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盲警”真值得大力宣传?
7月7日,腾讯网图文并茂地报道了《贵州盲警以妻子为“眼” 驻站铁路十余年》的故事,称六盘水市水城县滥坝火车站唯一驻站民警、43岁的潘勇自2002年患眼疾使视力从1.0下降到只有光感后,他的妻子陶红英——车站的一名保安,每天搀扶着潘勇负责小站旅客进站的安全检查。
一周前在食堂就餐的时候,就看到央视播放的这则故事。当时,身边的一位同事就啧啧称奇,这样的人根本就不符合继续当警察的条件,理所当然“病退”回家,央视怎么还当正面在宣传?
现在看来,已不仅仅是央视对这名“盲警”(注:原文所称)情有独钟,新华社记者撰写的这篇文章经各大主要网站转发后,影响力已远高于央视报道了。我倒是猜测,是不是有关部门又要树立一名代表“正能量”的典型?
说句实在话,某些机构的宣传理念仍停留在20年前,已无法与时代合拍。因为如今的舆论场与20年前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过去官方媒体垄断了话语权,可以自说自话,即使说了外行话,他人也没有平台对其进行纠错。而如今已进入“人人都是通讯社,个个都有麦克风”的自媒体时代,行政级别再高的媒体也无法垄断舆论场,任何一名普通的网友也可以对官方发布的信息评头品足甚至说三道四。
就树立警察形象工作,笔者以为应该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按照重要程度依次为:一是强化警察的职业操守教育,让干警们学会“守规矩”,不做坏事;二是从严治警,对违纪违法的警察,绝不“护犊子”,及时清理“害群之马”,让其他警察不敢再做坏事;三是实事求是地宣传典型,让典型有血有肉,符合社会正常思维,避免过分艺术化的“拔高”宣传,因为真实性是新闻的灵魂。
就这则新闻而言,就明显有不是太符合逻辑甚至“拔高”的成分。比如文中描述这位“盲警”在妻子的帮助下创造了“该线路十余年无刑事案件、无治安案件、无路伤事故的‘三无’奇迹,打造了山区线路治安防控的典范,”就不是太具可信度。因为一个“盲警”凭执著就能赢得这么骄人的成就,这让那些健康的警察情何以堪?如此抬高“盲警”,将难以避免起到贬低其他警察的负面效应。
我尊重这位“盲警”对工作的执著,尊重他们夫妻的恩爱。但对行政机关运作模式较为熟悉的笔者,还是觉得有关部门如此安排,有照顾其妻子的成分在里面。因为陶红英作为车站保安,应该有自己的份内工作,不可能随便离开自己的岗位,可“盲警”潘勇却又时刻离不开她。从新闻报道内容看,不会写盲文的潘勇,工作、生活自理能力甚至较一般盲人还差。因此再说白点,陶红英只是担当着潘勇“眼睛”的角色,实际上是两口子干同一个人的工作。
我在想,这则原本“树典型”的新闻,会不会害了新闻主角潘勇,让这位“盲警”不能继续在岗,而无法享受正常警察的工资、福利?
因为作为保护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警察,尤其是一线警察,本就不该由身体不够健康的人来担任。这个岗位上的警察,需要时刻面对各类危害社会安定的违法犯罪分子,可这位“盲警”连自己也保护不了,怎么可能有效地制止犯罪?如碰上庆安火车站上的徐纯合,又如何化解?万一出现“突发事件”,一个盲人绝对没有能力正常处置,而且“盲警”的自身安全也难以得到保障。
这则故事虽然很感人,但他的领导做出这样的工作安排,无论是对单位还是对百姓都是极不负责的。而且让一名“盲警”在一线工作也是违法的。因为《警察法》第二十六条就规定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身体健康”这一基本条件;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也规定,新录用警察“裸眼视力在5.0以上”。
因此,无论以情还是以法,有关部门都该让“盲警”潘勇办理病退手续,让一名身体健康的警察来替换他。而央媒大肆宣传这样的一名“盲警”,无疑是导向错误,因此可以休矣。