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纪委书记被“连坐”警示啥?
今年中央第三轮巡视工作已展开一个月左右时间。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一个月来,已有9家被巡视单位查处80多人,他们或因涉嫌严重违纪,或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或因违反中央巡视工作纪律。另有多名纪委书记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或“未(严格)履行监督责任”被“连坐”。(2015年12月2日人民网转自中国新闻网)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强度、力度、效果前所未有,“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助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倒逼各级各地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牢牢抓在手上、记在心里、践在行中。在中央第三轮巡视工作开展以来,不仅有数十名官员被查处,而且多名纪委书记被“连坐”问责,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警示意义。
政治纪律挺在“最前面”。党纪严于国法。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始终将纪律挺在前面,切实增强纪律观念,守住纪律底线。其中,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尤其必须挺在“最前面”。不同以往,中央第三轮巡视,巡视对象从“单位”调为“单位党组织”,巡视性质突出的是“政治巡视非业务巡视”,重点检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特别是检查被巡视党组织是否维护党章权威、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干部尤其要将对党绝对忠诚作为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将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将守住纪律底线作为最基本的政治要求。在中央第三轮巡视工作中,多名纪委书记被“连坐”问责,更传递出管党治党责任必须牢牢扛在肩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深深印刻在心上。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纪检干部特别是纪委书记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必须严肃处理、严格追究、严厉问责。
监督执纪杜绝“灯下黑”。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监督面前没有特殊群体,监督别人的人更要带头接受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主动、严格地把自身置于被监督之中,强化自我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纪委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干部也并没有天生的免疫力,必须加强管理,使监督常在。纪委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依规依纪开展纪律审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行职责能力和水平,更好发挥监督检查作用。纪委书记,作为监督执纪的第一责任人,尤其应该将监督责任放在首位。在中央第三轮巡视中被通报的纪委书记,除了因违纪被通报的崔淑艳,其他绝大多数纪委书记则是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或“未(严格)履行监督责任”被“连坐”的。越是权力机关,越要加强监督;越是纪检干部,越要严格监督。对跑风漏气、瞒案抹案、以案谋私等违纪行为要实行零容忍,从严惩处,坚决防止“灯下黑”。越往后执纪越严,此后再发现类似问题,必将从重查处,严肃追责。
反腐肃贪只有“进行时”。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央反腐力度不断加大、持续发力,较好地纯洁了党风政风,也警示震慑了广大党员干部。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仍然有少数党员干部包括某些纪检干部存在松懈情绪、过关思想、侥幸心理,甚至有些还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对此,中央一直高度重视、连续加压,传递出反腐肃贪“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态”的强烈信号。中央第三轮巡视中多名纪委书记被“连坐”,也深刻地说明了这一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就在“常”、“长”二字,一个是要经常抓,一个是要长期抓。我们要坚定信心、痛下决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抱有侥幸心理,不论是谁,只要违纪违法,都将严惩不贷。各级各地党组织特别是纪检监察组织必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弛而不息地抓下去,善始善终、善做善成,防止虎头蛇尾。在加大反腐、全力肃贪的基础上,要突出治本,不断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守土有责,有为无憾。纪检干部特别是纪委书记承担着重要的监督执纪的职责,不负责、不尽责,将直接影响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正常开展,而且会造成更为恶劣的政治和社会影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是彼此关联、互为一体的,谁也不能游离于责任之外。在中央第三轮巡视中多名纪委书记被“连坐”问责,需要引起各级各地的高度警醒。只有各级各地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干部始终将责任扛在肩上,切实提高纪律意识,始终捍卫党纪国法的权威,才能推动党和人民共同创造的伟大事业不断向前迈进。
(倪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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