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农村,呼唤完善的公益体系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政府要积极配合乡镇、村和有关部门,加快发展农村文化教育事业,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探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要在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将个人所得税、财产税、消费税的一部分资金用于农村养老事业,引导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对农村贫困家庭实行医疗救助制度等,鼓励企业和个人的慈善行为,引导规范各类社会民间机构对农村贫困人群开展救助性慈善活动。政府应当高度重视统筹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加大农村道路交通、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医疗保险等公益事业的投入,彻底改变农村基础实施相对滞后现状,为农民增收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除过去那种城市教育国家办、城市设施国家建,“农村教育农民办,农村道路农民建”的不平等现象,以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2、转变观念,持之以恒,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
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要持之以恒地推进“三百工程”,通过“三百工程”的组织实施和深入推进,统筹农村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最大限度地增加农民收入。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可以从各级党政机关选拔一批综合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干部下派到村,指导帮助开展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任重而道远。各地在工作中要充分考虑镇村的经济实力和群众的承受能力,不搞形式主义,不搞盲目攀比,不搞强行摊派,不搞举债建设。要典型示范,探索路子,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引导和推动全社会积极稳妥地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新农村建设要加快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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