2P行业“三无”(无门槛、无标准、无监管)状态下的运营守则。
根据《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年)披露,目前国家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总体要求是“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要求处理好鼓励创新与消费者权益保护、风险防范之间的关系。
尽管互联网金融的飞速发展对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意义非凡,但由于互联网金融服务涉及的受众面广,一旦出现问题,传导性和破坏性很强,因此必须有一定的风险预警机制和监管措施。而为避免陷入“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困局,互联网金融监管应根据不同形式的互联网金融主体有步骤地推进,且以分类监管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