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两会,中国新首富、汉能控股集团总裁、全国政协委员李河君就提出:企业家被纪委带走后,公司怎么办?这一问,可谓掷地有声!他说,他有朋友被纪委带走后,所有公司材料送不进去,合同不让签,银行贷款到期也没法签,企业就死掉了。当年国美黄光裕有影响力,进去后还有点办法。其他人就没那么幸运了。企业家出事后,毕竟还只是嫌疑人,企业怎么办?李河君提出应该有明确立法。
其实,李河君提出的这个问题,在两年前,我每次讲到法治环境的时候,都会拿出这个问题进行讨论。
对于国有企业的企业家,如果犯了罪,企业受到的影响是非常小的。原因有三个:
第一,国有企业的企业家只是一个职业经理人,对企业并没有所有权,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妥善处理。
第二,一般情况下,在对某涉嫌犯罪的国有企业的企业家处理之前,会有一个比较长的调查时间。在这期间,有关部门会提前物色好接班人。
第三,也是最关键的,国有企业的财产时公有财产。
但是,对于民营企业的企业家来说,如果犯了罪,企业就很难按照原有轨道继续运行,有的甚至被地方政府单方面处理了或者直接破产清算。等到企业家出来后,什么都没了。从根本来说,还是缺乏对私有财产的保护。
每次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的民营企业家都是激情昂扬却又黯然伤神。
(龙吟山论道,颜伦琴,2015-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