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过单车道桥看公平
作者:刘植荣
人类社会演变过程中,公平一词与社会的安宁和动荡如影相随。一个公平的社会是个和谐的社会,人们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就像一个大家庭。反之,会造成人们之间互不信任,由此带来的冲突就像森林里百兽争食一般。
世界一些地区的人们过没有交通提示牌的单车道桥梁时一直遵守着“先到者先过桥”这一行为规范。如果过桥车辆稀少,不存在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冲突。但是,如果过桥的车辆密集,这就出现了在公平与效率之间的选择。
假如车辆在桥上行驶的时间是1分钟,当北边的车在桥上行驶的过程中,后面又陆续来了10辆车,间隔均为6秒,而南边只有一辆车,后面没有新来的车。按照约定俗成的规范,南边的车要等1分钟让北边第一个到的车先过桥,然后自己再用1分钟过桥。
北边后来的10辆车,不能跟着第一辆车过桥,而是要在桥头等2分钟,等北边的第一辆车和南边的那车过桥后再过桥,这10辆车每辆车均等2分钟,过桥用1分钟(忽略车距)。在这种情况下,12辆车的等待和过桥所用的时间总计为33分钟。
如果考虑效率优先,则北边后来的10辆车会跟着已经上桥的第一辆车过桥,北边的11辆车均无需等待;南边的车则要用2分钟等北边的11辆车过完桥,然后再用1分钟过桥。在这种情况下,12辆车的等待和过桥所用的时间总计为14分钟。
这个例子告诉我们,如果让南边来的那辆车多等1分钟,作为效率优先的后者会比作为公平优先的前者过桥总时间减少19分钟。但是,如果北边来的车辆川流不息,就会让南边的这辆车一直等下去,甚至等几十分钟几个小时也过不了桥。这样的效率虽然符合“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但它侵犯了公平这个最基本的人类社会的道德基础,所以,它不会被社会整体所接受。
任何一项政策,一项改革,都要在不侵犯公平的前提下追求效率。如果为了效率去侵犯公平,那就侵犯了社会道德基础,让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减少,给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带来负面东西。
以工资调整来说,私营部门的工资只有靠法定最低工资保障,政府制定一个法定最低工资标准,市场无形的手会配置劳动力的供给和工资水平。而公职人员的工资调整牵扯到社会整体利益,因为公职人员的工资来自税收,提高公职人员的工资,就给纳税人增加了税负,因此调整就要遵循一定的规则。
在一个经济体内,任何一个群体的工资变动都会打破业已建立的工资平衡,让所有人的购买力发生变化。公职人员涨薪意味着他们的购买力提高,这会让物价或多或少地上涨,这同时意味着私营部门等阶层的职工降薪导致购买力下降。正因为如此,不少国家公职人员的工资参照私营部门制定,且不得超过私营部门。美国甚至把公职人员的工资标准写入宪法修正案,可见,公职人员的工资变动关系到所有人的利益,必须用宪法给予规定。按照美国总统奥巴马的行政命令,从今年1月11日开始,美国联邦政府公务员连续第二年加薪,加薪幅度为1%,这是5年来联邦公务员第二次加薪,去年的加薪幅度也是1%,而此前3年工资一直冻结,没有加薪。也就是说,5年来联邦公务员总共加薪两次,加薪幅度为2%。这是因为美国近年经济形势好转,失业率连年下降。
因此,公职人员的工资改革,一定要有全局观念,看看人均GDP是多少,政府从中拿走多少,企业留存多少,真正分到劳动者手里的又是多少。所以,公共部门一定要参照私营部门的工资水平制定自己的工资标准,从而达到整个社会工资水平的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