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车、优步为何让他们如临大敌?


据《法制晚报》723日报道,当天,北京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市交通执法总队、市公安局公交保卫总队、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通信管理局、市网信办等8个部门共同约谈“滴滴快的”、“优步”平台负责人,明确指出其组织私家车、租赁车从事客运服务的行为,涉嫌违法组织客运经营、逃漏税、违规发送商业性短信息(垃圾短信)和发布广告等。各部门要求其停止发送商业性短信息(垃圾短信)等行为并限期整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依法合规经营。

 

同日,《杭州日报》报道称,在对网络专车监管处罚手段上,上海也正在采取更严厉的措施:对于被查处的非法客运“专车”,除对网络平台罚款10万元、对当事人罚款1万元外,专车司机得到的惩罚还包括驾照被扣12分、“非法客运信息”被公开等等。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共查处非法运营私家车、租赁车2147辆,涉及滴滴“专车”平台从事非法运营车1211辆,涉及优步平台170辆。

 

专车、优步进入市场,缓解了城市“打车难”、“打车贵”的问题,为老百姓节省了时间和金钱,也符合市场发展规律,还能对出租车形成竞争,本是一个多赢的局面,是新时代的新生事物,政府部门按理应该予以理解和扶持。然而就因为没有像出租车那样交份子钱养活一堆蛀虫,从而成了某些政府职能部门抑或利益集团的眼中钉。北京乃至全国出租车市场的乱象,其根本原因源就在于政府职能部门抑或利益集团不肯放权让利,因而让这个市场的参与者都怨声载道深恶痛绝。

 

出租车司机工作辛苦,收入低,改变这种现状,光靠涨价向乘客伸手显然不合理,出租车身上附加的份子钱为何不取消?出租车的份子钱一直是上上下下议论最多、司机意见最大、也是社会最困惑不解的问题。份子钱按什么标准定的,这种标准是否合理?平均每个公司的份子钱是多少?在司机总收入中占多大比例?份子钱的用途是怎样的?有多少变成了出租车公司的利润和贪腐成本?

 

我国出租车行业模糊不清、不伦不类的角色定位,使得出租车行业中各方关系从来没有理顺过。政府垄断运营权,出租车公司拍得运营权后,又凭借运营权一本万利躺着赚钱,从而对出租车司机形成绝对的利益垄断。令人诟病的“份子钱”,说白了就是一种“垄断租金”,出租车公司不是凭借经营,而是凭借垄断获取畸高的利润。正因为出租车公司获利太多,才导致司机收入低下,乘客对涨价和服务不满。

 

如果政府认为出租车行业承担着公共交通职能,应具有公益属性,就该将出租车界定为公共产品,在管理模式上向公交行业看齐,在出租车准入、数量、运价上全面实行政府管制,并破除行业垄断暴利,加大政府投入,为民众提供质优价廉的出租车服务。如果认为出租车服务不是公共产品,或政府无力提供这样的公共服务,就应该完全放开管制,实行充分的市场化竞争,允许社会资本自由进入出租车行业,允许个体经营参与其中,以充分的市场竞争理顺各方关系,促使出租车运价更趋于合理。

 

出租车行业与长途客运行业甚至餐饮行业并无太大区别,所谓“一放就乱”往往是杞人忧天,是政府职能部门管制思维抑或利益集团不肯让利放权的思维作怪,是不肯“把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手换成市场的手”,因而导致这个行业乱象丛生、积重难返、腐败泛滥。

 

出租车行业面临的各种困难,必须从垄断特许源头上才能得以解决。造成城市“打车难”、“打车贵”司机收入低的根本原因,恰恰与大大小小的出租车公司和政府职能部门有关,这些大大小小的出租车公司供养着一大批不劳而获的蛀虫,呑噬了出租车行业太多的血汗钱,而垄断油企拚命推高油价,又加重了出租车的运营成本,让每天满负荷工作的出租车司机也很难靠收入养家糊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