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转化为资本。1.资本的总公式。商品流通是资本的起点。商品生产和发达的商品流通,即贸易,是资本产生的历史前提。资本在历史上起初到处是以货币形式,作为货币财产,作为商人资本和高利贷资本,与地产相对立。”[1]
马克思关于货币转化为资本前提条件的描述,在一定程度上提示我们,资本不是凭空产生的,必须存在与其货币价值形态相对应的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商品或自然资源,货币才能转化为资本。在马克思那个时代,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前提在于货币能够购买土地、货币能够通过国际贸易从国外进口矿产乃至黑奴,进而通过土地、原料以及人力等生产要素的组合形成更多的超过原始投资的价值,通过这个价值增值使货币最终转化为资本。
这一理论对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借鉴意义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是告诉我们货币形态表现的资本不是“万能的”,他必须要有与其价值形态所依托的使用价值做支撑,货币才能转换为资本。因此,由劳动形成的货币形态的资本在使用价值形态上必须要有劳动形成的使用价值与之相对应,而由国家信用货币投放形成的资本,其一方面会用于没有价值化的领域如投资未开发的自然资源等方面,另一方面也会通过通货膨胀的形式将其虚增的价值分摊到其它商品中去,由此提高整个商品由货币形态表现的价格水平。此外,在虚拟经济条件下,由信用货币投放而形成的资本还会通过对存量资产或其证券形态以及相关金融衍生产品的投资,实现其价值增值,完成由货币向资本的转变。
二是在当前我国大力引进外商的背景下,马克思关于货币转变为资本的描述,要求我们对于外商的引资,不应该仅仅关注其进入中国市场的资金多少,而是更应该关注这些资金能否顺利地变成被投资国所需要的资源和人力支持。即与这些资金相匹配的资源、技术以及管理等生产要素是否与这些资金一起进入中国。理论上而言,只有与这些外来投资资金相匹配的资源、技术以及管理来自于投资国,外资对中国的投资,除解决廉价的劳动力就业问题之外,还能够对中国经济发展产生更为重要的积极、深远影响和作用。
1.货币资本的贷放条件
“货币作为资本贷放,以在一定时期以后流回为条件放出货币,要有一个前提,货币实际上会当作资本使用,实际上会流回到它的起点。因此,货币作为资本进行的现实的循环运动,就是借入者必须把货币偿还给贷出者的那种法律上的交易前提。”[2]
马克思关于资本贷放条件的论述,对于当前我国防范金融风险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马克思认为,信用交易中贷出资本的回流是信用关系保持继续的前提条件,其在一定程度上要求在我国银行贷款中,要充分衡量贷款的不可回收风险,严格贷款资格、项目的审查,严格贷款资金用途的动态跟踪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贷款风险,保持金融市场稳定,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2.资本的存在方式
“在现实运动中,资本并不是在流通过程中,而只是在生产过程中,在剥削劳动力的过程中,才作为资本存在。生息资本却不是这样。它的特有的性质也正在于此。要把自己的货币作为生息资本来增殖的货币占有者,把货币让渡给第三者,把它投入流通,使它成为一种作为资本的商品;不仅对他自己来说是作为资本,而且对他人来说也是作为资本,它不仅对把它让渡出去的人来说是资本,而且它一开始就是作为资本交给第三者的。它不过暂时离开他,不过暂时由它的所有者的占有物变为执行职能的资本家的占有物,这就是说,它既不是被付出,也不是被卖出,而只是被贷出,它不过是在这样的条件下被转让:第一,它过一定时期流回到它的起点;第二,它作为已经实现的资本流回,流回时,已经实现它的能够生产剩余价值的那种使用价值。”[3]
马克思关于生息资本的论述,在一定程度上预示生息资本的价值增殖来源于实体经济的生产领域,而不是建立在现今资本市场“击鼓传花”式的游戏规则之上。其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虚拟经济的发展必须建立在实体经济发展的基础之上,这个观点对于当前我国科学发展资本市场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